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拼多多员工猝死事件持续发酵,用人单位知乎账号疑似创建回答后秒删下文:

“你们看看底层的人民,哪一个不是以命换钱,我一直不以为是资本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问题。你可以选择安逸的日子,但你就要选择安逸带来的后果,人是可以控制自己的努力的,我们都可以”。

近十年来,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丛林化生长,以前所未有的效率调用了看似取之不竭的廉价劳动力,享受了劳动法规范过度谦抑为其留下的制度空白,以及工时保障底线缺位而得以节省的巨大成本。

回顾1890年开始的世界各地劳工运动,核心诉求之一就是每天八小时工作制。这也成为国际劳工组织第一届会议的主题。而今,互联网高效连接与运作的不仅是货币和产品——被互联资本从头到脚调用的还有一个重要资源——“人”的服务。骑手、快递员、滴滴司机拼多多选菜员、程序员——互联网劳工的超时工作几乎成了一种“新常态”,“996工作制”甚至以奋斗之名而备受推崇。

是什么让资本互联时代的工时保障形同具文?

笔者认为,互联网劳工保护的缺位,根本上当然是“资本”的问题;而法律规制的缺位为资本大开方便之门也难辞其咎。

平台所谓“我们都可以选择”,不过是一种伪装的市场自由;劳动关系也不是普通的契约关系。劳工保护应着眼于劳动者的天然弱势而有其倾向性,互联网企业的劳工保护理应纳入监管与合规的范畴。“以命换钱”践踏了 “人之为人”最基本的尊严,法律必须干涉,而且必须迅速行动。

一、工时制度为什么失灵?

互联网企业及平台用工,较少采用八小时一般工时制,多采特殊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非标准、灵活化的工时制度具有不可预测的时间表,也容易带来不可预测的后果。

我国现行工时制度对标准工时制管控过紧,而特殊工时制的管制却缺乏足够灵活且行之有效的办法。工时制度遭遇失灵。互联网劳工比八小时工作制下的全职工,报酬更低,实际工作时间更长,工作强度更大,这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不平等性。

有言论认为“多干多赚,不干不赚”是劳动者的选择自由,看似有理,实则遮蔽一个基本事实——劳动者因其对用人单位有经济收入、组织嵌入甚至人身依附上的天然弱势,本身并无与资方等量齐观的议价能力。劳动者被企业“加班”往往很难拒绝。

此外,过度加班不仅掠夺劳动者应有的休息时间与家庭时间,可能侵害劳动者的健康权与生命权,而且还间接挤压他人本可获取的就业机会。《劳动法》规定高标准加班工资的愿景是为了抑制加班泛滥,但却可能事与愿违的刺激了劳动者对加班的渴望,使加班工资成为诱使劳动者超时加班的工具。

套用一句流行的网络用语, “加班”不是法外之地。笔者认为,工时制度应当具有“双限制”的特性,不仅要约束用人单位,也要限制劳动者以过量劳动时间获取加班工资的“自由”。 换言之,劳动者不但享有依法获得加班工资的权利,也负有接受工时制度管制的法律义务。

针对资本互联时代劳工“过劳死”的现象,我认为有关部门应出台《互联网用工预防过劳死对策白皮书》,明确“过劳死红线”——比如,日本厚生劳动省规定,月加班时间达到80小时为“过劳死红线”,规定互联网劳动者的工时上限,以及对企业违反规定的惩罚措施。

对于不采用八小时工作制的互联网企业,应创立联通各用工平台、识别劳动者身份、统筹计算工时并将待命时间也计算在工时内的“互联网用工一揽子工时管制体系”,严格适用加班工资制度。

此外,《劳动法》第41条“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才能延时加班,应具体落实。例如,不应安排孕产期、未成年劳动者和其他不适宜加班的劳动者加班。

二、 集体协商制度为什么失灵?

工时制度不能发挥功能,失去“价值”,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的集体协商制度不发达,集体合同制度没有发挥合理确定工时工资所应有的效用。

工会制度最初发轫时,其抗争的目标就是工时,而劳工的身体健康正是这一抗争的理由。这些年,我国的集体协商制度濒于失灵,一个原因在于对这种协商可能演化为群体性事件的担忧。应该说,在转型中国家和风险社会里,此中顾虑是可以理解的,但长远地看,一个社会要长治久安,允许各界各群体通过集体协商化解矛盾是大势所趋,不妨以工时制度为契机,慢慢放开集体协商制度,使其发挥应有的功能。

我国改革开放至今四十余年,社会各界最起码的沟通与协商能力应当认为已经具备。以法律从业者为支点的社群协商机制,应予选区试点,逐步培养与建设。劳动者结社、沟通与议价是传统上资本发展及其与劳工妥协的社会减震器,我们应该有这个制度自信与道路自信,让集体协商制度在互联网用工方面发挥应有的效用。

三、资本互联时代劳工的尊严何在?

资本互联时代劳工保护持续缺位而导致的“人命如草芥”,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社会责任感和共情能力是人的基本情感,在财富与收入悬殊的经济结构中尤其需要这种情感。毕竟,这是我们共同生活的社会。

资本互联时代,“人的尊严”更是有共通性的。如果为你我送餐的外卖小哥生命和尊严得不到基本的保障,那么转换一个时空之下,你我也必然没有基本的生命尊严。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以人命为代价的生活便利,都是值得反思、甚至是令人羞耻的。

我们每天都在做选择,用货币和时间做选择。很多时候,这些选择无异于一种投票,不吃人选馒头,是我们作为消费者以一己之力就可以做到的事情。而消费者的这种共识,也将是在这个资本互联时代,守住劳工保护底线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1. 赵红梅, 论我国工时制度的缺陷、价值功能及其完善, 环球法律评论2020年第一期

2. Chenguo Zhang, Sharing Economy: Challenges for the Labor Market and the Labor Law in China and Globally - A Micro-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EU, US, and Asia, European Business Organization Law Review, Forthcoming

3. Chenguo Zhang, China’s New Regulatory Regime Tailored for Sharing Economy – The Case of Uber under Chinese Local Government Regulation in Comparison to EU, US and UK, in Computer Law and Security Review Vol.35. Issue 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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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互联时代,谁来守护劳工保护的底线?-激流网作者:张陈果/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来源:澎湃新闻。责任编辑: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