先前听牛群冯巩的相声《小偷公司》,里头有一句台词令我印象深刻,这上联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下联是“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横批:不服不行】

鲁山检察院,谁跟你冰释前嫌?-激流网

近日,鲁山检察院与“冰释前嫌”四个字上了热搜,原因是河南鲁山县检察院通过官微发表了一篇《鲁山一初中生犯错 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的文章。

小喵点进去仔细瞅了瞅,说的是这么档子事:鲁山人氏小赵,年16,现鲁山县某中学初二学生。暑假里,小赵和17岁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7月24号,鲁山县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要“最大限度的关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长”,于是深入了解小赵的家庭成长环境,对嫌疑人小赵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小赵写下悔过书和致歉信,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谅解,也希望自己能够早日回到学校继续上学。于是,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和解,“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先”。最终,双方父母“冰释前嫌”,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接着,鲁山检察院将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小赵得以在开学时回到了学校。小赵的母亲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上书“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没错,我是原文抄过来的。)有图为证:

鲁山检察院,谁跟你冰释前嫌?-激流网

该文章一经发布引来网友热议,很快鲁山县检察院将这篇文章删除。据中国之声报道,鲁山检察院并未回应网友质疑,但平顶山检察院表示已关注到了舆情,正在介入调查。

一切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鲁山检察院可真是操碎了心。看完后,小喵不禁为鲁山检察院办案之尽责感动得涕泗横流,心里默默念叨着四个字:不服不行!

鲁山检察院,谁跟你冰释前嫌?-激流网

小喵其实满心欢喜了一下,哇,检察院的大佬们若都似鲁山检察院这般尽心尽责,办案之主动热情神速高效,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了。还有,现在人说话都这么委婉了吗?“犯错”?这动词用得好!我当是熊孩子砸了隔壁老王家的窗户呢!还是我们广大吃瓜群众的眼睛雪亮,网友们纷纷质疑:诶?强奸罪竟也能和解的?鲁山检察院有权力去主动联系调解委员会吗?变逮捕为取保候审,是不是就等于没事了?那么,接下来小喵先带大家理清基本的法律盲区,并在此基础上说下自己对该案件的看法。

一、强奸案能否适用刑事和解?

首先来看一下刑事和解。我们都知道,民事诉讼上有民事调解,其实刑法上也有关于刑事和解的规定。关于刑事和解的法律条文共有三条,分别是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至第279条规定。

鲁山检察院,谁跟你冰释前嫌?-激流网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得很清楚,刑事和解只适用两类案件:“一类案件是民间纠纷,例如家庭邻里因为房产、因为征地皮发生口角,打架斗殴互相诽谤,这些情况属于民间纠纷。强奸案明显属于性质恶劣的案件,因而不适用于第一种情形。第二类可以和解的,就是过失犯罪,强奸案很明显是典型的故意犯罪。按照这两类来看,刑事和解是不能适用于强奸这种严重的刑事案件,何况还是强奸未成年人这种性质尤其恶劣的案例。

二、检察院:主持人还是运动员?

不仅如此,即使假设该案件适用刑事和解,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的调解程序也是存在严重错误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由此可见,检察官在刑事和解里面扮演的是一个主持者、和解协议的制作者的角色,而不是说把它交给一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么一个调解机构,由他们去做。检察官最后要审查双方当事人,他们是不是真诚的和解,是不是有一方把自己的意识强加给对方。也就是说,作为公诉机关的检察院,是没有权力如此热情地“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和解”滴。

说到这里,可能有网友要问了,既然鲁山未成年人强奸案件不能适用于刑事和解,鲁山检查院咋还这么热情滴迎难而上呐?对此,我们必须要提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尽管刑事和解的达成不像民事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裁判的最终效力,但是却可以作为对被告从宽处罚的情节辅助,鲁山检察院真是煞费苦心哪。对这个问题,小喵就说这么多,当然,你可以选择相信这是为了被告这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考虑的。(纳尼?仿佛原告不是同样需要受保护的未成年人?)我们看到,这个案子检察院在做了这么多工作以后,最后是把逮捕的强制措施变更成了取保候审,既然还有强制措施,这个案子就并没有完,所以并不是说赔偿以后这个案子就彻底了解了,但这些操作都是为后面的从宽处罚做了铺垫。澎湃新闻记者采访了刘昌松律师,刘律师认为,“本案最终很可能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赵在考验期经受住了考验,就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对未成年犯的一种特殊结案程序。”至于案件的后续进展,你我都要且行且吃瓜。

鲁山检察院,谁跟你冰释前嫌?-激流网

其实呢,小喵是个很严肃的小喵。而整场案件中,让小喵最感吃惊的是,鲁山检察院是如何成功地说服帮助受害人及家属接受和解的?那位二级心理咨询师到底用的是哪套心理学教材?小喵也想学习一下呢。三下五除二,“双方父母冰释前嫌”。如此看来,大概那些受到性骚扰的女大学生、职场女性都不及这位17岁的少女来得坚强?这倒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我们注意看,这里说的是父母冰释前嫌,而只字未提受害的少女。那么,小喵倒想问一问了,你赵家16岁的儿子需要你未检呵护,我们这17岁的少女就活该当圣母玛利亚?鲁检们,你们怎么这么婊里不一呢?

于是,有网友猜测,这篇跟公众的常识明显相左的文章,可能来源于正在开展的2018年全河南省检察机关“河南检察好故事”征集评选活动。该活动征集作品体裁包括新媒体体裁和传统媒体体裁,要求故事能够准确生动地反映本地区检察工作亮点和成效。这篇文章、乃至这个案子是不是为迎合这个活动“邀功请赏”的后果?

鲁山检察院,谁跟你冰释前嫌?-激流网

如果说单是这样一件事还不足以说明什么,接下来这起同样发生在鲁山检察院的案件,不免让人觉得太过巧合。

9月22日,上游新闻记者查询鲁山检察院微信公号发现,今年3月24日,该院官方发布了一则喜报:《热烈祝贺我院选送的未成年案件成功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件》。

文章说,双方当事人均为鲁山某高中高一学生,该案系因校园欺凌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该院检察官严格按照未成年人特殊办案制度,给凶手李某疏导心理,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将李某的强制措施变为取保候审,协调教育部门把李某某转入另一所高中就读。该院从提起公诉到收到法院判决仅用了18天时间(要知道我们一般的民诉案件,法院拖沓至一两年,实为普遍),最终法院采取了该院提出缓刑的建议,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除微信公号报道此事外,鲁山检察院官微也晒出该案在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十大案件中排名第七。

鲁山检察院,谁跟你冰释前嫌?-激流网

纵观这两起案件,有诸多相似之处:

其一,两起案件均发生在河南鲁山,并有鲁山检察院介入;

其二,案件均涉及到未成年恶劣刑事犯罪,并且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就两案促成和解、变更强制措施,且鲁山人民检察院处理结果均违反了刑法规定、原则;

其三,强奸、故意杀人,此等性质恶劣之案件,竟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达成双方和解,这实在超出了社会一般人的正常理解范围。莫不是受害人父母都是佛教徒?不过,就已经公开的案情来看,冰释前嫌案中,“小赵父母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而握手言和案里,该起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入选河南省检察案件精品。

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向来只听说穷人家的孩子吃亏遇害忍气吞声,未闻那富庶人家的子弟草死街巷的。鲁迅先生有言,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他人。而如今,小喵还是那个单纯的小喵,可世道早已不是那路不拾遗的世道了。有今诗为证:

鲁山检察院,谁跟你冰释前嫌?-激流网

在一起又一起耳不忍闻、目不忍视的骇人听闻发生后,小喵在此不得不斗胆猜测,一面作为受害人父母自觉胳膊拧不过大腿,既无力为子女争取来什么,不如最大化地争取到一些经济赔偿,反倒来得实在;另一面,施暴者父母又怎可眼睁睁看着自己这一根独苗儿葬送了大好前程?能用钱、关系摆平的手段,想必亦是无所不用其极。而我们的鲁检大人,何不作个顺水人情?钱、名、利三者皆得不说,更是师出有名——刑罚的功能在乎教育而非惩戒!此等冠冕堂皇之言,骗谁去跟你冰释前嫌呢?

长按二维码支持激流网

鲁山检察院,谁跟你冰释前嫌?-激流网

为了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关注网站的老师和朋友,激流网现推出会员制度:详见激流网会员办理方案

为了避免失联请加+激流网小编微信号jiliu1921

鲁山检察院,谁跟你冰释前嫌?-激流网(作者:小喵。本文为激流网原创首发,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