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主制度出现以来,就开始听到“多数人暴政”的言论了(平常与小右们的争论中也常常遇到此言论)。这种论调虽然听起来滑稽(因为民主原则本来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却有时颇有杀伤力,让听者一时语塞、哑口无言。如何分析和应对此种言论呢?捍卫民主的人常用的办法是继续解释民主有多么好,但直接对之进行针对性批判的却似乎少见。本人曾对此问题略有思考,以下分享数条,以供参考:

一、这话在争论中为什么有杀伤力?

 当对方(往往是小右)甩出这个命题时,大多数听众(本文中均指支持民主的人)根本没有思想准备,而且他在说完这句话后也不会给听众足够的思考时间,因此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被这句话杀到并不是深思熟虑后的痛苦领悟,而是当场被“震”住了。“多数人的暴政!”,简短、凝练、有力,是独断论但表达效果堪称完美。大伙一听,“暴政!”,多可怕啊!还是一群人在施暴,更可怕了!浓郁的恐怖氛围、强大的心理暗示以及说话者无可置疑的口气,谁听了都要为之一怔。再举出一个法国革命的例子,大家脑海中一想到断头台上的鲜血淋漓,就更心惊胆战了。

二、除了“多数暴政”还有哪些选择?

  在阶级社会里,除了多数人“暴政”,就是少数人“暴政”,没有第三种选择(能不能所有人都暴政?不能,那么向谁施暴呢?能不能所有人都不暴政?也不能,那样就不是阶级社会了)。既然如此,就只能在多数人“暴政”和少数人“暴政”之间做选择了,请问你要选哪一个?

 多数人当政,至少能维护社会里多数人的利益,而少数人当政则只会维护少数人的利益,因此从所维护利益的数量上来说,多数人当政就比少数人当政维护的多。对社会中的大部分成员来说,多数人当政都是有利于他们的。此为优势一。

  多数人当政未必会暴政,少数人当政也未必会暴政,各种情况都是可能的,但是有一个主流和支流、普遍与特殊的区分。民主制度下,重要决策均由大众讨论决定,虽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但一般情况下是八九不离十的。这是集体的智慧大于个人的智慧。我们不排除一些时候少数人掌握真理,但,一,这种情况是特殊而非普遍、支流而非主流;二,说“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并不是说没这少数人真理就永远不能被掌握,那样就是英雄史观、唯心史观。正确解释是没有这少数人真理也迟早会被掌握,只是这少数人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较早的掌握了真理。即便没有这少数人,大众也会掌握真理,只不过可能需要走一段弯路、碰一点壁,就像没有毛泽东中国革命“农村包围城市”的经验也会被总结出来,只不过可能要晚几年。

而少数人当政则相反,除了几百年偶然出一个的“圣君贤相”能领导国家实现大治,大部分庸君庸相根本不靠谱。也就是说,多数人不暴政是普遍,暴政是特殊;少数人暴政是普遍,不暴政是特殊。此为优势二。

三、“多数人”存不存在“暴政”?

“多数人暴政”要成立,就预设了“暴政”的成立。但是对多数人来说,不管他们施什么政都是要维护自己群体的利益的(都对他们有利),否则他们就不会施这个政。也即,对多数人来说,并不存在“暴政”(维护自己利益的政策能叫“暴政”吗?)。因此,对社会中大部分成员来说,“多数人暴政”就是个伪命题。

四、你属于“多数人”还是“少数人”?

 如果“多数人暴政”要成立,那么只能是针对被多数人“施暴”的少数人。于是,站队的问题在这里摆出来了:你是属于“多数人”还是“少数人”?或者说,你站在“多数人”一边,还是站在“少数人”一边?有则常用的比喻:狼吃羊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取决于你是狼还是羊;多数人搞出来的政策是不是“暴政”也取决于你是当政的“多数人”还是被专政的“少数人”。

我们的一些受“多数人暴政”影响的朋友中有很多人其实是很悲催的:自己明明就属于那受苦受难的大多数(不论家庭条件还是个人出路),可是却一心一意地站在少数人一边,为他们的利益摇旗呐喊,生怕他们受到什么损害。如果是富二代提“多数暴政”我还可以理解,但是农民出身或工人出身的人也跟着嚷嚷“多数暴政”可就真是被忽悠了!马克思说的没错,一个社会的统治思想就是统治阶级的思想!

五、辨析:“多数人的暴政”不等于“挟多数人名义的少数人暴政”

 这个问题容易搞混,小右们在提出“多数人的暴政”时经常举的例子里其实有很多并不是“多数人的暴政”,而是“挟多数人名义的少数人暴政”。这种情况下,暴政的责任应归于少数人而非多数人。公报私仇、利用公众赋予的权力打击报复得罪自己的人就是此类。当然可以举出更多方面的例子。

 不过,少数人暴政需要挟多数人名义才能实行,这恰恰说明众治已成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以致寡治者不得不伪装成众治来延续自己。

六、多数人是“乌合之众”吗?

   批评民主制的声音中,很常见的一种就是认为人民群众文化水平低、素质低,不够参与政治和社会管理的资格(苏格拉底可以视作这种观点的先驱)。关于这种观点,《走向共和》里有一段对话很应景:

萧:乡下人不懂这选票啊,也不知道这个选举是什么玩意儿,更不懂这个民主的权利啊。  

孙:萧乡长,你刚才说,老百姓还不知道什么叫民主权利。你有这种想法观点我不能怪你,城里头啊,还有那些研究院,专门研究民权的专家呀,他们都这么说。可这是不对的。萧乡长,你有孩子吗?  

萧:有有有啊,有儿子,有孙子,有好几个呢。 

孙:你要不要他们上学呢?  

萧:要啊,要上学啊。  

孙:好,如果有人告诉你,你的孩子不识字,所以不用上学。你怎么说?

萧:胡说八道,正因为不识字才要上学嘛!  

孙:对啊,所以有人说,老百姓的素质低,不可实行民权,这就跟孩子不识字,就不用上学堂一样的荒谬可笑嘛!

  素质不是生来就有的,是后天培养出来的。群众素质低,只能说明之前没有得到充分的锻炼和培养,并不能得出他们生来就素质低并且还要永远低下去的结论。只要群众有时间、有机会、有平台参与政治和社会管理,他们的有关素质就可以逐渐提高上来,由陌生到熟悉,由不懂到懂。在群众真正学会主宰自己的命运、管理国家和社会之前,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就像小孩学会走路之前总要摔跤一样,总不能因为小孩摔了跤就一板子认定他没有学会走路的才能。

  另外,说多数人因为是“乌合之众”而不配参与管理人有一句潜台词,那就是只有少数“精英”才可以享有权力,这也才是他们的实际目的——将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因为他们所指的“精英”不是别人正是他们自己)美国在不得不承认黑人的选举权后很长一段时间,一些州就是利用“文化测试”的方法来剥夺黑人公民的选举权利的。说白了,这不过是巩固自己统治的一种手段。

七、多数人为何要“暴政”少数人?

 老百姓,尤其是中国的老百姓,都是希望好好过日子的,如果能和平相处,谁愿意怒目以对、兵戎相见?可见“暴政”实有其不得已处,若不是矛盾对立到不可调和,“暴政”也没有必要。“多数人”,在现在就是无产阶级人民群众,“少数人”,就是那些掌握财富或权力的剥削压迫者。正因为二者的利益对立、矛盾达到不可调和,其中的一方才会对另一方“暴政”。工厂主克扣工人工资是对工人的“暴政”,工人罢工要求加工资也是对工厂主的“暴政”,因为工人拿的多了工厂主拿的就少了,工人拿的少了工厂主拿的就多了,二者的利益相互对立、不可调和。鲁迅说为什么要痛打落水狗?因为这狗你纵容它上岸后马上就咬人。

八、从原语境说起

 “多数人的暴政”,最初出自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大意是他去美国游历后发现美国那种民主容易产生多数暴政,呼吁法国人警惕这种制度。但真正使这个命题流行开来的是密尔,他在《论自由》中表达了对英国日益扩大的群众政治的担忧(《论自由》作于1859年,当时《共产党宣言》已经发表了10年,英国的宪章运动已告结束,社会主义运动蓬勃兴起。)      

   有趣的是革命胜利前后欧洲资产阶级学者对于民主的不同态度。在革命胜利前,为了冲垮封建主义的堡垒,资产阶级的文人们曾经极其卖力的宣扬过民主,猛烈的攻击封建王朝的专制统治;但到了革命胜利,贵族们已经走下舞台,资产阶级自己坐了宝座,忽然发现自己过去宣扬的东西正在被工人阶级掌握而成为反抗自己统治的工具,于是乎逐渐地,反思法国革命、质疑“激进主义”、强调秩序的文章书籍就大量出现了。托克维尔和密尔就是两位“时贤”。

  密尔自己一方面支持议会制度,一方面又提出要让纳税多的人和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拥有两票甚至两票以上的选举权,反映的就是英国资产阶级既要保留革命成果又不想让革命继续发展的畏首畏尾的矛盾心态。

总结:以上仅是我将自己对“多数人的暴政”这一问题的看法归纳成了8条看法,比较简略,欢迎补充。当然更欢迎对我的批判提出批判。“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民主优于专制已是世界历史所证明的。而民主要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真民主,就必须推翻资本主义,建立由无产阶级人民大众掌握权力的新社会。否则,仍难免沦为打着“民主”旗号的“金主”,变成资本统治大众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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