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贾延成涉黑案的告破,一条民间借贷官商利益链逐渐浮出水面。借助一些官员形成的“保护伞”,小额贷款公司以高利贷为诱饵,将借款人引入圈套之中,再利用刑民同进的手段,对借款人进行围猎,低价抵债侵吞其资产。
陕西省延安市,利用一些官员形成的“保护伞”,黑恶势力借小额贷款公司之名引发的民间高息借贷乱象触目惊心。在当地一些民营企业家眼里,高利贷如同黑洞一般,在短时间内,能将其资产吞噬。
《财经》记者调查发现,近十年来,延安民间形成五大放贷组织,以小额贷款公司为掩护,大肆吸收公众存款,继而以高息放贷获取暴利,再借助联保模式,将借款人和担保人牢牢套住,使其无法脱身。
延安民间高利贷之疯狂,已超出了常人的想象,有些借款月息竟高达10%,10个月内即可实现本息翻倍。在暴利驱使之下,一些官员贪腐的巨额资金,也不断流入职业放贷组织,由此形成一张官商放贷网络。
在部分官员的庇护之下,延安民间借贷乱象丛生。放贷组织长期实施骗取贷款、套路贷、砍头贷、暴力催贷、虚假诉讼、偷逃税费等一系列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还迫使大量民营企业破产倒闭。
随着贾延成涉黑案的告破,一条延安民间借贷官商利益链,逐渐浮出水面。借助官员形成的保护伞,贾延成名下的小额贷款公司以高利贷为诱饵,将借款人引入圈套之中,再利用刑民同进的手段,对借款人进行围猎,低价抵债侵吞其资产。
此后,延安十六名民营企业代表,联名举报小额贷款公司长期实施骗取贷款、窝藏官员巨额资金、高利转贷、非法放贷、套路贷、暴力催贷等违法问题。就此,一场围绕民间借贷乱象整治风暴,在延安全面展开。
2019年7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长王伟光向陕西省反馈督导情况,指出陕西省专项斗争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尤其在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执行不力。
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王伟光要求,陕西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围猎杨百林
2018年12月7日,随着贾延成放贷涉黑案的侦破,延安市十多位公职人员先后被查处,包括两位厅级官员。贾延成案“保护伞”人数之多、级别之高,国内罕见,一起案件牵出如此多的“保护伞”,源于官商联手制造的一起冤案。
2012年,延安商人杨百林实施的富县城改项目开工在即,由于从银行无法取得贷款,且项目急需大量资金。无奈之下,杨百林寻求民间借款。
经延安住建局干部吕立强介绍,杨百林结识了延安市宝塔区博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博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延成。贾延成实地考察了杨百林的项目后,认为杨百林资产丰盈,项目可靠,双方很快达成了借款协议。
自2012年8月17日至2014年7月,杨百林从贾延成处借款18笔,月息3分,累计借款1.65亿元,全部为“砍头贷”。此后,杨百林偿还到期本息1.35亿元,包括利息5500万元,尚欠贾延成7900万元。
杨百林告诉《财经》记者,此前,他每月按时支付利息,到了2015年1月,因迟还利息约10天左右,贾延成将他叫到博成公司总部博成大厦,非法拘禁了18个小时,并进行了长时间恐吓和辱骂。期间,杨百林被要求把名下的高陵酒店、杨林酒店等数亿元资产列成清单,贾延成称若以后不能按时偿还利息,就用杨百林的这些资产来抵偿。
2015年1月,因迟还利息约10天左右,贾延成将杨百林叫到博成公司总部博成大厦,非法拘禁了18个小时,并进行了长时间恐吓和辱骂。
在贾延成威逼之下,杨百林最终同意签订资产收购协议,约定若三个月内按时缴纳利息,所签收购协议则自动失效,同时有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四个月内贾延成不得将资产过户。未曾想,协议签订仅三天后,贾延成就试图将杨百林名下的杨林酒店过户到自己的妻子白彦梅名下,后因富县房管局发现了问题,未予办理过户手续。
杨百林告诉《财经》记者,杨林大酒店位于富县城内,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占地近10亩,市价近1亿元。他认为,贾延成跟他签订收购合同就是一个圈套,企图以1100万元债务侵吞价值上亿的杨林酒店。
贾延成未能如愿以偿,其妻白彦梅带领20余人对杨百林办公室以及三个项目部实施暴力讨债,长达一个半月。
暴力逼债无果,按照借款时签订的制式合同约定,贾延成将杨百林诉至延安市仲裁委。2015年2月11日,依据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延安市仲裁委受理了贾延成的仲裁申请。
与此同时,贾延成利用司法机关,开始围剿杨百林。
2015年3月4日,贾延成向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报案称,2012年8月至2014年8月15日,自己被杨百林以各种理由骗取贷款1亿元,要求追究杨的刑事责任。不久后,宝塔区警方正式立案,2015年5月25日16时,在延安警方技侦部门的配合下,杨百林被拘传至延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同年7月1日,宝塔区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杨百林不构成诈骗罪,并对他进行取保候审。但是,杨百林取保16天后,延安市检察院指令宝塔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将杨百林批捕。
杨百林被捕后,贾延成加快了围猎步骤。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多名办案人员向杨百林传递一个信息,若不把名下资产抵给贾延成,就得不到对方的谅解,他们会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
杨百林告诉《财经》记者,贾延成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用7900万元借款及利息,以低价抵债的方式,侵吞他约6亿元的资产。杨称,当时他在看守所唯一的信念,就是坚持下去。
当时已年届62岁的杨百林,曾经历多次手术,身患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脑萎缩。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杨百林曾多次病危,血压几度高达220,双腿浮肿无法行动,但数次申请保外就医,均被拒绝。
眼看狱中的杨百林健康状况危急,他的亲属四处奔走求情,并在延安市检察院门口下跪数日,均无济于事。所有的求助回复是,杨百林涉案金额过大不能取保,只有偿还了贾延成的债务,得到对方的谅解,才能被取保就医。
2016年5月5日,延安市检察院向延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杨百林犯有诈骗罪。此后,法院对杨百林案分别于2016年9月13日、2017年2月28日两次开庭审理,但一直未作出判决。
就这样,杨百林看守所度过了两年多的时间。直到2017年8月,受延安中级法院的委托,榆林市中级法院出具了法医学技术审核意见书,认为杨百林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允许他取保就医。
2018年9月26日,延安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杨百林及其公司的资产、账目均未经审计评估,尚不能证明其已没有偿还能力,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百林犯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判定被告人杨百林无罪。
杨百林被判决无罪后,延安市检察院向陕西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2019年2月28日,陕西省高院出具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期间,陕西省检察院认为延安市检察院抗诉不当,向陕西省高院撤回抗诉,延安中级法院的判决生效。
2019年6月17日,依据杨百林提出的申请,延安市检察院出具了刑事赔偿立案通知书。此前,延安检察院正副检察长曾到杨百林办公室,向杨百林当面道歉。
贾延成案发
2019年6月24日,陕西省监察委发布消息称,警方在查办延安市宝塔区以贾延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过程中,发现多名官员为贾延成充当“保护伞”。随后,陕西省监察委对六名公职人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涉及贾延成案的六名公职人员分别是: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冯振东、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延安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杜安平、延安市检察院公诉部原副部长孙继林、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原局长党延文、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加军。
有知情人告诉《财经》记者,早在2016年,就有人实名举报贾延成涉嫌非法放贷,举报信得到了陕西省政法委主要负责人批示。后举报信逐级批转至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区分局,该公安局最终做出的调查结论是,经侦查所反映问题查无实据。
时间一晃到了在杨百林案一审宣判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全面展开。彼时,杨百林开始实名举报贾延成,指称其以小额信贷款名义放高利贷,并勾结官员将搜刮的民财用于放贷,制造冤假错案等涉黑涉恶行为。
《财经》记者调查证实,现年47岁的贾延成,系延安市宝塔区人,此前从事建材生意,默默无闻。
工商资料显示,2005年6月,贾延成注册成立延安市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博成房产”),注册资本2000万元,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贾延成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2011年1月19日,延安市宝塔区博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博成公司”)成立,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贾延成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该公司股东包括博成房产、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后者为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的直属企业,以及贾延莉和折红丽两名自然人。
博成公司经营范围为,为本地区的农户、城镇个体户经营户、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凡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博成公司成立之后,贾延成很快成为延安资本大鳄。
多个消息来源证实,贾延成每年放贷规模超过20亿元,但博成公司注册仅有6000万元。其实,博成公司就是一个招牌而已,贾延成放贷的资金有一部分来自官员,另外还有资金来自银行贷款。
让贾延成等人始料未及,杨百林的实名举报得到公安部高度重视,举报材料亦被逐层批转至延安市公安局。此后,延安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对贾延成立案侦查,认为贾延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这时,延安市政法委书记冯振东出面了。
有知情人告诉《财经》记者,就在延安市公安局准备对贾延成采取强制措施之际,贾延成托人找到了冯振东,希望对方能给予帮助。此后,冯振东要求延安市公安局专题汇报此案,在专题会议上冯振东作出明确指示:延安民间借贷贾延成并非个例,考虑在十九大期间维稳因素,暂缓侦办贾延成案。
事实上,贾延成能在2016年前后两次能顺利摆脱调查,祁玉江从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此前,祁玉江曾任延安市宝塔区委书记,在当地政界属于实力派人物,调任延安市人大副主任后,恰好负责对接政法系统。
有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冯振东和祁玉江同为贾延成案的“保护伞”,但冯振东与贾延成并不熟悉。而祁玉江则不同,他跟贾延成的关系类似生意合伙人,祁玉江把自己的钱交给贾延成放贷,两人共同获取利益,形成特殊的政商关系。
2018年6月,随着全国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展开,原本已被弱化的贾延成案,再次引起陕西省委的重视。此后,陕西省公安厅将此案提级侦办。同年12月,陕西省公安厅发布通报,宣布已将贾延成等14名犯罪嫌疑人逮捕,同时公开征集其犯罪线索。
此后,贾延成的“保护伞”被渐次挖出,最终冯振东和祁玉江两位厅级官员落马。
值得注意的是,在官方宣布六名“保护伞“的同时,还特别提及: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对其他多名涉嫌充当贾延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和核查。
知情人告诉《财经》记者,贾延成案远未结束,巨额放贷资金来源若能查实,将会有更多官员被牵出。
延安民间借所贷埋下的隐患,随着贾延成案的侦破,瞬间被引爆。延安诸多高利贷受害者以联名方式,不断举报小额贷款公司涉黑问题,并且被中央扫黑督导组重视,一场扫黑风暴也由此开始。
联名举报遭泄露
贾延成涉黑案告破后,另有四家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延安高利贷受害者的举报对象。2019年初,由延安市16名中小企业代表联名签署的举报信,经公安部和陕西省公安厅逐级批转,延安市公安局成立了“3·16”专案组。
几经周折,《财经》记者获取了这份长达28页的联名举报信。该举报信内容极其详尽,列举了贺宝宁、景有国、郝成斌等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长期存在骗取贷款、窝藏官员巨额资金、非法放贷、暴力催贷、操控政府重大工程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
联名举报信称,2015年,延安商人张金明向景有国实际控制的安塞县金俊行小额贷公司(下称“金俊行公司”)借款900万元,月息3分。2017年6月,在张金明已还本息500多万元情况下,景有国指派6名讨债人员,滞留张金明办公室不走,多次对张进行辱骂干扰。
此后的2017年12月和2018年3月,景有国雇佣社会人员两次强行将张金明绑架至黄陵县宾馆,分别非法拘禁20天和10天,致使张金明出现精神问题。
就在景有国向张金明讨债同时,郝成斌出手则更狠辣。2015年至2017年,张金明向郝成斌实际控制的洛川县川建小额贷款公司(下称“川建公司”)借款3000万元。此后,因张金明所囤积的煤炭滞销,无法支付到期借款及利息。
2017年8月,郝成斌为追讨借款,亲自带领6名讨债人员,分别在延安市丽景花园和华宝小区张金明家中,强行将张金明收藏的约价值6000万元的字画、青铜器古董等物扣押。同年12月,郝成斌再次派人到张金明家中,将价值1000万元字画强行掠走,并将张金明非法拘禁30多个小时。
张金明告诉《财经》记者,他从2001年开始进入煤炭销售行业,在煤炭市场红火的时候赚了一些钱,并在陕西韩城市和黄陵县开办了两个煤场。手头有了余钱之后,就陆续开始收藏各种字画,包括齐白石和范曾等名家作品。
到了2015年,煤炭价格急转日下,张金明囤积约50万吨原煤滞销,超过2亿元资金被套。为了煤炭销售能正常运转,只能从民间进行借款,未曾想到从此陷入高利贷黑洞,还未熬到煤炭价格回调,即陷入景有国和郝成斌的债务陷阱。
让张金明始料未及的是,郝成斌在掠走自己价值约7000万元的字画后,还将他起诉至法院。同时,郝成斌还将张金明的三位担保人列为被告,并冻结了担保人的账户。
张金明说,举报景有国和郝成斌是被逼无奈,现在只希望放过三位担保人。此前,延安市公安局“3·16”专案组曾多次找他谈话,他也是如实陈述,原本以为能将两人绳之以法,未曾想郝成斌被警方刑拘37天后,于2019年5月30日被取保候审。
事实上,张金明的遭遇在延安并非个例。2016年,薛守世以月息5分向贺宝宁实际控制的志丹县万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万程公司”)借款800万元,贺宝宁为了讨回借款,在西安翠华路速8酒店将薛守世非法拘禁3天。
2019年7月30日,《财经》记者电话采访郝成斌,求证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对方以警方正在侦办此案为由,拒绝接受采访,而景有国手机关机,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目前无法取得联系。
多位举报告人诉《财经》记者,延安市公安局“3·16”专案组成立后不久,被举报人就拿到了举报材料,导致举报人身份全部泄露。此后,被举报人唆使说客以及恐吓警告等手段,逐一给举报人施加压力。
对于举报材料为何被泄露,举报人也不得而知,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难以求证。
知情人告诉《财经》记者,郝成斌被取保候审后,延安市对“3·16”专案作出了结论。经警方立案侦查,四名被举报人经营合法,所举报问题系经济纠纷,未发现被举报人存在涉黑涉恶行为。
为求证上述说法,《财经》记者联系了延安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对方称,此案正在侦查期间,不便于透露任何信息。但据《财经》记者了解,因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的重视,此案已被陕西省公安厅提级侦办,新组建的专案组调走“3·16”专案卷宗,7月前已进驻延安。
“打财断血”破局
2019年6月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进驻陕西省,并在西安召开工作动员大会。在动员会上,第12督导组长王伟光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从人心向背、治国安邦的高度,把专项斗争置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推进。
举报人告诉《财经》记者,得知郝成斌被取保候审。无奈之下,他们通过中央督导组设立的举报联系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未曾想,得到了督导组的高度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从6月28日起,仅半个月内,陕西省公安厅正副厅长,先后赴延安调研督导扫黑除恶工作。且所行重点,均提及推进“打财断血”工作,“打财断血”即“打掉涉黑组织财源,断其输血功能”,以及督导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知情人告诉《财经》记者,从7月1日开始,由陕西省公安厅组成的专案组进驻延安,并将原“3·16”专案卷宗全部调走。此后,专案组分别跟举报人进行谈话,并且针对四名被举报人,成立了不同的专案小组。
据联名举报信称,前述四名被举报人,不仅依托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非法融资和违法放贷,而且存在虚假诉讼、偷税漏税、侵吞国有资产、操控政府重大工程等一系列涉嫌犯罪行为。
以贺宝宁为例,2011年5月26日注册成立的万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为贺宝宁,注册资金仅为3000万元。而贺宝宁短短几年时间内,向延安市中小企业或个人放贷数十亿元,多数借款属于典型的高利贷。
2015年7月,贺宝宁与他人向高某放贷1.1亿元,借款不到一个月,高某还款9700万元,又给贺宝宁写了2400万元借款条。依此计算,贺宝宁二人收取了高某1100万元利息,月息超过了10%。
2015年9月1日,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借款月息2分即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月息3分以上为非法。
在延安坊间,争议最大的放贷者正为贺宝宁。几年时间,贺宝宁在延安市部分官员亲属支持下,承揽了多个市政工程,再转包给他人,凭空获利数亿元。
联名举报信称,2012年,贺宝宁以延安泰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取得“延安新区(一期)场地平整项目第八合同段”上亿方土方工程,该工程中标价总计2.26亿元,随后该公司以1.4亿元转包给蔡维峰,获利8600多万元。
此后,贺宝宁还参与了延安市政府重点工程杨家岭隧道工程、延安新区市政府西侧黄金地块124亩土地开发,以及延安市政府多个重大项目。粗略估计,贺宝宁上述项目获利超过了7亿元。
知情人告诉《财经》记者,尽管贺宝宁将项目转包给他人,但仍多次以项目名义,由国企担保向银行借款。2014年,利用延安新区土方工程项目做抵押,贺宝宁向建行延安分行贷款4800万元,约定借款用于支付工程款,但此后贺宝宁将银行借款用于放贷。
2019年7月30日,《财经》记者致电贺宝宁,就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求证,对方以出差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从贾延成案可见一斑,延安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巨额资金来自两个渠道,以项目名义从银行骗取贷款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据《财经》记者了解,仅博成公司和贾延成,就曾在延安信合借贷超过了4亿元,而这些贷款多数用于放贷,以低息聚拢资金,高息放贷赚利巨额息差。
官员则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又一资金来源,仅祁玉江跟贾延成合伙放贷就数额惊人,二人合作的具体事务由祁玉江的儿子祁杨负责打理,祁杨被调查之前的身份,是延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队长。有举报人告诉《财经》记者,此次被举报的四家小额贷款公司,吸收公众存款部分也来自于当地官员。
延安当地官员涉入民间借贷此前不乏先例。据中国网报道,2012年,延安宝塔区警方在侦办陈廷芳民间集资诈骗案过程中,有1700万元赃款不明去向。该案受害人说,陈廷芳曾向多位官员家属借款,包括时任富县县委书记冯振东妻子的700万元。
后来,延安检方在陈廷芳的公诉书中,也证实了1700万元去向不明,并曾要求宝塔区警方追查巨额赃款去向。但是,由于此案涉及延安多位官员家属,最后不了了之。
事实上,近20年内,延安官场极为平静,鲜有处级以上官员被查处。久而久之,自持有延安特殊政治地位挡箭牌,不少官员有恃恐,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官员贿款流向民间借贷市场的通道,由此形成错综复杂的官商网络。
民企融资困局
近年来,延安民营经济极度萎缩,实体企业频频破产,营商环境明显恶化。究其原因,延安长期以油气为主导产业,从2003年开始,民资参与的油气井“三权”被强行收回国有后,民营经济占比低于GDP的30%,与相邻的榆林市相差13.2个百分点。
2015年以来,随着油价的大幅度波动,集聚在油气服务业领域的大量民企倒闭,勉强维持的民企不足五分之二。仅在延安新区项目、老城改造、红色旅游等领域,有少量民企分得几杯羹,而这部分民企都有着深厚的官场背景。
目前,延安的民企主要集中在油气服务、建筑建材、房地产、三产服务等领域,而且体量普遍不大。由于多数民企财务记账不规范、信息不透明、有效抵押物相对不足、单个企业金融需求个性化不明显,银行出于效益与成本控制方面的考虑,中小民营企业很难从银行贷到款。
《财经》记者调查发现,包括传统国有四大银行在内,延安市现有十几家金融机构,国有金融机构占比较大。即便有几家股份制银行,也受银行自身放贷政策的限制,主要放贷重点是国有油气企业,以及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民营企业贷款占比较小。
以杨百林为例,在未被贾延成构陷入狱前,他旗下有8家实体公司,包括房地产、酒店、加油站、养殖场和建材厂。而且,杨百林的公司从未有过诉讼官司,一直保持着三A信誉等级,累计缴纳各种税费上亿元,属于当地的优质民营企业。
2013年4月,杨百林旗下的陕西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杨林公司”),取得了富县300亩城改项目。按照最初可研论证,仅一期项目实施后,三年即可获利4.3亿元。
当时,银行收紧了对房地产企业贷款,像杨林公司这样的中小房产企业,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为了项目正常推进,杨百林选择了从贾延成处高息借款,未曾想,就此成了贾延成的围猎对象。
其实,富县城改一期32亩项目,就是在杨林酒店原址上新建杨林国际城。项目启动前,杨百林将杨林大酒店拆除,此后就遭到贾延成的剿扰,通过上门逼债和散布谣言,致使杨林国际城项目无法推进,债主纷纷上门讨债。
杨百林被羁押期间,因借贷延安治平小额贷款公司(下称“治平公司”)的2000万元到期,亦被对方诉至延安中级法院。此后,法院依据治平公司申请,将杨百林旗下近6亿元的资产全部保全,包括杨林公司的富县城改项目。
今年初,针对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等7个方面,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延安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要求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向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比例不低于50%,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龙头企业贷款,根据产业周期确定贷款期限。
谁来监管小贷公司?
目前来看,延安民间民间借贷乱象所涉公司皆冠以小额贷款名义对外放贷。
小额贷款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是针对低收入人群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摆脱贫困,形成的一种以互助型的小额贷款模式。此后,这一模式在孟加拉、玻利维亚、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取得了成功。
1994年,小额贷款模式被引入中国,起初只是尝试化解农村贴息贷款计划中存在的问题。此后,小额贷款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进入扶贫发展规划。
到了2005年,中国五省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
2008年10月11日,陕西省金融办出台了《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条件、审批流程、资金来源、运行监管、处罚措施,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此后,小额贷款公司开始盛行,尽管有严格的审批流程,但增长速度惊人。截至2018年末,全国的小额贷款公司约有8133家,延安市现有小额贷款公司38家,其中国有投资的公司仅为一家。
依据《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应有不低于70%的资金用于支持“三农”发展。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1%。
然而,注册资本金只有1亿元的川建公司,提供给延安龙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龙华公司”)借款超过3000万元。2017年7月17日,延安仲裁委作出仲裁决定,同年10月9日,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书,延安中级法院强制从银行执行了龙华公司的担保人3320万元。
知情人告诉《财经》记者,川建公司在给龙华公司放贷同时,郝成斌个人又向龙华公司法定代表人白起龙个人放贷。两者叠加,川建公司和郝成斌向龙华公司及白起龙共贷款1亿元,累计收取利息约6000万元。
多位举报人告诉《财经》记者,延安小额贷款公司有一个潜规则,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小额贷款公司就将合同收走。而且合同约定,借贷双方若发生争议,借贷双方及担保方均同意由延安仲裁委员会裁决。
事实上,延安小额贷款公司违法放贷问题,在延安坊间早已不是秘密。更为隐蔽的是,大额贷款并不走小额贷款公司账户,均以个人借贷名义进行体外循环,以此达到偷逃税费的目的。
几年前,针对延安小额贷款公司偷逃税款问题,有人曾实名举报至国家税务总局。未曾想到,国家税务总局的批示刚到延安,被举报人就已经拿到了举报材料,并通过各种手段威胁举报人,事情最后不了了之。
《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作为当地监管机构的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并不十分有力。
延安市金融办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审批之初,区县政府就要出具承担风险处置责任报告。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后的日常监管,也由区县金融办具体负责,此前,市金融办未发现大规模违规放贷问题。
宝塔区金融办负责人也告诉《财经》记者,区金融办每年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两次合规检查,再就是每年审核把关。此前,没有发现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放贷问题,也没有接到过任何投诉。
事实上,即便发现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放贷问题,由于金融办职能所限制,只能转交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今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宝塔区金融办已更名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也意味着逐步弱化行政职能,以服务功能为主。
2018年5月4日,由银保监会和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信贷规则,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通知》同时要求,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严厉打击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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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兆东。来源:财经杂志。责任编辑: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