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何以撕裂司法和民意-激流网

7月17日上午,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张扣扣的生命迎来了结尾,但对案件的舆论争议并没有就此停止。张扣扣到底是为母复仇的血性男子,还是个残暴的杀人狂魔?96年的案件判决是否公正,有无被权钱操控?如何解释张福如(张扣扣父亲)一家证词与法院认同的犯罪事实不一致?

在分析张扣扣案件之前,先了解下案件背景(存在争议,以下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家邻居王自新的三子王正军(时年17岁)因邻里纠纷将张扣扣之母伤害致死。同年12月5日,汉中市原南郑县人民法院鉴于王正军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张母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等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七年,王自新赔偿张家经济损失9639.30元。2018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回村过年,决定报复杀害王正军及其父兄,并准备犯罪工具,暗中观察,伺机作案。除夕当晚,张扣扣先后杀死了王校军,王正军和王自新,并点燃王校军家用轿车,致车辆后部烧毁。张扣扣逃离现场后,于同月17日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陕西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写到:“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害人王正军伤害致死张扣扣之母的行为已受到法律制裁,但张扣扣却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多年不如意,在其母被害21年以后蓄意报复王正军及王的父兄,精心策划犯罪,选择除夕之日当众蒙面持刀行凶,致三名被害人死亡,且有追杀王校军和二次加害王正军的情节,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

法院上述判决死刑的考量,大概可以归纳为这么三点:

1.张扣扣不认同先前判决结果,挑战了法律的权威性。
2.主观层面上,张扣扣存在杀人的故意,动机不纯粹是为母复仇,还有生活不如意想泄愤的目的。
3.客观层面上,张扣扣有预谋,有准备地实施了杀人的犯罪行为,且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条依据在此的作用除了量刑需要,更多是为了否定张扣扣私刑报仇的合法性。当阶级国家出现时,配套的法律体系必然也要随之建立。它需要法律将统治阶级的利益上升为国家意志,并规范社会行为,确定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而国家垄断了合法暴力,并用暴力保证法律实施。任何个人复仇行为都被法律强制转化为司法程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就精辟地指出:犯罪——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产生的,相反的,犯罪和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蔑视社会秩序的最明显最极端的表现就是犯罪。所以我们在分析张扣扣案件乃至其他案件,都应该要用发展、辩证地角度看待刑法和刑罚,切不可把资产阶级的利益说成是全社会的利益,把法律秩序说成是超阶级的普遍性权利。

回归案件本身,张扣扣案及其母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仍存在着以下几个主要争议点:

1.王正军(王家三儿子)案发当年是否成年?是否替真正“凶手”--成年哥哥顶包?
2.汪秀萍(张扣扣母亲)是否为先动手一方?
3.王正军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赔款是否到位?为何被准予假释?
4.张扣扣杀人动机是为母复仇还是对社会积怨已久,以复仇为名宣泄不满情绪?

前三个争议点,网络上各执一词,理由也都站得住脚。作为官方声音的汉中中级人民法院也早在去年对上述作出过相应解释。在此附上相关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18-10-20/doc-ihmrasqs7749205.shtml。只是综合舆论力量来看,民众似乎更相信张福如一家所述的罪状,认为存在司法不公。而能轻易获取高阅读量的文章大多也都站在同情张扣扣一方的立场上。就笔者个人观点来看,单就目前刑法体系而言,张扣扣一家所诉罪状确实缺乏足够的证据。不过本文重点不在探讨案件事实真相如何,也没有能力还原犯罪事实,更何况本来也无所谓完全的客观中立理性,只是试图跳出刑法框架谈谈个人对张扣扣案件的一些看法。

至于最后一个争议点,尽管法院力图割裂张扣扣案件和其母被伤害致死一案的联系,但不可否认童年丧母和法院裁判对他造成的心理创伤。在看到王家始终没有道歉,父亲寻求法律途径要求赔偿无果,取证资源不对等后,他复仇的欲望没有被排遣,也对法律丧失了信心。就像张扣扣在公安机关供述说:“在过去的22年中,王自新一家人始终没有给我们家道歉沟通过,也没有经济赔偿,这22年的仇恨在我的心里越来越严重,我就想把王自新他们一家人杀死给妈报仇,为了报仇我连媳妇和娃都没有要,我心里想的就是为了报仇,如果这些年王自新一家愿意给我们赔礼道歉,我也不会发生今天杀人的悲剧。” 可以看到,王家的道歉、家人乃至社会及时的关怀疏导或许都可以浇灭这颗负担着仇恨的火种,但是并没有。对于张福如前几次申诉,法院一开始也只是拖延处理,并口头回复。

事实上,这个案件能引起舆论这么大的反应,除了血亲复仇的情节,更因为王家大儿子王校军当时是村干部这一身份。有权势之人依靠自身社会关系,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新闻早已屡见不鲜,而现实生活中亲身体会到的不平等也让普通民众从情感上更愿意相信存在司法不公而非官方解释。这也是舆论多数导向张一方的重要原因。而这远非法院高呼几句“崇尚法治,维护司法权威,要寻求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就可以争取得到的,毕竟民众又不是傻子。

但有支持张扣扣的一派,必然也有无底线为法律代言的一派。他们叫嚣着理性至上,法治高于一切,否则将带来秩序的混乱和无尽的暴力。只是不可忘记,法律只是统治阶级的工具。犯罪只是开始,在犯罪到判决过程中还存在着巨大的可操作空间。舆论造势、雇请专业律师、威胁受害方、编造证据、买通他人做假证、贿赂司法人员这些资源可并不是人人平等。就算判决了也决不是终点,还可以在狱中“发明专利不断减刑,再努努力狱中死刑犯都能在外活蹦乱跳,不信请看孙小果事件。有选择的平等根本不算平等。

所以如果没有消灭造成仇恨和不公的土壤,那么还会有下一个张扣扣和无数个孙小果,还会有民意和司法的撕裂,还会有法律和正义的对立。

参考链接:

陕西汉中“2﹒15”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罪犯张扣扣今日被执行死刑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9/07/id/4181404.shtml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张福如申诉|对张福如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8/10/id/3537005.shtml

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对于这一案件你有什么想说的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35349497/answer/752369864?hb_wx_block=1

张扣扣案件检察机关一审公诉意见书全文公布

https://mp.weixin.qq.com/s/TS-FtUK-4eYXqhFPpVWifQ

张扣扣案二审检察员意见书公布

https://mp.weixin.qq.com/s/QlBus_WxGSSUjHurpzYK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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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案何以撕裂司法和民意-激流网作者:龙哥编辑:子牛。 本文为激流网原创首发,未经允许也可以转载,但请注明出处。责任编辑: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