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老同学,叫兰久明。平常极少联系,前几天突然打了一个电话,张口就问我在不在北京,说要来上访。 套用鲁迅一句话,我向来是不吝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这个社会的。自然能比一般人更理解,现在这个社会人人都会随时遭遇吊打的现实——但尽管如此,猛然从兰久明嘴里听到这话,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 因为我这老同学是个出了名的“老好人”——不只安分守己,其实更多是胆小怕事——在我们老同学当中,说他踹三脚放不出一个屁有些夸张,但至少属于掉个树叶也怕砸着头的那种。 举个例子,我朋友圈里整天发些牢骚,我认为是不吐不快、必须到处说的,但在他眼里,肯定就是“闲得蛋疼”了——他是从来碰都不碰、看都不看,生怕我这“负能量”破坏了他“岁月静好”的那种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关起门来过日子的人,竟然也要上访了?而且不上则已一上冲天、起步就是北京?——word天呐!这该是受了多大刺激! 电话里,耐住性子听他激动得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讲完,再凭自己的经验一番追问,终于明白了前因后果。 我当时脑子里,就浮出这样两句话来—— 第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第二,兔子急了,也咬人。
为什么说他“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呢? 因为我这老同学是惹上了一桩官司,法院判他输,要对他强制执行。他觉得法院不讲理,自己亏、自己冤、咽不下这口气又无处讲理——但实事求是地说,他之所以惹上这场官司,首先还是得怨他自己。
兰久明我们是初中同学。他初中毕业就参加了工作——因为他爸是方城县供销社的老职工,八几年那时候还兴接班,他就接班进了县社系统,被分配到赵河供销社石寨门市部站柜台当营业员。从那时起,已经三十多年了,他就没离开过石寨——这要放在以前,他肯定能评上一个知识青年扎根农村、支援农业建设的典型了。
但是现在这种人肯定就是“老鳖一”了!人家都是钻窟窿打洞儿进城呢,你下乡上个班却回不来了——也由此可见,我这老同学得有多老实。
供销社早多少年前就垮台了,他也早早成了下岗职工。但是他从参加工作开始,就这一行干得熟门熟路,别的啥也不会呀!所以就在供销社散摊的时候,跟当时大多数供销社职工一样,他赁下了单位原来的两间门市部,就地做起了农资生意。
后来整个县社系统不管城里、乡下都卖房子卖地皮,内部职工是有优先权的。兰久明就借借凑凑,买下了自己赁的那两间门面。翻盖成上下两层,一楼还是卖农资,二楼正好够一家人住。虽然说起早贪黑只是挣个辛苦钱,但毕竟房子是自己的,小日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从此在石寨得过且过。
在乡里,做种子农药化肥这种农资生意,都是“翻大堆”的,一年看着进进出出几百吨的货,其实挣不了几个钱。他们身处农业服务第一线,就跟驻扎村头的代销点一样,面对的都是周围村庄的农户,没有一家给他们掏现钱,拿东西全都是赊账。
比方说,到季节了,该种麦了,先把种子农药化肥赊回家,记上账,然后等来年夏收之后,小麦颗粒归仓卖成钱了,这才能还上这一季赊的账。
如果遇上天灾收成不好,农民手里没卖出钱,家里又没人在外打工拿回来钱,那这账就只能继续拖到下一季再算。
如果万一收成不好不是因为天灾,而是因为你卖的种子农药化肥有问题,那人家农民也不是冤大头,不会再认你这壶酒钱,这账肯定就“瞎”了。
2010年的时候,兰久明就“瞎”了十几万块钱这种账。
那年八月,快种麦的季节,正是要进小麦备播肥的时候,县城西关有一个叫杨明华的化肥批发商,跑石寨找上门来。
他通过熟人介绍,想让兰久明卖他经销的“喜耕田”复合肥。 化肥这东西,没多大路数,卖谁的都是卖。反正只要能进入市场,都是在工商和农业部门备过案的,一般也不会有人弄虚作假,因为这种事儿坏良心,农民种个地多不容易啊,你坑人家不怕遭报应吗?而且也糊弄不住人,撒到地里有没有效果很快就能看出来。所以兰久明碍不过介绍人的面子,就前前后后收下了杨明华送来的120吨“喜耕田”复合肥——当然,也都是赊账,这是这一行的“规矩”,羊毛出在羊身上,都是等农民收了这一季庄稼再算账。 谁知道,两个月后,当这一季小麦种上,化肥也撒地里之后,河南卫视“都市频道”在某一天晚上突然以《化肥‘减肥’ 坑农害农》为题,播出了“喜耕田”复合肥含量严重不足的记者暗访。
据河南卫视这期节目报道,“喜耕田”复合肥中,磷的含量,只有国家规定标准的一半,氧化钾的含量更是不到六分之一……
按方城老俗话来形容,这可真就像一颗炸弹丢在了粪坑当中!——当天晚上就有很多熟悉的农户给兰久明打电话,纷纷质问这到底是咋回事?兰久明卖了二十多年农资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只好赶紧联系杨明华。
第二天,更多的农户直接上门。脾气好的,谷堆(方城标准普通话,方城人都知道啥意思。外地人不明白的可后台留言“蹲”,给你回复最新版官方解释)他屋里吸着大盘烟唉声叹气;脾气不好的,早就拍桌子震板凳,把话撂给他了:只要明年小麦减产,别说还化肥款了,连减产的损失都得找你赔!
摊上这种倒霉事,兰久明除了连声给人说好话,就只有当着大家的面打电话给杨明华。对方当然是信誓旦旦地表态,这么大的事,他肯定要找厂家协调,反正厂家跑不了,保证会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说法。
当时,石寨有一个也在兰久明那里拉了化肥的人叫刘保明,正好家里还剩几袋没用完,人家就专门送到南阳市土壤肥料检测化验中心自己花钱做了化验,结果还不如河南卫视报道的含量高——杨明华供应的这些“喜耕田”复合肥,氮磷钾没有一样能达标,“总养分含量”完全不合格!如此一来,谁还认这个化肥钱?人家不把你兰久明的门市部砸了都够给你面子了。
后来,被农户“不依”得焦头烂额的兰久明终于等来了杨明华和他领上门的厂家代表。
他们除了赔礼道歉,更希望兰久明能帮忙安抚好农户,只要不引发上访告状把事情闹大,化肥款能收多少就算多少,真收不上来也就不要了,绝对不会让兰久明有损失。如果第二年万一发生小麦减产农户索赔,也都会由杨明华和厂家承担。
话既然说到了这份上,兰久明也觉得还算合情合理。于是他就按杨明华所言,对那些农户一边尽量说好话劝解,一边对赊出去的账能要则要——这其实就是我为啥说这货“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了!——像“喜耕田”这种造假坑农的不法厂家和杨明华这种贩假害农的黑心商贩,你特么的还信他们的话、帮他们擦屁股?当时就应该支持农民兄弟去告死他们!非让他们倾家荡产再也不敢挣这个昧良心钱才算对得起受骗上当的人啊。
事实证明,正是因为兰久明当年“助纣为虐”——当然我这句话说得严重了点,但一时想不起来用什么词儿更合适——反正我的意思就是,他当年帮助杨明华哄人家老百姓,这是不该做的错事儿,所以这人干啥老天爷都给你记着一笔账呢,当时没事,十年之后,这报应可不就出来了嘛!——杨明华上法院把他给告了。
“喜耕田”风波闹得沸沸扬扬那一阵,杨明华确实大包大揽说的很好,兰久明也实在,能要过来一分钱就给他一分钱。两人自然没有冲突。到了2014年,他又找上门来,说以前一回一回送的货打了一把条子攥手里很不方便,想让兰久明把剩下未结的货款算到一块儿、重新“换”成一张整条给他。当然还是那句话,这钱能要过来就给,要不过来就算了,但是他得有这些手续,好给厂家交代。
这些年,除去兰久明陆陆续续能要过来已经给了杨明华的,尚欠“喜耕田”化肥款9万7千块。于是,他再一次碍于“面子”,给杨明华打了一张9万7的总欠条。
这里,我得第二次骂我这老同学“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了!
你说,明明这个钱有纠纷,你还给他换啥欠条啊?即便真如他所讲,是为了给厂家算账,那你也应该在这张条上注明这些欠款能从农户手里收上来才算数,收不上来这欠条就只是废纸一张啊?
兰久明没有想到的是,等时过境迁之后,2020年12月,缓过神儿来的杨明华,就是拿着这张6年前的欠条反手把他告上了法庭。
心平气和地讲,这杨明华也不见得从2014年就开始算计兰久明给他挖坑的。
但有些人就这样,当时间、条件、形势有了变化之后,他的想法很自然会随之改变。所谓此一时也彼一时也,能自始至终还念叨着自己以前说过那话的人,没几个。庙堂之上的好些大领导尚且做不到说话算话、还得时不时地敲打几下才能不忘初心呢,更何况一个唯利是图、为了挣钱连假化肥都敢卖的奸商?!
当初买了假化肥的上百户农民要是不依不饶地追究责任,杨明华不但会赔个屌蛋精光,甚至还有牢狱之灾,所以那时他是顾不上跟兰久明算这个账的,只要兰久明不趁机讹他就谢天谢地了。
后来看看没人告状,风声过去可以缓口气的时候,他找兰久明打这个欠条也许真就是为了跟厂家算账有个凭证,只要厂家不找他要账,他很可能当时也并不想着攥住这个条子为了随后要钱。但是,不管他当时跟厂家算没算账,到底怎么算的账,反正等到这件曾经轰动一时的假化肥案再也没人提的时候,兰久明2014年11月11日打的那张欠条在杨明华眼里,可就变成了一捆不要白不要的钞票!
2021年1月25日,方城法院民一庭以“买卖合同纠纷”的名义,开庭审理了杨明华起诉兰久明两口子“欠账不还”一案。
你别说,人家杨明华做事真是周密。不仅把兰久明告了,还把他老婆也同时告了,更把他们一家连做生意带过日子的两间门面房也首先申请诉讼保全了。可见人家是真懂法——趁早堵上你可能逃避执行的一切后路!
杨明华拿出来的证据,自然就是那张欠条。
兰久明承认欠条是自己写的。他向法官原原本本地讲述了十年前那场“喜耕田”假化肥风波,也说清了这张欠条的来龙去脉。
法官问,说这些,你有啥证据?
兰久明说,有!
“我有当年河南卫视报道“喜耕田”《化肥‘减肥’ 坑农害农》的视频,有石寨刘保明自己花钱在南阳做的检测报告,有当年一百多户农民从我那里赊“喜耕田”化肥到现在还欠账14万6的账本,还有他们出具的为啥不还这些化肥钱的证言。这些东西我都放着……”
兰久明记录当年农民赊账“喜耕田”化肥的账本(部分)
一百余户农民给兰久明出具的为什么不还喜耕田复合肥款的证言
法官说,好,那给你三天时间。你可以在三天之内补充证据。
第三天头上,生怕耽误法官判案的兰久明十急八慌跑去法院提交证据,谁知那位跟哪吒他爹叫一个名字的法官却说,不用交了,你来的正好,签个字,把判决书拿走吧!
判决书的结果是兰久明最不愿意看到的:被告兰久明欠原告杨明华货款97000元至今未还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对该事实予以确认。被告兰久明未能恪守诚实信用原则,欠款久拖不还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之民事责任……被告兰久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明华欠款97000元及利息……
再一看判决书落款日期,竟是2021年1月26日,也就是开庭的第二天。
兰久明觉着,这肯定是法官没看到自己的证据,所以才会“对化肥存在质量问题的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但是法官为啥根本不等自己提交证据?为啥头天才开庭,第二天就匆忙下判决?不是在法庭上说好还要自己三天之内补充证据的吗?
他想不明白、也来不及细想这些问题,赶快上诉。谁知上诉也白搭,中院维持了一审原判。并且很快,方城法院执行局找上门来,给他下达了执行通知书。
他不服啊,给人家诉说冤屈,可执行局哪管你这个,明说人家不问案由,只管执行生效的判决,你就是冤死,跟人家无关!
兰久明气得眼里冒火也没办法,索性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人家当然也不吃这一套,直接把他推上警车拉到了法院,要不是一量血压高到二百怕他死到拘留所里,那可真要给他办手续了。
虽说没拘留,但人家执行局也有的是办法对付你这种“老赖”——不然遇见个高血压就执行不下去了,你当人家是吃屎的呀!他们立刻冻结了兰久明所有的银行卡,并且下达“腾房通知”,限兰久明8月26日前搬离。“到期仍不迁出的,将强制执行,并依法对妨碍执行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兰久明懵了,这才知道,哪里有什么岁月静好?全都是他娘的骗人的鬼话!
辛辛苦苦干了半辈子,至少有个养家糊口的生意、有个安身立命的家。可现在就连这唯一的房子都要被法院执行了,以后生意咋做?一家人住哪儿?兰久明愁的要死,真想回屋里打一顿老婆出出气,可是还没等他抬手,老婆嫌他办事窝囊埋怨这日子没发过,把三个孩子往家一撇,先拍拍屁股走了!
兰久明确实窝囊,但也真不愧是“老好人”——即便老婆走了,他一个人在家还要照看生意,还要照看三个孩子,但仍然替老婆伺候着一直住在他家、瘫痪床上的老丈人!
但是,法院不认这样的老好人、不给你讲这个理呀?判决已经生效,执行正在进行,一家老小随时都会被他们给赶出家门。
他既不服气,又不甘心,更不愿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趁孩子没开学,他跑去南阳、郑州申诉却毫无进展,所以走投无路之际,要来北京上访告状,给我打电话,就是想问问信访局在啥地方,好不好进?
听完兰久明诉说,我半晌无语。
该怎么给他说呢?
总不能告诉他天下乌鸦一般黑,你跑来北京也没球用吧?那不把他最后一点希望也泼灭了?可是以我所知道的老百姓上访的种种遭遇,他就是来了又有多大意义?
我说,现在还是疫情防控期间,不知道信访局接不接访,你先别急着来,等我星期一先去永定门给你看看再说,省得你白跑一趟。
谁知没过两天,竟然在同学群里看到了兰久明发的一段视频——
只见他一手拿张写满字的A4纸,一手拿瓶敌敌畏,说自己已经被杨明华和方城法院逼得走投无路了,所以只好写下遗书,交待后事。但临死前也要告诉大家事实真相,要以死控诉,他是被杨明华坑害、被偏听偏信摁着萝卜一头砍的那个法官李x给逼到这一步的……
这可真把我惊出了一身汗!
这还是印象中那个窝窝囊囊的“老好人”吗?这不是真应了方城人民的一句老俗话,硬逼着哑巴说话了!?
我当然不希望悲剧发生。所以除了赶紧打电话劝说兰久明,然后就是把他喊冤的那段视频发到了我的公众号“方城故事”,我连一句评论都没加,只是希望能引起老家有关方面的注意,尽量防患于未然,不要搞出瞪着眼尿床的后悔事。
可是想不到,视频刚发出的第二天,我那“方城故事”竟然就被封了!
唉,前几天还有人情愿掏10万块钱我都没舍得卖啊,就这样为兰久明这倒霉蛋做了替死鬼!
但我还是怕兰久明喝敌敌畏,再膈应他也是我老同学呢,这不赶快再开通一个“新方城故事”,第一篇文章就是讲述他的遭遇,希望看到的朋友都来关注转发——如果都像以前那个兰久明一样,各人只扫门前雪,不管别人晚上霜,难保明天你也是别人同情的对象!
可能会有人说,你不能因为同情你的老同学,所以就完全站在他的立场上讲话。他说破天去,也是欠了人家的钱,并且给人打了欠条的。只要有欠条,法官依据欠条判他还钱咋就不对了?难道还能支持他赖账有理不成?
我相信方城法院那位审理兰久明杨明华欠款纠纷的法官肯定也是这样想的,并不认为自己做的有啥错。
好吧。那就让我这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的业余法律顾问给你们上一堂普法教育课吧。
兰久明2014年11月11日给杨明华打的有欠条不假。前面连我自己也说,这正是他“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其中一个原因。但这充其量也只是给他增加了一点说清楚事实的麻烦,但并不是说,打了这个欠条他就一定说不清了。
我们可以先来看看欠条的内容:
欠 条
欠明华哥2010年喜耕田牌复合肥款97000元(玖万柒仟元)
这就首先已经界定,这笔9万7的欠款是欠杨明华的,而不是欠其他任何人的;而且是欠的杨明华“2010年喜耕田复合肥款”,而不是其他任何一笔,杨明华也认可这一点,双方对此笔欠款的产生来源均无异议。
那么既然如此,兰久明有2010年记录农户赊走这些喜耕田复合肥的账本,有2010年河南卫视报道这喜耕田复合肥不合格的视频,有2010年刘保明在南阳化验这些喜耕田复合肥不合格的报告,又有后来百余农民出具的因为当年喜耕田复合肥不合格造成减产而拒绝还款甚至要求索赔的证言……这诸多证据已足以形成证据链条,证实杨明华“2010年喜耕田复合肥”不合格甚至假冒伪劣,自然也说明你杨明华“2010年喜耕田复合肥款”是一笔非法债务。
既然是非法债务,法院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就支持呢?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这就好比说,兰久明给杨明华打了一张欠条,写的是“欠明华哥赌博账一个亿”一样,虽然按方城法院的说法,表面上看“被告兰久明欠原告杨明华一个亿至今未还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对该事实予以确认”似乎很有道理,但写的清清楚楚他欠的是“赌博账”、是一笔非法债务呀,你法院怎么能连这个债务性质都不分辨清楚就轻易认定“被告兰久明未能恪守诚实信用原则,欠款久拖不还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之民事责任”?轻易判决“被告兰久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明华欠款一个亿及利息”呢?
很明显,兰久明不懂法,又耳根子软、滥充好人,所以才会在2010年冬天喜耕田复合肥曝出丑闻之时,答应杨明华帮他劝说受害农民不要上访告状;才会在2014年11月11日再次答应杨明华,将他手里的一把零散条子“换”这张“总欠条”。但即便有了这张2014年重新打的欠条,也改变不了这是2010年的喜耕田复合肥欠款、因而是一笔非法债务的事实呀。
而杨明华比兰久明懂法,所以才会利用兰久明的弱点做出这种“未能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之事。但是我们必须知道,法律的本质是为了惩恶扬善,而不是以法律之名去彰显恶行的。难道执法者宁愿去纵容那些因为懂法、所以懂得钻法律空子的坏人,也不去保护一个不懂法的好人?这岂不是与法律的初衷相悖离?
查清楚兰久明与杨明华的债务纠纷作出公正裁决可能有些麻烦,不如就按现成的、明摆的证据(欠条)判了轻松省事,但你这个一时省事却埋下了无穷的麻烦,浪费了司法资源,更可能有不可预知的祸端。
我不敢想象,假如兰久明真像他那段视频中所说那样,因为如此一个没有一丝一毫“天理国法人情”的混蛋判决而喝了农药,这算不算法律的耻辱?还怎么实现领导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千万不要以为老百姓说喝农药都是吓唬人的。
据兰久明讲,在方城县他们卖农资的圈里,就是流传着一个因杨明华追讨非法债务而被逼喝农药自杀的悲惨故事——二郎庙有一个叫张广存的同行,2010年卖了杨明华200多吨喜耕田复合肥,被河南卫视曝光肥料不合格后,也是农户不还钱,又遭杨明华逼账,甚至整天被五六个满身纹身的那种人坐在家里盯着,逼得胆小怕事的张广存竟在2014年割腕自杀,虽被抢救过来,最终还是又喝“百草枯”一了百了。张广存的老婆带着孩子改嫁他人,远走深圳打工。只剩下一个八十多岁老母亲,在破败的老房子里,靠政府低保生活。
当然这只是未经公安机关证实的一个说法。但是既然有名有姓的如此流传,想必也不会完全都是空穴来风。那咱们现在就把这当作一个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公开举报出来,请方城县公安局查证落实吧。
又据说,杨明华有女婿(或儿子)在公安局工作,所以才在方城县的农资圈里欺行霸市、有恃无恐。这到底是杨明华乱吹牛逼往自己脸上贴金还是有人以讹传讹?应该也请方城公安局顺便核实一下以正视听才好。以免长此以往,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
博望一个名叫王保国的卖农资的同行告诉兰久明,他在2010年经赵九介绍,给杨明华卖了五六十吨喜耕田,结果河南卫视曝光以后,被农户涌到家里要说法,做了20多年农资生意都没有丢过这么大的人,差一点关门倒闭,到现在还深受影响。
说到这里其实很想知道,像杨明华这样公然售假,给农民和经销商造成如此严重损失的,方城县的市场监管部门和农资管理部门就不知道吗?群众叫苦连天你们麻木不仁,难道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人们更想知道,杨明华的所作所为是否构成犯罪?他从2010年到现在一直能逍遥法外,甚至还能借助法院堂而皇之地把非法债务变成合法债务,以前还需要找几个满身纹身的人坐人屋里逼债,现在却连黑社会讨债公司都不用再雇了,这就是扫黑除恶要达到的效果?
再次提醒方城县有关部门,切莫纵容一个“懂法的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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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洪涛,文章来源:公众号“新方城故事”。责任编辑:东风)
上访无用,想方设法的通过网络昭白于天下是正道
…….为什么要把不明确的债务给明确化、书面化,落人口实
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不是为了惩恶扬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