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失败原因
一、历史条件
1.阶级力量不够强大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写道:“工人阶级自己一方面还没有在资本主义社会本身的发展进程中得到足够的锻炼并被充分地组织起来,以便作为历史动力登上世界舞台;另一方面他们取得解放的物质条件在旧世界本身内部也还没有充分成熟起来。”[i]在1871年的法国,工人阶级的力量还没有强大到足够推翻整个法国统治阶级的政治秩序的程度,这不仅在法国是这样,在世界其他地方也是这样。
首先,工人阶级的数量不占优势。虽然第二次工业革命中机器大生产的生产方式普遍建立起来,但在法国,手工业生产方式的工人阶级依然数量不少,除此以外,社会上还保留有大量的小资产阶级,包括小店主和独立的手工业者。在巴黎市周边,甚至可以说在整个法国,农民的人数依然庞大(而巴黎公社显然不可能走向“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那必须在革命行动的方向和策略都成熟以后才能出现新的变化)。因此,至少在公社,工人阶级的数量不是占据巨大优势的。在公社的委员中,工人阶级的代表也没有占据优势,大概在1/3到1/2之间。大量的小资产阶级同样在公社这个政权机构中任职。
其次,工人阶级队伍还不够成熟。一则参加公社的阶级队伍是复杂的。“起初,这个运动是一种成分极其复杂的、不定型的运动。参加这个运动的也有希望公社恢复对德战争并把它进行到胜利结束的爱国者。支持运动的还有小店主,如果期票和房租的交纳不延期,他们就有破产的危险(政府不愿给他们延期,而公社给予了)。……在最初一个时期,在一定程度上同情运动的还有资产阶级共和派,他们担心反动的国民议会会使王朝复辟。但是在这个运动中起主要作用的当然是工人(特别是巴黎手工业者,在第二帝国的最后几年,他们中间进行了切实的社会主义宣传,而且他们中间的许多人甚至参加了国际。”可以说,有相当数量的持各式各样思想的小资产阶级纷纷加入了公社,他们不仅在社会上享有不小的威望和号召力,在公社的政权组织中,他们也占据了不少的比例。至少公社的前后两任军事指挥官:克吕泽烈和罗谢尔,竟都是这样的人。除了小资产阶级积极参与以外,在无产阶级的队伍里也有较为复杂的情况:手工业工人的数量是庞大的,这一批工人并没有经历机器大工业那样机械化的生产方式和严格的纪律,他们的气质比之于大工业的流水线上的工人更为散漫一些(当然,毫无疑问的是,工人阶级的意志向来是极其坚韧的)。而在政府或其他行业(主要是一些服务业)中的职员,由于他们的经济状况和政治地位,他们也成为无产阶级中坚定支持公社的一员。真正经历流水线生产的大工业中的工人阶级在整个公社中并不占多数。二则,工人阶级的组织性与纪律性还不够成熟。在这样的资本主义的进程下,工人阶级队伍的复杂状况是一种必然。可以说,就全体无产阶级而言,组织性和纪律性显然是不够成熟的。大量的手工业工人和各种单位里的小职员们并不具有一种较为强烈的组织意识,而被迫在大工厂中接受了组织纪律性的工人则不占多数。参与人员的混杂导致众多群众对参与巴黎公社起义和建设的目的各不相同,队伍的混杂不利于团结。可以这样总结:由于工人阶级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锻炼,整个工人阶级的组织性没有达到一种足以承担起起义和革命的高度。
再次,各阶级的思想十分混乱。小资产阶级中流行着这样的观点:公社代表着爱国主义。公社对待普鲁士的态度毫无疑问是坚决的,它没有梯也尔政府那种下流的卑躬屈膝的态度。法兰西的高贵的荣誉使得他们偏向公社。另一部分人则期待共和制度能够在公社的领导下建立起来(毕竟在法国大革命的时候,“公社”一词就被频繁地使用了,他们天然地相信这是当年资产阶级大革命精神的延续,正如他们所说,这是“工人阶级的1789年”)然而当公社表现出强烈的社会主义倾向的时候,这一批小资产阶级本能地走向了公社的对立面,这些人主要是一些雅各宾派,还有许多政治投机分子。而在无产阶级中,蒲鲁东主义和布朗基主义是流行的,马克思主义则“历史地”成为一个少数派(在伟大理论被群众掌握之前,历史常常将行行色色的错误思想置于其前以期磨砺)。大量的社员们践行着蒲鲁东主义的奇怪的幻想和布朗基主义的冒险精神,这使得公社在处理很多问题时都犯了致命的错误。还有一点,那就是公社没有明确提出来他们的纲领,这使得他们既不能了解当前革命的要求和任务,也不知道有哪些方法可以实现。混乱的思想戕害了这一场英勇的革命。马克思写道“只有工人自始自终是忠于公社的。资产阶级共和派和小资产者很快就离开了公社,有的被运动的革命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的性质吓坏了;另一些人看见运动难免失败就同公社分手了。只有法国无产者才无所畏惧地、不知疲倦地支持了自己的政府,只有他们才为了这个政府,也就是为了工人阶级的解放事业,为了全体劳动者的美好未来而战斗、牺牲。”[ii]
最后,工农联盟的战略没有实现。毕竟巴黎公社是工人阶级第一次掌握政权的实验,它就像一个新生的婴儿,在混乱中摸索着各种可能的路。由于工人阶级从来没有这样一下子掌握一个政权如此之久,不仅全世界的无产阶级为之惊叹,连各国的资产阶级都震撼得说不出话来。一时间,各国统治阶级都在研究这个奇怪的事物。而身处局中的当事者则可能犯出更多的错误。工农联盟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在公社存续期间,公社是希望联合法国各地的农民的,然而工人阶级自身没有意识到应当以什么样的口号来吸引并联合农民,他们甚至不知道农民是否可以被联合起来。一点点简单的政治口号和巡游各地的宣讲并不能使农民的革命热情被激发出来。公社在这一块所做的无疑是十分失败的。与此相反,梯也尔政府则抓住了这个机会。它在各地的资产阶级反动势力的支持下,开足了宣传工具的马力,疯狂地造谣和污蔑公社,说公社要将农民得来不易的土地瓜分,延长同普鲁士的战争并加重农民的负担——梯也尔政府的污蔑是轻松的,因为他只需要将反动的统治阶级所做过的一切都说成是公社所做就可以了,甚至不需要费力地造谣别的什么事情。这样,农民甚至站到了公社的反对面上,这也是公社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2.时机不成熟
毫无疑问,巴黎公社的起义是十分突然的。马克思早就警告过法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他认为法国此时的起义是十分不明智的,各种条件都没有达到能够让起义成功存续下来的程度。然而面对统治阶级穷凶极恶的剥削,巴黎的无产阶级仍然英勇地奋起反抗——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列宁写道:“公社是自发地产生的,谁也没有有意识和计划地准备它。对德战争的失利,被围困时期的痛苦,无产阶级的失业和小资产阶级的破产;群众对上层阶级和完全无能的长官的愤慨,不满现状和渴望另一种社会制度的工人阶级的模糊的激愤情绪;国民议会的令人为共和国命运担忧的反动成分——这一切和其它许多原因交织在一起,推动了巴黎居民举行3月18日的革命,这个革命突然地把政权转到了国民自卫军手中,转到了工人阶级和接近他们的小资产阶级手中。”[iii]某种意义上,即便巴黎的无产阶级奋起反抗,成功地建立了公社,在单独面对软弱无能的梯也尔政府的时候,也绝非没有成功的把握,这一点我们将在下文叙述。然而再加上实力雄厚的普鲁士政府,公社在起义的那一刻就注定要划上失败的句号。由于在普法战争中法国战败,普鲁士军队势如破竹地攻入法国本土,因此它对干涉公社起义是极为方便的。而公社本身的存在威胁到的不仅仅是梯也尔政府,它使得全世界的资产阶级政府都感受到了危机,因此联合起来的统治阶级对无产阶级的镇压是必然的。在梯也尔政府五月份卑躬屈膝地同俾斯麦签订了“法兰克福协约”后,普鲁士军队立即从北面进攻巴黎,公社绝无抵挡的可能。更何况普鲁士同凡尔赛方面的合围使得公社完全得不到外省的支持,最后一丝存在的机会也被完全断绝,焉有不败之理?
二、政治举措
1.制度问题
公社时期的制度设计存在一定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公社的权力集中程度十分低下。在中央委员会存续的十天中,由于军政府的天然优势和时间上的短期,巴黎的行政效率是十分高的。中央委员会派驻军队于各个部门,维持社会治安,筹建新的政权,其行政效率可以说是整个公社时期最高的十天。然而当公社在选举的基础上宣告成立后,行政效率便直线下降了。这里面有多个原因,要指出的是,由于资产阶级的代表和官僚们的不合作态度越发明显,公社的行政效率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然而这并不是根本原因。最重要的是公社自身对权力集中的恐惧和反对。
一、没有领导机构,权力不集中。在公社所成立的各个委员会中都没有一个明显的领导核心。由于害怕集中制导致的特权与专断(这主要是蒲鲁东主义者在起作用,其他派别的人也受到了影响并支持了这种观点),公社取消了首长负责制;公社的委员会是按照蒲鲁东主义建立的,缺乏一个良好的核心或者常设机构。更重要的是公社的主席团要一周举行一次换届,执行委员会的任期也只有1个月。频繁地更换公社的政权领导人员对政权的稳定是极其不利的。4月20日之后公社提出一个折衷方案:公社委派代表一名驻扎在各个部门里领导工作,并同时对公社和各委员会负责,公社和各委员会则监督代表们的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央集权。不少人(主要是布朗基主义者和雅各宾派)进一步提出要成立公社的中央权力机关,但这遭到了蒲鲁东派的激烈反对。嗣后,公社决定重组执行委员会,将各个委员会中的代表集中到新的执行委员会中去。新的执行委员会中有5名布朗基主义者,4名蒲鲁东主义者。然而新的执行委员会也没能避免沦落为处理日常琐碎事物的执行机构的命运。布朗基主义者、雅各宾派和一些军队领导人甚至密谋推翻公社建立更为集中的领导机构。五月份,布朗基主义者再次提出要求建立权力更为集中的“民众救亡委员会”以适应战争发展的需要,这一提议立即遭到了蒲鲁东主义者的反对。然而由于布朗基主义者与雅各宾派占据多数,因此这个提议通过了。这一行为虽然提高了公社的集中程度,却又导致了两派的分裂,削弱了公社的影响。
二、公社自身的执行力不如人意。在公社的许多事务执行上,公社的效率是不如人意的,有相当多的政策公社自身无法贯彻下去,而有赖于许多群众性组织的帮助。由于公社的公报甚至不能发行得满足数量要求,以至于公社难以把它的法令传达给巴黎的群众们,公社甚至需要依赖俱乐部的群众集会进行宣讲以作传达。另外,公社的会议也问题重重。公社委员会的会议漫无秩序,大会没有明确的议题和议程。可见公社的会议筹备工作是不充分的。以至于常常出现这般情况:一个议题正在讨论之中,忽然另一个人提出另一项议题,大会在各种议题里盲目切换,缺乏秩序。会议成为颇有些消磨人兴趣的意味。(笔者,也许还有更多的读者,在阅读巴黎公社会议记录时常常感到十分混乱,诸多公民随意发音,议题切换十分频繁,很难在一次会议记录里找到能够连续讨论并彻底解决的一项议题。)这使得工作十分拖拉而且难有成效。
三、各职能部门的权力相互交织,职能不清晰。首先应当说明的是,各职能部门的权力交叉问题由来已久,不仅公社存在这个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也是有些引人注目了),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实践中,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交叉和协调也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其次,由于公社存续时间过短,这样的问题也没有来得及厘清楚。起初,公社成立10个委员会,各委员会权力交织,分工并不明确,导致公社的法令具有一些执行的困难,不能适应紧张的军事斗争态势。以执行委员会为例,它本来应当担负起监督公社的决议、解决各部门冲突的职责,然而事实上它却陷入了大量繁琐的日常事务中去。即便在该组织改革后,依然在事实上成为一个处理日常琐碎事务议事咨询机关。显然,各职能部门的组织问题依然有赖于更多的实践去探索。
四、选举政治本身的弊端。在投票选举的过程中,一个候选人往往由于言辞出众而可能被选举上台。花言巧语的办法都被发明出来以进行政治投机,这样的现象在资本主义政治实践中已经屡见不鲜。而在公社中,夸夸其谈的人也常凭此上位。比如卑鄙无耻的克吕泽烈伪装成一位久经考验的军事将领而得到公社的任命,但在他的指挥下公社却蒙受巨大损失。在四月下旬酝酿产生的“民众救亡委员会”上,当选的五位委员,仅有阿尔诺和兰维埃是布朗基派中的佼佼者,其他三位中,日拉丹是个胆小怕事、毫无用处的人,皮阿是个只会夸夸其谈的人,梅耶则是个毫无主见政治见解摇摆不定的人。这样的人往往使公社容易遭到失败。在关于法兰西银行问题上,公社派遣的代表别列(这是一位蒲鲁东主义者)更是直接站到了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去,乃至于在公社失败后为了感谢别列的付出,法兰西银行的高管亲自护送他逃离。
2.领导问题
如果说在阶级上,因时代条件,工人阶级的力量还不成熟;在制度上,因时间短暂,制度设计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还有待提高。那么在领导上,缺乏一个由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政党则表现得更为明显。政党的作用是极为巨大的,它对于团结各个政治力量、领导无产阶级本身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整个巴黎公社的存续期间,始终没有形成一个典型的无产阶级政党。由于各个阶层普遍参与到公社中来,各个政治势力在公社中相互交织,你争我斗,这不仅对公社的团结稳定起到负面影响,而且严重削弱了公社在决策上的连贯性,使得公社常常做出各种各样的错误决定。可以说,没有一个坚强的无产阶级政党是上述各种时代条件和背景的一个产物。
在“巴黎公社的政权组织”一章中我们曾经交代过,公社的委员有许多不同政治力量参与,公社的80多位委员主要来自布朗基派(21人)、蒲鲁东派(大约20人)、新雅各宾派(12-14人)、独立革命派,另有部分无党派人士(大约10人)。其中,由于在集权问题上,雅各宾派和布朗基主义者观点相近,他们常常能走到一起,因此这两派再加上一些附和他们的人形成了一个多数派,约占2/3;其他派别则成为少数派,这其中主要是蒲鲁东主义者,约占1/3。[iv]但是他们大多数都还算不上社会主义者。恩格斯说:“绝大多数的布朗基派不过凭着革命的无产阶级本能才是社会主义者;其中只有少数人通过熟悉德国科学社会主义的瓦扬,比较清楚地了解基本原理。”[v]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派别不同、信仰各异,各方在相当多的问题上都产生不少分歧。并由此,在公社存续的短短72天里,还上演了一场派系斗争。
虽然多数派与少数派在关于是否进行权力集中以及实施高压政策打击敌人的问题上产生了一系列矛盾。但是在4月初至4月下旬,两派尚且还能维持和谐,基本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然需要提出的是:此前,由于公社刚刚成立,还没有遇到极端重大的问题导致各方的分裂,因此两派的划分是不明确的,甚至可以说还未出现派别的划分,仅有信仰的划分。然而随着公社内部的不同委员关于大量的议题逐渐产生较多分歧的时候,布朗基派与雅各宾派便逐渐走到一起,而蒲鲁东派自然沦为少数的反对派。派别在争论中逐渐产生。
然而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在关于是否成立“民众救亡委员会”这个议题上,公社的委员们逐渐产生分裂,形成多数派(主要包括布朗基派、新雅各宾派和独立革命派的一部分)和少数派(主要包括蒲鲁东派和独立革命派的另外一部分)。布朗基主义者积极支持建立权力相对集中的政权机构,而蒲鲁东主义者则坚决反对。布朗基主义希望建立一个“民众救亡委员会”并使它的权力在公社委员会之上,而反对派则认为这个机构背后隐藏着独裁的阴谋。蒲鲁东派坚持认为政权应当是共和制的、议会制的、和平的,而绝不能是专政的。结果,在投票中45人赞成,23人反对,多数派取得了胜利。这次投票公开制造了多数派与少数派的对立。
从5月9日开始,多数派通过自己的派系会议(派别之间各自开会选出自己的负责人,这有一点向资产阶级政党发展的意味)选出代表,随后又在公社的大会上通过选举,完成手续,进入“民众救亡委员会”。随后,多数派更是在许多重要岗位上撤换下少数派的代表,将权力集中在多数派手中。5月15日,少数派的代表打算在公社的大会上宣读本派的“宣言”(主要是反对民众救亡委员会这个专政机关而强调政治自由)。然而,多数派的委员直接拒绝到会,导致大会没能召开。于是,少数派将宣言发表在报纸上——这标志着分裂的公开化。随后,代表多数派的报纸《杜歇老爹报》、雅各宾派的《复仇者报》等与代表少数派的蒲鲁东派报纸《公社报》分别发表文章进行了论战。5月15日的矛盾公开化造成工人阶级群众人心惶惶。毫无疑问,分裂削弱了公社的政权。斯大林说:“总之,一个党即共产党的独掌领导是十月革命准备工作的基本要素——这就是十月革命的特征,这就是布尔什维克在十月革命准备时期的策略的第一个特点。未必用得着证明,沒有布尔什维克策略的这个特点,无产阶级专政在帝国主义环境中的胜利就会是不可能的。这就是十月革命优于法国1871年革命的地方。法国1871年革命的领导由两个党分担,而其中哪一个党也不能称为共产党。”[vi]
在争论中,各派的观点需要做一次整理。在两派内部,由于少数派主要是蒲鲁东派,因此少数派的观点是一致的;而多数派由布朗基派和雅各宾派组成,他们的观点则经常是分歧的。布朗基主义者仍然有朝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前进的意识,而雅各宾派却是地道的小资产阶级,他们至多称得上是民主共和派,多数派只是在共和制和集权制这个议题上能够保持统一。在两派之间,多数派希望公社进行专政,建立坚强的集权机构,而少数派只希望公社成为一个自治的联合体,否定集中制;多数派希望巴黎公社成为全国的领导中心,通过巴黎领导全法国的斗争,少数派则只局限于巴黎市,希望等待全国的公社进行联合;多数派主张对凡尔赛分子实施坚决的恐怖手段,比如依靠公安委员会拘禁人质、封禁报刊、没收财产等,少数派则热衷于争取各种权利和出版自由;多数派认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对凡尔赛的军事斗争,少数派认为主要任务是改善工人阶级的经济地位。(大多数的公社期间的经济民生措施是由少数派实施的,但这并不归功于蒲鲁东主义,恩格斯评价道:“正如笃信某种学说的人们掌权后通常会出现的情况一样,无论是蒲鲁东派或布朗基派,都遭到历史的嘲弄,做了恰恰与他们那一派的学说相反的事情。”[vii]必须指明的是,虽然蒲鲁东主义者占据了劳动与交换委员会,并且担任了大量经济民生方面的领导工作,但是这些工作主要是由无产阶级本身的群众运动推动的,蒲鲁东主义在这里完全失效了。)
5月下旬,由于军事态势日益严峻,两派间的态度开始缓和。5月21日,少数派的委员重新返回公社会议参加市政问题的讨论,而多数派对少数派和解的意思则表示出欣喜的欢迎,并决定将少数派中的瓦莱斯和库尔贝选为公社会议的正副主席以示诚意。此后,两派在保卫公社政权的最后战斗中,重新联合起来,并肩作战。然而,一切为时已晚。事实上,在两派和解的当天晚上,凡尔赛反动军队已经攻进了巴黎城内。
毫无疑问,公社面对资产阶级敌人时力量本就孱弱,而当内部出现派系斗争后更加削弱了公社的战斗力,这加速了公社的灭亡。
3.决策问题
(1):法兰西银行
由于领导思想的混乱和错误,公社令人吃惊地放走了法兰西银行,布朗基主义与蒲鲁东主义的错误思想应当此为之负责。“银行掌握在公社手中,这会比扣留一万个人质还有更大意义。这会迫使整个法国资产阶级对凡尔赛政府施加压力,要它同公社议和。[viii]”早在中央委员会时期,中央委员会就曾派人作为管理银行的代表前往法兰西银行,然而在整个公社存续期间,公社竟然都没有对银行进行过哪怕一点点的干涉。法兰西银行手中是握有巨额资本的。公社在3月20日到5月24日这66天时间的总收入为大约4200万法郎,总支出为4121万法郎,由于战争需要,军事开支占比92%,用于民政教育和社会保障上的资金实在捉襟见肘,这限制了公社在这些方面的革新,例如公社没有做出多少税制改革,其实公社本能在这方面做出创举,然而由于没有没收法兰西银行,公社缺乏充足的准备金,因此没能进行。讽刺的是,法兰西银行拥有的各项账面资产高达30亿法郎!据说其实际资产可能更为惊人。而除了法兰西银行之外,巴黎还有“土地信用银行”“动产信用银行”,以及私人银行“洛希尔德银行”“富尔德银行”等等。这样庞大的资产就在巴黎市内,而公社却没有加以利用。事实上,凡尔赛政府在这期间还向巴黎的银行筹措了巨额的款项用以对抗公社。法兰西银行曾给公社筹集了1500万法郎,而给凡尔赛反动政府汇去2.57亿法郎,因为凡尔赛方面在这些天的开支高达2亿多法郎。(多插一句的是,公社真正实现了廉价政府和精简节约,这与凡尔赛的反动政府巨额军费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公社没有对法兰西银行等巴黎的银行进行干涉呢?从思想上来讲,整个公社都认为银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马克思主义的“剥夺剥夺者”这种社会主义的改造思想在布朗基派和蒲鲁东派中都不流行。剥夺工厂都尚且需要常付补偿金,更何况剥夺金额巨大的银行,那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蒲鲁东主义认为交换决定了社会经济生活(马克思强烈地批评了这一观点,并指出是生产而不是交换决定了社会经济关系),因此破坏银行信用体系、货币制度、取消交换,那是极端危险的。他们宁可剥夺全部的工业企业,也不愿剥夺银行。从政策上来说,公社希望通过对银行的妥协而争取一部分资产阶级的支持。(然而这绝对是一种幻想,资产阶级绝不会因为公社没有干涉或国有化这些银行而对公社感恩戴德。而相比于争取一些资产阶级的支持,拿下银行对公社的帮助是更为巨大的。)舆论上,公社认为夺取银行会造成不良影响,因为自公社诞生之日起,资产阶级的报刊就疯狂抨击公社是强盗和小偷。(可事实上,无论公社是否拿下银行,资产阶级的反动敌人也一定会疯狂诽谤公社,因为无产阶级政权存在的本身就是对资产阶级的巨大威胁,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利益泾渭分明,两方的矛盾不可协调,然而公社却依然带有妥协的倾向。)这些荒谬的想法盘踞在公社委员的大脑里,使他们最终放弃了占有法兰西银行。公社曾派遣的银行委员别列(这个愚蠢的蒲鲁东主义者)就是一个在立场上投降了的人。他要求坚决保证银行独立于公社而存在,不能让国民自卫军占领银行,“因为这会打击全国的信用体系”。他与留守在巴黎的法兰西银行副经理普列克关系密切。甚至,在公社失败后普列克亲自帮助别列逃离法国。
(2):军事战略和指挥的失败
首先,公社没有一个坚强的军事领导机构。整个公社有关军事的领导机构包括: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军事代表团、军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等等。大量的军事指挥机构和人员权责不清,这导致军事行政的效率低下,各个区对前线的支援不到位,军事物资的补充没能跟上战争的发展;其次,军事将领和具有专业素质的士兵的匮乏。克吕泽烈是个无能之辈,罗谢尔虽有些能力,却是个摇摆不定的小资产阶级,这样的人居然选上了军事指挥官的位置。达布罗夫斯基等人虽然是颇有经验的指战员,但由于人员劣势、装备配给较差、士兵专业素养不高等,也难以抵挡凡尔赛的反扑;此外,军事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公社也是有相当数量的大炮等装备,可是公社由于普遍缺乏军事素养,大量的军事资源没有充分利用。5月以前公社甚至没有能够利用这些大炮;最后,公社的战略思想错误。在公社中,委员们普遍认为公社应当防守而不能主动进攻,这样的思想一直持续到公社的灭亡。
最为严峻的是,公社在最好的时机错过了进攻凡尔赛的机会。恩格斯说“不能不谈谈巴黎的形势。在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领导的时候,事情进行得很好,而在选举以后却只讲不做了,向凡尔赛进军,应当是在凡尔赛还软弱的时候,可是这个有利的时机被错过了,看来现在凡尔赛占了优势并在逼迫巴黎人。”[ix]马克思更是写到“‘秩序人物’,即巴黎的反动分子,一听到3月18日胜利的消息就不寒而栗,在他们看来,这个胜利意味着人民报复的时刻已经迫近。从1848年六月事件到1871年1月22日惨遭他们杀害的那些死者的冤魂,都在他们眼前浮现了。但是他们只是受了一场虚惊,甚至对市警都不但没有予以应有的处置——解除武装或逮捕下狱,反而给他们打开了巴黎城门,让他们安然撤退到凡尔赛。对‘秩序人物’不仅毛发末动,而且容许他们集结起来并在巴黎的正中心轻易地夺去许多重要阵地。”[x]然而,在3月19日,逃到凡尔赛方面的资产阶级政府的军队仅有不到一万六千人,而且皆是残兵败将,建制混乱、衣衫不整、军机涣散,毫无战斗力可言。此时公社方面尚有至少3万名士兵,且刚经过起义,斗志昂扬,士气高昂。但是中央委员会这边竟然停了下来,在巴黎内部开展民主建设和经济改造。中央委员会在起义胜利后发布的第五号公告:“面对这种种攻击,中央委员会作了什么呢?首先,建立了联合总部;主张采取克制态度一说得直率些,便是主张宽宏大量;在武装进攻开始的时候,中央委员会还嘱告大家:“我不犯人,只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予回击!”[xi]毫无疑问,这是最重要、最直接的错误,这是公社军事思想上的最大的败笔,即固守巴黎,不敢进攻。消极的防御绝对是死路一条,因为这给凡尔赛的敌人以喘息之机,并恢复实力伺机反扑。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凡尔赛方面仅仅休憩了十余天便迅速组织起来了6万人的军队,这时,公社方面想要再进攻凡尔赛就永远不可能了。一直到公社灭亡,凡尔赛方面的军事实力都一直在攀升。公社显示出了对敌人的宽大的仁慈,却只招来了被屠杀的命运。
(3):没有镇压反革命力量
公社主要是在两个方面抗拒着对反革命势力的镇压。一是阶级调和的幻想在公社中有不小的影响力,他们认为应当将注意力放在建立合作社、信贷、交换、免费教育等等,幻想着公社可以带来一切:“提供给工人以生产资料和贷款,共和国应当把人民的利益协调起来,不应当使一部分为另一部分人牺牲。……应当首先为工人阶级提供贷款使工人立即摆脱贫困……使他们迅速得到彻底解放!”打击资产阶级敌人显然会将他们推入不利于公社的一边,更不利于调和各方的矛盾;(可事实上,梯也尔政府一刻也没有想过要妥协,在得知公社不愿拿下法兰西银行后,更是嚣张无比,连假惺惺的同公社谈判以拖延时间的伎俩都不屑于使用了,更是公开地、不经任何程序地在凡尔赛处决公社的俘虏。)二是公社一直在抵抗着实施高压的政治措施对资产阶级遗留在巴黎进行秘密活动的分子进行严酷打击。这主要是担忧公社变成专政的机构和警察的王国。这些想法的背后不无蒲鲁东主义和各式各样的小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甚至还存在着在公社中活动的反动分子的吹鼓。事实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利益是绝对不可调和的,虽然争取一部分资产阶级的支持和同情在政治上是必要的,列宁和毛主席都主张对一部分同情无产阶级事业(哪怕只同情其中一部分)的资产阶级可以进行联合,但是联合资产阶级仅仅是政治手段和次要目的,阶级斗争才是绝对的核心。而对“专政”的恐惧更是十分错误的,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的序言结尾中曾写道“近来,社会民主党的庸人又是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就吓得大喊救命。先生们,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看巴黎公社吧。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xii]对无产阶级来说,民主与专政是一个问题的两种表述。无产阶级专政意味着对资产阶级实施专政,限制他们的权力,剥夺他们的支配地位,并施于无产阶级以最广泛的民主。专政毫无疑问是对无产阶级的巨大福音,是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并走向共产主义的唯一道路。列宁写道“无产阶级专政,即被压迫者先锋队组织成为统治阶级来镇压压迫者,不能只是仅仅扩大民主。除了把民主制度大规模地扩大,使它第一次成为穷人的、人民的而不是富人的民主制度之外,无产阶级专政还要对压迫者、剥削者、资本家采取一系列剥夺自由的措施。为了使人类从雇佣奴隶制下面解放出来,我们必须镇压这些人,必须用强力粉碎他们的反抗,——显然,凡是实行镇压和使用暴力的地方,也就没有自由,没有民主。[xiii]”然而公社中错误思想的蔓延却使得公社自己缴了械。
进一步来说,对无产阶级专政的错误理解导致了公社在镇压反革命势力上屡犯错误。一是没有取缔巴黎的反动报刊。在起义胜利后,留在巴黎的大量资产阶级报刊疯狂诽谤和批评公社。在面对资产阶级多达30多种报纸的疯狂诽谤和污蔑时,公社由于担心取缔报纸会导致言论自由的丧失,竟然没有采取措施取缔这些报纸。而公社方面拥有的报纸中只有10-12种具有战斗力,在舆论上处于劣势。二是没有充分打击在公社里的各种反动分裂势力的活动,虽然公安委员会(主要把持在布朗基主义等多数派手里)对在巴黎市内积极活动的凡尔赛分子进行了一定的打击,可是这一直遭到少数派的责难,使得清理公社内的反动势力不能彻底。在遇到某些资产阶级官僚牵扯其中的案子时,由于受到各方面的抵制(主要是资产阶级的公社代表和势力以及一些蒲鲁东主义者,这是公社内部成员复杂导致的)也难以真正清除。三是不能进行有效的反间谍活动,梯也尔政府在巴黎通过收买的方法很是拿下了一批“忠臣”,然而公社在这方面却怠于查处。这导致公社有大量的情报源源不断地汇集到凡尔赛去,甚至发生多次叛变活动。没能有效镇压反革命势力使得公社内部常常出现骚乱和威胁。后方不稳,必然祸起萧墙。
(4):选举不当
公社急于选举使得它错过了进攻凡尔赛的最佳时机。这是选举导致的第一个问题。其次,由于公社不加分别地进行选举,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大量资产阶级代表进入公社委员的行列,诚如前述所言,在公社3月28日选举时,86位代表中前后有31位代表直接宣布不就任。资产阶级坚决不合作的态度却依然不能使公社警醒。而由于31位代表的空缺,公社不得不进行了补充选举。然而补充选举本身是极其耗费精力的,在极为紧张的军事战争时期,普选必然扰乱紧张的后勤和行政工作。事实也是如此。此外,补充选举的效果更是不如人意,群众们冷冷清清地进行选举,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甚至没能选举出代表来。群众用最真实的行动回应了公社愚蠢的举措。最后,选举甚至成为资产阶级反动敌人扰乱公社的一种方法:在起义刚刚胜利的时候,留守在巴黎的资产阶级的代表们就同梯也尔政府保持联络,并在梯也尔的请求下同中央委员会进行冗长的谈判,为凡尔赛的反动势力争取喘息的时间。这些资产阶级的辩护士们也同样看出来中央委员会有意愿去与他们妥协。这样,公社的选举反而成为资产阶级敌人加以利用的手段。有此三者不利,公社时期的选举可谓进行得十分失败。纵然选举本身有体现出群众支持巴黎公社的高昂的情绪,然而当务之急是集中力量打击敌人,如何可以舍大求小?《史记·项羽本纪》中言“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是谓也。
六、评价
首先,巴黎公社的阶级性和革命性是它做出不朽创举的第一前提。毫无疑问,巴黎公社是属于工人阶级的政权,它是一场反抗资产阶级专政的暴烈行动。虽然只有短暂的72天,但无产阶级第一次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到政治管理中去。在巴黎公社的指引下,不久之后,无产阶级就创造出更为惊人的壮举——十月革命!而在中国,毛主席同样指出:“因为我们的敌人不给中国人民以和平活动的可能,中国人民没有任何政治上的自由权利。”“在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级的地位,就没有人民的地位,就没有共产党的地位,就没有革命的胜利。”[xiv]其次,巴黎公社实现了自治与集中的融合。虽然资产阶级国家也有集中,但是这种集中却是依靠警察、军队、监狱、特务等暴力机关强迫之下形成的集中。而资产阶级所谓的自治则是各个利益集团的“割据”罢了。事实上,在资产阶级的各个利益集团的内部,哪里有什么民主可言:资本家在他的领域里是绝对的君主,而雇佣工人则是奴仆。巴黎公社在组织形式上则完成了无产阶级广泛民主下的集中,它创造了光辉的“巴黎公社原则”,并永远指引着无产阶级的政治实践。最后,巴黎公社显然具有历史的过渡性质。公社中的大量委员基本不持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虽然公社的许多政策体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倾向,但是公社本身不是社会主义的。公社的实践并不是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并进行建设的最终形式,相反,公社仅仅是个开始。“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但是,“真正共和国”,不是它的终极目的,而只是伴随它出现的一些现象。”[xv]工人阶级最终要实现社会的解放,实现阶级的解放,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形式并不是最后一步,它是一种过渡形式,这种过渡形式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并逐步消灭资产阶级法权的一个方式。这是走向共产主义的一个过渡形式,这个形式也是无产阶级阶级自觉的一个体现,更是促进全世界无产阶级政治自觉的觉醒的重要方式。
公社还揭露了资产阶级所运用的民族主义的虚伪的把戏。毫无疑问,在阶级矛盾爆发的时候,一切民族矛盾的外衣都无法遮盖资产阶级的肮脏利益和丑恶嘴脸。正如巴黎公社当年所发生的一样:“作为回报(对法国向普鲁士缴纳的战争赔款的回报——笔者注),俾斯麦愿释放被俘的波拿巴兵员去消灭巴黎,并调派威廉皇帝的军队直接援助他们。为了保证不食言,他把赔款第一期交付时间推到“平定”巴黎之后。梯也尔和他的全权代表们当然贪馋地急忙吞下了这一钓饵。”[xvi]普法战争结束后,战胜的德军和战败的法军“联合起来共同残酷杀害无产阶级”“阶级的统治已经不能拿民族的外衣来掩盖了:在反对无产阶级时,各民族政府是一致的!”[xvii]
诚然,公社也具有其固有的弊端。恩格斯写道:“在一个被围困的城市内,实行这一切措施最多只能做出一个开端。”[xviii]公社有相当多的措施仍然处于萌芽阶段。公社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民主模式,但是由于时间短暂,它没有显示出长久性的适应方案。另外,公社也没有形成全面的文件或法律去规范它的一切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包括各式各样的选举程序、罢免程序等等。最后,由于公社地域的狭小,公社实际上是一个城市政权。公社没能为我们提供更多的在广袤的领土上进行政治实践的经验,而这一切都留待后来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们去探索。(我们知道,这项历史任务留给了列宁、毛泽东等伟大的革命导师去探索。而今天,这个任务再在一次降临到我们的肩上。)
巴黎公社最终失败了。然而即便如此,巴黎公社的实践也依然是十分光辉的。它第一次实现了被剥削阶级站起来掌握政权的理想,并创造了惊人的制度。不仅这些制度本身令资产阶级的学者们感到困惑,就连公社存在的本身都震撼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巴黎公社指引了全世界无产阶级的斗争运动,它是无产阶级解放世界的一次伟大预演。
一百五十年来,围绕巴黎公社的伟大实践,研究浩如烟海,争论此起彼伏。正如马克思所说:“即使公社被搞垮了,斗争也只是延期而已。公社的原则是永存的,是消灭不了的,在工人阶级得到解放以前,这些原则将一再表现出来”[xix]。在毛主席领导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期,公社的原则再一次展现了出来,并指引了中国人民进行惊天动地的政治实践。“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政治实践再一次被英勇的无产阶级创造出来,它带着巴黎公社原则的光辉再一次改造社会。诚然,这一次政治运动也被搞垮了,但它告诉我们两条道理:一是资产阶级法权的能量是强大的,是不容小觑的、斗争是要付出代价的;二是它也是可以被搞倒的,它也不是永恒的,历史周期率也是有致命弱点的。因此,我们依然可以借用马克思的话来评述:“即使文化大革命被搞垮了,斗争也只是延期而已。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原则是永存的,是消灭不了的,在工人阶级得到解放以前,这些原则将一再表现出来。”
历史期待着下一批革命者们的实践!
[i]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45页。
[ii]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334页。
[iii]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342页。
[iv] [苏]凯尔任策夫著 中国人民大学编译室译:《巴黎公社史》三联书店出版社1961年版 第320页。
[v]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 第11页。
[vi]《斯大林全集》 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第6卷 第332-333页。
[vii]《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 第12页。
[viii]《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 第12页。
[ix]《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300页。
[x]《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6页。
[xi] 罗新璋编译:《巴黎公社公告集》 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第11页。
[xii]《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5页。
[xiii]《列宁专题文集( 论社会主义) 》人民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29 页。
[xiv]《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山版社1991年版,第610页。
[xv]《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页。
[xvi]《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 第70页。
[xvii]《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 第79页。
[xviii]《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 第10页。
[xix] 同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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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三疯,编辑:五百二,校对:L-Form。本文为激流网首发,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责任编辑: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