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苦尽甘来两重天 党的恩情可比山-激流网

一、童奴生活

1935年,我出生在上海的一个小职员家庭,那时家在南市区永安街的出租房里。父亲黄振中在一家杂粮行里做账房,收入应该不算太差,但却在旧社会里染上吸毒的恶习。我母亲洪佩韦生我仅27天就得产褥热谢世了,连一张照片都没留下。据我姐姐黄淑慧说,外公是镇江(我祖籍是江苏镇江)的一个教书匠,只有我母亲一个女儿,别无其他子女,外公故世后这门就绝了。

母亲故世后,姐姐被送到镇江姑妈家抚养,我则被镇江胡保成家领养,改名胡锦贵。养母胡龚氏膝下无子女,在我之前已领养一个女儿叫胡秀华,大我四岁。日子还算过得去,但我四岁时养父肝病逝世,生活一落千丈,一家三口只靠养母帮人家洗衣服度日,相依为命,生活十分艰难。我六岁时就跟人家到镇江南火车站后山上扒草,帮家里捡烧饭用的柴禾。到了读书年龄,虽十分想读书,但只是一种奢望。好在邻居陈士眉大哥哥帮助,认了点字,学了点算术。当时的学校有个规定,考第一名可免学、杂、书费,第二名可免学、书费,第三名可免学费。多亏邻居帮助,我一年级没读,直接报考二年级,考了第二名,进了镇江紫金镇中心国民小学。学是上了,但一定要保持前三名方可勉强读下去。

至1947年冬,因为国民党政府腐败,物价飞涨,在生活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养母无奈地领着我乘上闷罐子车(没窗口的货车车厢)到上海,说是找我生父借点钱再回镇江。生父见我已13岁,不费手脚了,不知用什么方法瞒着我将养母打发回了镇江。我从此留了下来,同过去根本不认识的亲生父亲生活。生母故世后父亲一直没续娶,也没房子,我和他一起住在永安街同仁里二号他工作的杂粮行里。

1948年,我被送到南市区徽宁路徽宁小学读书。学校没寄读,我就和打铃的校工住在一起。仅一年后,上海解放,杂粮行老板跑掉了,父亲失业,就领我到引翔港(现在叫双阳路)的姐姐黄淑慧家里住(此时姐姐已回上海,和中国纺织机械厂的车工徐国华结婚了)。我和姐姐从小就分开了,开始并不认识。几个月后,不知什么原因,父亲同姐夫大吵一架后便离开了,据说去南京城姑妈处找工作,一去便没了音信。我便留在了姐姐家。

由于从小就不在一起,我和姐姐感情上很疏远。姐夫又是一个很势利的人,每天只给我两顿饭吃,说“阿拉上海人只吃两顿,早饭不吃格”。我从小生活的镇江则是很重视早上一顿的,不管好坏早上都要填饱肚子。我当时十几岁,正是长身体时候,没早饭吃,饿得肚子咕。咕叫,但没办法,只能遵守上海人的“规矩”。其实姐姐买菜时点心就吃饱了。我才十几岁,洗菜、淘米、生煤炉、扫地样样都要做。这倒无所谓,受不了的是姐夫一天几顿酒,酒后经常冲我发脾气,奚落、谩骂我。我虽然从小苦惯了,但养母对我十分疼爱,从未受过这样的屈辱。

1950年10月,我托邻居中纺机厂的工人高一鸣介绍,在平凉路1772号艺光服装店拜师当学徒。说是学徒,实为童奴。老板叫刘逸彪,崇明人。进店第一天要写“契书”(犹同卖身契),磕头烧香,契书规定学徒三年,其间患病生死与老板无关,如三年内要走,必须赔饭钱及其他损失。而当学徒的月规钱只能买一块肥皂。

除老板外,店里就老板娘和一个八岁的儿子,另外还雇了一个师傅。老板凶得很,第一天早上扫地,他没头没脑掴了我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他说我不应从里往外扫,扫了他家“财气”,要从外往里扫才能把“财气”扫进来。真见鬼,垃圾还得倒到外面去,不是将“财气”倒掉了?但是在那种日子里,我哪有说理的权利,眼泪只能往肚里咽。排门板有我两个人高,装卸时万一歪斜一点,打坏橱窗玻璃就闯了大祸。除了店里的活,我还得扫地、淘米、洗菜、带小孩,一到冬天手上都裂口,直流血。烧饭用多少米是老板娘定的,只够他们一家和师傅吃,我得站着给他们添饭,轮到我吃的时候只剩下一点锅巴和菜脚了。睡的地方也没有,热天睡在案板上,冷天蜷缩在柜台下面的箱柜里。

那时虽说已解放,但对资本家还没有改造,店里和解放前一样。但工厂里气象不一样了,工人翻了身,积极性很高。那时五一劳动节、国庆节都有大游行,来定制劳动服的特别多,店里特别忙,经常要加班到夜里一两点钟。晚上11点时老板和师傅到对面饭店吃点心,规定我要锁三套中山装眼子和钉好纽扣,才能吃一碗小馄饨。可我从来没吃到过这种空心馄饨,一是活太多,一套中山装上衣九粒眼子、裤子五粒眼子。二是东差西差的,也不能让你安心做,只好每天饿着肚子做夜班。由于睡眠严重不足,经常把针扎进手指,十指连心,疼啊。有一次我在熨衣服时打了盹,老板看到了,将一碗浆糊连碗猛扣在我头上,瓷碗碎片嵌进头皮,顿时鲜血满面(伤疤至今留在头上)。用竹尺抽打,手掴耳光更是家常便饭。一次“小开”(老板的儿子)去学校,雨后马路积水很深,我背着他,可他总在我背上敲我的头,我一气之下将他摔进水里,当然自己也少不了挨顿揍。

这种毫无尊严的非人生活我咬牙硬挺了两年,没当老板的面流过一次泪。

二、翻天了,真的翻天了!不是梦!

1952年,难忘的“三反”、“五反”运动开始了。我们店属于杨浦区手工业系统,市里派“五反”工作队来发动,我记得其中有一个著名电影演员叫张翼,还有团市委一个姓胡的女同志。工作队组织我们开会,上街刷大标语,给我们宣传“五反”的意义,启发我们觉悟。老板借口生活忙,不许我出去,但我这时也不知哪来的一股劲,就一个大胆,一点也不怕,照样出去刷标语。后来工作队发了布告,在运动期间不许扣发工资,不许开除工人,不许打人。我胆子更大了。

在工作队启发下,我听到了从来没听到过的道理,懂得了只有共产党、毛主席才是我们这些被人看不起、被欺负的穷人的大救星!穷苦大众只有今天才能这样扬眉吐气!我平时从来不敢讲话,现在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竟也和工作队一起宣传“打倒资产阶级猖狂进攻”、“团结起来才有力量”等大道理了,还揭发了老板大量偷税漏税的罪行。那时大量的订制任务都是老板带我到工厂、单位里去量尺寸、接生意,叫我记在练习簿子上,从不上账。在运动深入开展时,老板又将账本、发票烧掉,企图混水摸鱼,却反诬是我烧的。这种拙劣的手法被工作队一戳就穿了。后来老板借口没钱,居然伙食也不开了,每天弄点豆腐渣,放点盐炒炒给我们吃,而他自己却到对面饭店吃。我不知哪来勇气,和师傅一起,也到饭店去买面吃,记在老板账上。老板是半个月和饭店结一次账,饭店工人帮工人,相互支持,老板虽然发现欠账多了,但也不得不付。在运动后期,“五反”工作队吸收我一起工作。当时政策是,根据运动揭发,核查后分别定案为“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四类。最后,我们老板被定为“半守法、半违法户”。

在颁发定案书大会上(在仁德纱厂,即后来的国棉三十厂大礼堂),叫我作为手工业系统代表发放定案书。会场有1000多人,当时我仅17岁,坐在主席台上。平时一个个凶神恶煞似的老板都耷拉着脑袋,坐在台下等候宣判。那时的我心潮澎湃,仿佛在做梦。像我这样一个过去任人打骂,没人瞧得起的穷孩子,竟然坐在这么庄严的主席台上!翻天了,真的翻天了!不是梦!我止不住热泪盈眶。老板打我、骂我,我从没流过泪,这天真的流泪了,是发自内心的激动的泪。那一刻我终身难忘,从那时起,我就决心一辈子听毛主席的话,跟着共产党永不回头!老板们依次上台来领定案书时,一个个毕恭毕敬,先鞠躬再伸双手,往年的骄横荡然无存。这时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大长无产阶级志气、大灭资产阶级威风!兄弟服装店的老板上台时没脱帽,我手一甩,叫“下一个”。他慌了,没弄清怎么回事,别人指指他的头,他才恍然大悟,急忙脱下帽子鞠个躬,我才将定案书发给他。原来他是个癞痢头,平时从来不脱帽,这次算曝光了。

“三反”、“五反”后,艺光服装店罚税关闭了,老板没钱发遣散费,我分到一台缝纫机和一条被子。离开后我在上海暂时无处可去,只好回到姐姐处。姐姐家原来雇了一位保姆,因为还要照顾我的一个外甥,姐夫看我又来“吃白饭”了,第二天就打发保姆回家了,一切家务和看外甥都由我承担下来。干活没什么,可是姐夫经常借酒发疯,甚至将其父母的骨灰盒放在我床铺顶上——我的床铺搁在楼梯下面一个三角地,他便在上面订个搁板,把骨灰盒放在上面,所以我睡觉时正好在头顶上,简直恶作剧。我也不想在那吃白饭,抽空也窜街走巷卖白糖梅子,引起了他们不满。

政府承诺,在运动中失业的要尽快优先安排就业。大约仅过了两个月,杨浦区政府在渭南路一个玻璃厂开办了失业工人学习班,专门招收我们这些“五反”运动后的失业人员,包吃、包住,学政治、学文化。我高兴极了,仿佛又有了一个家。因为需要一些费用,我就将原打算留给姐姐的那部缝纫机以低价80元卖掉了。姐夫气坏了,认为我没和他商量,和我大吵了一架,坚持要我付饭钱。我也不客气,要他付工钱。吵完后我就出走去了学习班。

我的文化知识特别是政治知识正是在这个学习班打下的基础,速成到中学文化程度。到1953年1月15日,我作为第一批学员,被分配到申新五厂(即后来的国棉三十一厂)学车工,讲明是为国家代训的,学一年后统一分配,代训单位可以优先录用。我师傅周根福技术很好,七级工,又是工会干部。厂里还为我们安排了单身宿舍,我不再寄人篱下了,特别高兴。我下决心好好学习技术,随时听从党的召唤。

申新五厂原是荣毅仁的私人企业,在政府支持下业务很足,工人积极性非常高,经常加班加点。按规定,学徒可以不加夜班,但我坚持义务同师傅一起加班。我也深知自己文化水平不够,技术运算有许多困难,于是白天上班,晚上咬两个馒头读夜校,一直坚持读完了技术中专课程,使我在技术上有了很大提高。一年学习期满后,第一次考核我就考上了四极工,被申新五厂正式录用,转为正式工人,有了一份不算低的收入。当时实行苏联的八级工资制,基本上一两年就考评一次,都是公开的,主要是“应知”即理论计算,“应会”即实际操作。1955年我考上五级工,1957年考评时,我车一只电瓶车上的华姆螺丝,达到1.5模数,三个头,按技术标准是七级(我师傅也不过七级),但我主动放弃半级,定了六级半。

三年自然灾害时,国家困难,我们捐献粮票、布票、工业券等来替国家分挑重担。这时我主动提出割掉半级,分担国家困难,受到厂部表扬,说国家经济好转后,首先考虑补上为国家分挑重担的同志。其实我拿六级已经很高了,当时工人平均工资仅四五十元,我已拿到了85元,又没有家庭负担,主动减至六级,完全是诚心诚意帮国家克服困难。此后,国家实行工资冻结,直至文化大革命十年,我仍由厂里发工资85元,王洪文、王秀珍他们都叫我“富农”。

这时我姐姐已经有了三个孩子,只有姐夫一人工作,生活很困难,便经常在每月20日我发工资时等在厂门口借钱。我也不计前嫌,总20、30元地给她,从没要她还。

三、经受过阻力的美满婚姻

我们国棉三十一厂是上海乃至全国最大的纺织厂,有上万名工人,女工占百分之八十。我当时在厂里比较活跃,业余时间出黑板报,做广播操领操,还担任厂俱乐部委员,组织了一支歌咏队、一支舞蹈队。腰鼓队、秧歌队、红绸舞队我都参加,经常为全厂职工演出红绸舞、新疆舞、红军舞、大合唱、小组唱。每年五一节、国庆节都要组织职工联欢、大游行,每周末还组织一次交谊舞会,将票子发到重工业男工人多的单位。他们也经常把文艺活动的票发到我们单位,厂里不少小姑娘便通过这样的联谊活动喜结良缘。至今谈起来,那段美好时光都是让人津津乐道的回忆。在别人看来,像我这样活跃的人,工资又高,又在小姑娘集中的纺织厂,找对像肯定“捞一把挑挑拣拣”了,可是我却有我择偶的准则。虽然唱歌跳舞都在女孩子堆里,但完全是一种工作关系。也有不少小姑娘对我有意思,我却一点感觉也没有。

我老伴王桂英是在读夜校时认识的。那时,她既不参加跳舞也不参加唱歌,却爱打篮球,相貌也一般,且比我大三岁。她是解放前进厂的“养成工”(即童工),是从上海郊区罗店农村招来的,道道地地的农村姑娘。她为人心地善良。她乡下的外甥生过一场大病,又没医保,她将几乎全部积蓄拿来帮助他治病,以致于在我们结婚时,她一点积蓄都没有了。政治上她也积极进取,在“三反”、“五反”运动中表现积极,1952年就被批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工作上,她敬业爱岗,不计个人得失。她原来是筒子间挡车工,工资高,当时是计件制,每月工资高达100多块。后来车间里需要一个记录工,车间领导找了好几个人都不愿出来,因为记录工是固定工资,每月70元,要少二三十元。党支部就找她谈,她一口答应服从党的需要,这样的工资她一直拿到退休。

说起我俩结婚还有一段故事。1957年底,厂里找到我,说西安国棉一厂需要人,问我去支援内地有没有困难。我当即表态没困难,独身一人很方便。因为很急,月底就要出发,于是叫我当天就去财务科预支70元钱做准备。后我找已确定恋爱关系的王桂英,说我已同意支内去西安了,她父母兄弟都在上海,肯定不能跟着去,我俩的事就算了。不料她却说:“很好嘛,那里的纺织厂肯定需要大批熟练工,干脆我们结婚,一起去支内。” 这话原本我不好说,觉得太自私了,不料却从她口中说出来了,让我顿生敬爱之情。于是我们一起去厂部说出了我们的想法。厂领导十分赞同,说那里是新建厂,十分需要熟练工人。我们原来打算晚两年结婚,结果第二天就去杨浦区政府登记了。

那年头,我和王桂英结婚阻力是很大的,她所在的党支部坚决反对,主要是因为我的非党群众身份和我父亲的问题。我后来才听姐姐说,父亲和姐夫大吵一架后,去了南京姑妈处找工作,后在一个难民收容所工作。由于吸毒恶习不改,他挪用了公款,被判五年刑。这些情况我之前根本不知道,况且我与他仅仅生活了一年多,谈不上感情。我对毒品特别痛恨,因为正如此我才家破人亡,没满月就被送掉的。1948年夏的一天,有个姓雷的人带我到金陵路余庆里一个叫严振山的人家,雷是去吸白粉的。我偶然发现严家将白粉包成三角包,塞在婴儿穿的鞋子肚里。那时国民党也公开喊“反毒”,我就将小鞋子连同白粉一起丢进了痰盂。据说白粉很值钱,事情闹大了,我当然不会承认是我干的,以后他再也没带我去过。解放后,1952年在失业工人学习班开展的禁毒运动中,我当面揭发了严振山,后来听说他被判七年有期徒刑。这些情况在1953年1月我进厂的履历表中都作了详细说明。在申请入团时,团支部书记仇歧贵一直抓住我的所谓“出身问题”不放,压着一直不让我入。由于我在月评月奖(当时每月一次评奖,自报公议)时揭发仇歧贵隐瞒了一次质量事故,使他没评上奖,他因此怀恨在心。文革结束后,《解放日报》上公然刊发文章,说我自幼随父出入毒馆和赌场(我父亲从未赌博过),受其“熏陶”。这样的诬言何其毒也!

我们结婚很简单,仅在罗店乡下和几个亲眷聚了一下,便回到厂里各自的单人宿舍。结果等了几个月也没消息,经询问厂领导说国家计划变了(可能就是当年苏联撕毁协议、撤走专家的缘故),西安纺织厂暂时停建了,支内计划也取消了。我们退掉了70元,就在厂附近借了一间小房子,买了一只五斗橱、一只被柜、一个小台子、几只凳子、一只马桶,老丈人又把家里一部土织布机拆掉,做了一只床和一只脚盆,新家就算安顿好了。1958年,厂里为了解决职工居住困难问题,在厂斜对面方子桥建造了一批二层楼的“自建公助”房,房价3000元,先自付380元,余款每月从工资中扣25元,扣完就属私人产权房。我符合条件,分到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底楼,有了自己的新居。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1967年夏天,上海柴油机厂“联司”和“支联站“在社会上猖狂闹事时,有传言讲他们准备要对王洪文、潘国平、陈阿大和我等“工总司“主要头头下手,经市革会同意让“工总司“主要成员搬迁住房,在一天夜里派来一辆上海警备区的卡车、几个战士帮我们搬家,厂里的人一个也不许送,搬到那里也不许讲。我家迁住到南京路石门路口德义大楼的公寓房子,一套三室户,门上还贴着警备区的封条。说实话,我真不愿意搬,因为我爱人原来上班走路只要十分钟,搬到南京西路后上班要坐22路、20路两部电车,路上要一个多小时,非常不方便。我心想待形势稳定后还是要搬回来住的,老房子里许多家具物品就都没搬。那段时间厂里好多人要我将房子卖给他们,有的出到3000元,我们都没同意。主要考虑我是个工人新干部将房子卖掉,影响多不好。后来住在唐山路的31厂革委会副主任陈继联因爱人分娩,每天挤公共汽车不方便,厂里又忙,每天很晚才能回家,要求我将房子借给他住。我同意了,但要他不要退掉唐山路的房子。我说:“房子暂给你住,不要你任何费用。到时候我还是要回来住的。”本来讲好了,但一年后他竟没经我同意,就通过关系将户口迁了进去,再托厂里头头殷尚斌来劝我将房子卖给他算了。我们当然坚决不同意卖,要卖早就卖了。于是他贴补了我500元,讲我孩子都大了(二个儿子和女儿都上学了),就作为他们分房睡后添点家具的费用。

尽管我们的婚姻曾遭受阻力,但王桂英一次次违背党组织意志,坚决选择我,同时在政治上经常帮助我。这在那个唯成分论的年代里,这是难能可贵的。事实证明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我们结婚54年,度过了金婚,别说吵架,可以说脸红都没有过。无论是在困难时期,还是我担任了市里的“大官”,甚至我入狱15年的最艰难岁月,我们都不离不弃。她一直默默地担负着全部家务,培养教育着三个孩子,全心全意地支持着我。

文革后,因为我,她也受到隔离审查。大儿子1975年就到农场插队落户了,两个小的还在念小学,饭也没得吃,每天等在厂门口,买几个馒头给他们回去当饭吃。我被开除出党,王桂英也被开除了党籍。他们抓不到她什么问题,便在开除党籍的报告上写了唯一的“理由”:一次大会上,主持人讲英明领袖华国锋和我们心连心,王桂英在台下嘀咕了一句“才几天就心连心了”?此事被汇报上去,她因为“攻击英明领袖”,予以开除党籍处分。

我入狱的15年,他们艰难度日,四个人靠70元工资生活,从未向亲朋借过一分钱,没去求过一个人。平时看起来不大讲话的人,这时竟表现得如此坚强!1991年10月24日我刑满释放,回来后深感欠家人太多,让他们为我担惊受怕,为我无故受牵连。为了回报他们,我拼命打工,有时一天打几份工。生活稍有好转,我便设法把小儿子送到日本读书,打工五年,回来奋斗几年,生活富裕了。正应该享受一下时,可2002年老伴患上了帕金森病,到了后期,关节、肌肉僵化,瘫痪卧床将近五年。为了救治她,我们看病找的都是新华医院、华山医院的专家,用最好的自费进口药“森福罗”,每月花费近千元。我放弃了工作全心照料她,推着轮椅帮她锻炼,每天给她按摩、擦身两次。她便秘严重,我就用手抠,帮她减轻痛苦。还买来各种治疗仪,天天帮她做治疗……直到2008年10月,我自己也患上恶性淋巴瘤,又是开刀,又是化疗,实在弄不动了,才请了住家保姆帮忙。

2011年6月18日,王桂英同志不幸逝世,我十分悲痛,给她写下这样的墓碑祭文:

一生难尽如人意,但求不亏吾之心。

追求信仰终身志,荣辱安危若闻庭。

仰俯无愧天和地,功过褒贬春秋评。

莫道桑榆似已晚,微霞仍然满天星。

我在近她老家罗店的宝罗瞑园买下双穴墓地,让她入土为安,待我日后与她地下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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