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法律讲座。
现在不少朋友都拿到了2月份的工资。公司也发了各种类型的通知,对于工资有各种解释。我们也收到了很多咨询,问工资的算法到底合不合理。今天我们请到广东惠诚律师事务所的田应斌律师,为我们做这方面问题的讲解,并提供在线答疑。待田律师讲解完毕后,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提问。
内容:
关于疫情期间工资发放的问题,首先提供一个案例给大家,看看这个公司关于二月份的工资发放的问题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例:
受新冠疫情影响,2月份公司处于停业状态,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1.所有在家办公人员,按照正常出勤计算工资;
2.2月1日到2月9日期间出勤,按照双倍工资计算;
3.本月公司产值为0,无生产奖金;
4.2月份未出勤员工:无工资。公司提供2000元预支,用于社保、公积金的正常缴纳,及日常生活所需。此部分预支,会在疫情结束后,逐步从奖金中扣回。
5.2月份有出勤员工:按照正常出勤发放,无额外预支。
田律师:
我们来看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的问题,因为整个二月份包括三个时间段,我们把它分为三个时间段,以及两种不同的情形情况下等各自的工资应该怎么发放来讲。
三个时间段,分别是指第一个是1月31号到2月2号这个时间段,是属于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春节延长假的期间。第二个时间段的是2月3号到2月9号,这个时间段是指按照广东省规定延迟复工的期间,和春节延长假不一样。第三个时间段是指从2月10号之后,一直到公司正常复工,这个期间分三个时间段。
这三个时间段又分为,有正常上班以及没有正常上班的情形,各自应当公司怎么样支付待遇,我们做按这个逻辑来讲一下。
第一个时间段是1月31号到2月2号,这个是国务院的春节延长假,这段时间如果是有上班,企业首先是可以安排员工在之后进行一个补休,那个不能安排补休的,就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的正常的月工资后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1月31号到2月2号这段期间没有正常上班,企业就应当要按照原工资计算方式来支付职工工资并且不得强制职工休带薪年休假。
原工资计算是什么样的方式呢?这个要看春节延长假的一个性质,因为它本身是是属于休息日就跟法定节假日不一样。因为休息日,春节是七天假中四个休息日,就四个休息日当中有两个周末,周末是有这种调休的企业的话,一般春节的工资也是正常发放,然后之后再安排补休的。这三天的法律方面就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就是先正常发放一切三天法定假的工资,然后,再后续可以再安排员工补两天班的方式来处理。
第二段时间,2月3号到2月9号是属于延迟工期间不是属于春节假期,延迟复工期间,按照广东省的规定就是其中3号到7号,本身就是工作日,所以上班就按照一个正常工作的工资标准来发放。8号9号是周六日,如果上班就按照周六日加班的标准工资标准来发放, 200%的加班工资。
2月3号到9号,如果员工没有上班,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还有人社部八号文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来支付职工工资。
第三段时间,2月10号之后,理论上,企业应当要复工,之后上班就正常发放工资。从客观上的确有很多企业2月10号以后无法正常复工或者是没有拿到政府的复工审批,或者是说这个员工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可能老家封锁等等原因导致没有办法正常回来工作的,那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应该怎么发放呢?
要分三种情形来看,首先第一种,如果这个员工是作为一个密切接触者或者是作为感染者被隔离了,或者是因为政府采取了一些紧急措施导致不能够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规定,应当要视同这个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并且要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二种情形,如果是因为企业的原因没有开工,或者员工因为受到一定的影响在企业开工后,员工不能正常到岗的。这种情况,首先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居家远程办公,如果在家远程办公,就按照正常出勤来工资。或者是没有这个条件,可以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或者是企业自设的一些福利假来解决这样的一个待遇问题。那如果假期都已经用完了,员工还是没有办法正常出勤,那么企业就可以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关于停工停产的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来跟员工协商工资待遇。也就是说,如果是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也就是30天之内还需要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补。如果超过了30天,那么劳动者还是没有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来支付生活费。
第三种情况,如果企业有正常复工,员工也没有受到影响。不能按期到岗是因为个人的原因还是不爱上班的那种就可以不用发放工资了,而且这种情况,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也是可以做出一定的处理的。
问:在老家出不来,道路封了大巴停了, 公司是一月26到二月25为二月份工作周期,然后我二月25上了一天班,结算工资就只给了8天底薪,不知道工资算得对不对,补了三天,昨天都还算是补班。也就是情况主要是2月10-24号工资怎么算的问题,2月份应该还是可以有大部分工资的?
我们3月份才返回深圳的,政府要求隔离七天,我们隔离期公司要支付底薪吗?
答:人社部2020年八号文当中规定因为被政府被依法实施隔离措施,或者因政府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应当按照系统里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所以公司是要付工资的。
问:我是2月22号才到公司的,因为没有交通工具,公司正常开始上班是20号,公司的意思是10号以前来报道了的就有补贴,10号以后来的就没有补贴,这样合理吗?
首先公司是20号才复工的,所以3号到9号这段时间去肯定要按照停工停产的规定发放工资,然后10号到19号这段期间是因为公司的原因,他都没有安排复工的。所以这段时间也是属于一个不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停产,那么公司也要按照停工停产的规定来发放工资,至于你是十号前回来还是十号后回来的,这个都没有影响都不影响你这段时间的工资的发放。
具体的一个工资是你们发固定工资,还是基本工资加上加班费?如果是固定工资,就正常发放固定工资了,如果基本工资加上加班费的那种,因为那个延迟复工期间没有加班,所以就发基本工资也是可以的。
答:女员工到了退休年龄还在厂里上班的二月份的工资是不是和其它员工工资一样的?在这以前,平时的都是一样的。
这个女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的工资问题,个人觉得这个问题会有些争议,因为主要是它到底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这个问题。现在可能在等广东省的一个司法实践,当中主流的观点会认为达到退休年龄之后,会认为他是属于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务关系的话,可能就不适用于劳动法的一些规定的。如果说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的话,可能相应的一些待遇就不能够完全按照这个劳动法律规定的这个待遇来领取了,当然,如果有付出劳动的,工资肯定可以享受的,但是没有劳动的情况下,待遇就不一定会有了。
当然如果说这个员工他还没有领取基本养老待遇,也有观点认为,这种情况可以认定是劳动关系。你这种案例,竟然少见,我觉得员工也可以用还没有享受退休待遇为由,去争取一下,根据自己劳动关系,然后争取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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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左撇子豆浆。责任编辑: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