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河南灾荒,国民党为何赈灾不力-激流网

1942-1943年河南大灾荒就其灾情而言,并不比晚清时期的丁戊奇荒和民国时期的历次灾荒严重许多,但是却造成如此惨重的后果,不能不说是天灾下的人祸造成的。

抗日战争期间,河南位于抗战的前沿阵地,驻军较多。特殊时期,军队所需的粮草物资基本上是就地解决。大灾荒发生后,河南省政府所报灾情不实,瞒灾少报,导致征粮征实数额没有减少。军队催逼河南地方政府要军粮,河南地方政府又逼迫百姓缴纳粮食赋税,而百姓由于遭受灾荒,粮食减产,甚至是绝收。在灾情日趋严重之时,政府采取了一些赈灾措施,就是这些迟来的赈济,由于地方官员执行不力、贪腐舞弊而不了了之。广大灾民饥寒交迫、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瞒灾少报

1942-1943年大灾荒期间,河南大部分地区在抗战序列中属于第一战区。1942年12月1日蒋鼎文接卫立煌任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同年1月14日,汤恩伯任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当时,河南处于抗战的前沿阵地,驻军数十万人,其中仅汤恩伯作为副司令长官,所辖部队大致有20万人左右,蒋鼎文作为司令长官也掌握军队30万人左右。在这个地区内,除了驻有蒋鼎文、汤恩伯的部队外,“还有孙桐萱、孙蔚如、何柱国、刘茂恩、高树勋、李家钰等六个集团军及其他许多部队”。如此之多的驻军,需要就地解决给养,这给本来就灾荒连连的河南人民增加了沉重的负担。

灾荒发生后,河南省政府主席李培基对灾情既不实地调査,又怕担负逃避征粮的责任,因此瞒报少报灾荒的实际情况。“河南地处抗日战争最前线,征兵征粮,夙为全国之冠,省政首长屡蒙嘉奖”。灾荒发生后,灾区范围,“以黄泛区扶沟、许昌为中心,周围数十县份,纷纷报灾,省政当局以麦苗茁壮,误认各县系避免多出军粮,故意谎报灾情,公文往返,拖延勘查,不肯据实转报中央。当时洛阳司令长官虽将灾情实况上报,因与省政府所报不同,复蒙中央申斥,军政双方曾为此事引起极大不快”。“由于一些官吏的自私、刚愎、残忍,或者颟顸无能,避不上报,坐使灾情扩大”,国民政府高层无法及早了解河南的真实灾况。1942年9月在西安王曲军事会议上,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蒋鼎文、第十四集团军总司令刘茂恩“均将豫省事情实况,面报委员长。豫省政府主席李培基亦晋谒蒋公,但军政双方的报告,颇有出入”。时任河南省政府主席李培基向国民政府所的报告,“说河南的粮食收获还好”,杨一峰等三位赴重庆陈述灾情的河南各界代表,返回河南后,“曾经质问李培基何以报告河南的收获还好?李支吾以对”。李敬斋后来回忆说:“李培基是拼命征粮,向中央邀功。我当面申斥李培基,说他见死不救,还当什么国家的什么大员!”第三十六集团军总司令李家钰到重庆见蒋介石时,曾经同时报告了河南的灾情,蒋介石听后要李赶快去见何应钦,何应钦说:“灾情是不能随便报的,鄂西有灾,因为地方政府有报告。河南方面未见地方政府报告,何来的灾情?”后来担任河南省主席的刘茂恩曾经有这样一段回忆:

当张继、张厉生两位到河南勘査灾情时,张厉生当面问李培基为何不报灾?李培基说:“起初看到二麦麦苗秀丰,不会不下雨,谁知道皇天这王八蛋刮来一阵黄风,一夜之间把麦苗刮干了”。张厉生又问:“有了这样情形,为何还不报灾?”李培基说:“我见早秋长得还好,谁知道皇天这王八蛋又来了搦脖旱!”(按:搦脖乃双手扣紧脖子,求生不得之意。)足见李培基并没有将当时河南灾情据实上报。

在社会各方面的请求、呼吁、质询和敦促的压力下,河南省政府主席李培基年月日在河南鲁山(当时省政府所在地)的记者招待会上承认,河南国统区“几无县无灾,无灾不重”,“晚秋复告绝望”,表示“省府正在统筹救济方案”,“请中央两次核减征购征实数额”。国民党中央政府也允诺减轻河南田赋负担,救济灾民。但二者并无实际作为。

强征军粮

时任第一战区司令长官的蒋鼎文,为了筹集军粮,将“河南财政厅长和粮食局长扣押起来”,杨一峰问他原因,蒋鼎文回答:“我只管军事,征粮则是河南省政府的事;明知道河南缺粮,省主席却报告河南的收获还好,使我不能向他处求粮,为了军粮,现在他们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辞职,一是拿出粮来”。军粮征购不足,又在“不让粮食资敌”的名义下实行抢购,实际上是只抢不购。许多农民把收获的一点麦子交出后,生活无着,“有全家服毒或投河的事情。其未自杀的,或者携老扶友,逃荒异乡,或则困守家园,坐以待毙”。杨却俗在《忆民国三十年河南的一次浩劫》一文中这样回忆:

当中央政府从南京迁都重庆后,为了充裕军糈民食,实行征实的制度;为了预防有人破坏这种制度,还规定了虚报灾况的予以重惩;为了推行这种制度,依实在情况征实有功予以嘉勉。当时的许昌县长是河南省内乡县的王桓武,他预报当年许昌的农收为八成,不料旱、蝗连续成灾,不仅只许昌一县,从郑县沿平汉线到许昌附近的各县,麦的收成大都是一成许,秋收则还不到一成,拥有数百亩田地的富农还能够有些可吃的东西,贫户人家就不免饿肚子了。这还是灾况初形成的时候的较好现象。王桓武为了做官,不敢实报灾况,只是狠着心按预报的八成数字催农人缴粮,缴不够的派地方自卫团的团勇挨户坐催。所说的坐催,就是住在欠缴实物的农民家里,吃着农民的,要着农民的,农民宁可自己没有饭吃也不能不先打发催粮的人走,于是乎卖衣物,卖牛马,卖耕具,卖掉一切可卖的东西来购粮缴粮。

地方所收缴的军粮还要组织农民运送到洛阳的军粮仓库,俗话说“百里不运粮”,说明粮食长途运输的不易。当时“农村骡马大车,多为军队征用。运输几百万包的军粮,全恃农村的牛车。像淅川、内乡一带与接收军粮的洛阳仓库相去几百里,牛车往返动须月余,如遇天雨,则更要稽延时日。运到洛阳之后,农民如摸着窍门,备有‘礼物’,则可立被接收;否则接收人员百般刁难,以致长期滞洛,典车卖牛,维持生活,甚至病死途中,人畜俱亡。当时在农村提起运送军粮,无不谈虎色变。公路两边,死牛破车,到处都是”。

1942年9月蒋介石在西安王曲军事会议上宣布将河南的军粮由500万石减为250万石,但多数农民在六七月份小麦收获时就己经将军粮交上,这种减免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即便如此,事后国民政府粮食部长徐堪又把“250万石改为250万包(每石约合小麦140—150市斤,每包约合小麦200市斤)”1942年的军粮榨取,逼死穷苦无告的农民不计其数,而“超额完成征收军粮任务的河南粮政局长卢郁文,却受到蒋介石的记功褒奖”。同时,中央社驻鲁山的记者发文称,河南“各地人民深明大义,罄其所有,贡献国家”。

赈灾不力

河南省政府在1943年春分派政府官员分头出发,一面督催军粮,一面视察灾情。这样的两项任务,“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可调和的矛盾着的。河南人士的恳切希望和农民的迫切要求,是豁免军粮,减轻民负。而省府这样做的真正目的,是在催交军粮,完成任务。而为了粉饰门面,欺骗百姓,便把这两件事情一道进行”。《前锋报》记者李蕤发出这样的感慨,河南“连年军粮第一、兵役第一,在今年这样严重的灾情下,征实征购还是第一。无论如何,也应该让这一千多万人活下去,不应让他们再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在无尽长的死亡线上挣扎”。当时河南半数己沦陷,豫东、豫北广大平原地区,或己沦入日本侵略者的魔掌,或已成了黄泛区;余下的豫西豫南数十县,大部都是山区,丰年或可稍有余粮,平收则仅能勉强自给,一遇歉收,就要依靠外粮接济。然而,截止1943年2月前后,从西安起运至河南的粮食,据火车站薛站长说:“也许从别的站起运的还有,不过从我这站上起运回去的平粜粮,只有三百二十吨麸皮”。灾荒一旦发生,灾区往往出现粮食不足和粮价飞涨的局面,为了改变灾区满目凄惨的情况政府便采取平粜这种平衡粮价的办法。为了更好的办理平粜,国民政府于1934年颁布《各省市举办平粜暂行办法大纲》,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平粜。年,国民政府拨款举行平粜部分县也筹款进行,“叶县用于平粜的粮食有七百市石之多”;“许昌筹集资金四十余万元办理平粜业务”;“孟津县筹款六万八千六百元办理平粜,以惠灾民”。那么,平粜的效果如何呢河南省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余在泗等对平粜进行了总结:“中央虽拨巨款举办平粜唯组织庞大,手续繁杂,展转迁延,不待平粜,人已饿死”。

1943年春,国民政府迫于国际和国内的舆论压力,开始较为认真的对待灾荒的赈济工作。河南省政府在灾民逃荒途经的陇海铁路沿线办厂施粥。但是,由于灾荒遍及全省,陇海铁路沿线的几个粥厂根本解决不了灾民的吃饭问题。于是,河南各地遍设粥厂,根据各县当时的上报的统计数据,国统区共有64县设立粥厂,其中许昌县所报数目惊人,高达处1076处。由于政府将这次救灾工作“明定列为各县县长及各级行政人员重要考成之一”,对于救灾不力的甚至给予免职的处罚,所以各县县在上报设粥厂数量及救济人数时,出现了诸多作弊多报的问题。

贪腐舞弊

在赈灾过程中,发生了多起办事人员置灾民的生死于不顾,贪腐枉法,营私舞弊的事件。其中影响较大或涉案赈款或赈粮数额较大的有:省府秘书长马国琳和省银行行长李汉珍舞弊营私案;许昌县县长王恒武亿元赈款贩运私货案;汝南粮管处李东光贪污赈粮案;汝南义仓主任傅伯明贪污积谷案等。此外,还有三青团河南支团部主任王汝泮侵吞200万赈济款事件。

当国民政府的赈济款在年春终于划拨到河南时,省府秘书长马国琳伙同省银行行长李汉珍,“这两个众所周知的贪污分子”投机倒把、营私舞弊。他们不是迅速将款项分发到受灾严重的各个县,也不是购置赈粮分发,而是用这笔救命款“做了几次生意,财发够了,到1943年麦快成熟的时候才运到一批发霉的麦子。经过分发手续,到发放时灾民已吃到新麦。麦前麦后粮价相差甚大,灾民当然不愿要高价平柴粮,政府强迫灾民接受赈粮,结果等于派了一次款,麦收前后粮价差额,全由灾民负担”。这就是这次政府拨款赈灾的基本过程。作为抗战时期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风纪巡査团主任委员,在河南大灾荒期间正在河南进行军风纪视察,接到许昌民众半夜里偷偷的举报,“许昌县财政、军事两科长和秘书假公济私、挪用公款,经商图利”,举报者提供了12本账簿,“西安、许昌两处各6本,点号是以县长王恒武名号各选一字而起的”。又举报说“王恒武是南阳专员就是用钱买的,他临赴任时还写了许多条子,叫他的走狗向各区乡勒索现款”,作为路费。账簿上记录的大多是“从许昌运香烟去西安卖,收条全是黑盖红”。后来在金汉鼎的过问和帮助下,“王恒武传到洛阳第一战区军法执行监部讯办”。关于赈款贩运私货,金汉鼎还有这样一段描述:

在西安购赈粮原本着救灾的宗旨,陕主席熊斌、副长官胡宗南将粮价削减2元,即每斤以6元作价,购委会并请求熊、胡联电交通部,令陇海路局长路福廷对河南救灾粮应尽先供给车厢。这以来反倒便利了视人命如草芥的委员们,拿着3亿粮款大量贩运私货,发了难以数计的血腥财,百万人民饿死沟壑,血染黄沙。直到1943年新麦已近成熟,头批赈粮才运到洛阳。

此外还有汝南田赋管理科科长李东光私自将汝南粮管处七个分仓的“存麦出卖,自开便条,令购户往分仓索取”,李东光私卖库粮,已有证据的“便已经是小麦五万九千斤,其他支仓中未查出证据者还不知多少。这些麦,都是他们私自以大斗大升剥来的,这,国家没有多得到一粒,人民确是额外负担”。《前锋报》记者李蕤发出这样的感慨,“这五万九千斤粮食,谁也不敢保证,在新堤的土里躺着的没有他们的主人!”同样是在汝南还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汝南十九店,以往组织有私仓积谷,“用意在平时积蓄,荒年开仓放赈”。一起参与的民众组织了一个团体,叫做仓社。这个汝南十九店这个仓社“共有公田四十九顷,每亩每年二斗,由仓库主任傅伯明积存”。从年起,积仓便没有动用过,合计起来,共有余石。当年灾荒严重之时,仓社各方“议决开仓放赈,预计从此时到麦熟,每人一斗麦足可以维持生命,那样便是说这一千五百石麦可以救活一万五千人”。但是,傅伯明从来没有把佃户缴纳的粮食存入义仓,而是随意挥霍,转手倒卖,谋取私利了,此时是一粒粮食也拿不出来。《汝南日报》大声疾呼“如果要判傅伯明的罪,便是应判杀死一万五千人的罪!”据在1943年任三青团河南支团部会计室出纳员的司殿选回忆,三青团河南支团部主任王汝泮派其私人秘书付真如与司殿选一起将三青团中央拨给河南的200万救济款去中央银行鲁山分行取出后,直接送到王汝泮公馆,之后,王汝泮派支团部调査室主任高洁亭“回许昌老家给王汝泮买地了,亩数是500”。“荒春过去了,人也饿死了,人们再没见到赈济款的影子”。

灾荒严重,地方政府不如实报灾,中央、地方、和军队催逼强征军粮,中央政府不积极赈灾,地方官员赈灾不力、贪腐舞弊。纵观自此次灾荒开始之时的瞒报、强征,到灾荒中的赈灾不力、贪腐舞弊,到灾荒后的虚报邀功、欺上瞒下,自始至终无不透露出灾荒并不是不可挽救的,然而人为的祸患充当了灾荒的推手,加速了灾荒的到来,加重了灾荒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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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河南灾荒,国民党为何赈灾不力-激流网(作者:王冰。本文为激流网整理录入,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责任编辑: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