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革命胜利后,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为了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对苏维埃社会中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列宁在这一时期围绕限制资产阶级法权问题所进行的理论和实践活动,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

资产阶级法权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表现,是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由于“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刚刚从资本主义旧社会脱胎出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不具有保留部分资产阶级法权的弊病。无产阶级既要承认这样一个不可避免的现实,更要努力去打破这个资产阶级的框框。

十月革命成功后,胜利了的俄国无产阶级面临着如何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新课题。当时,除了抗击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镇压地主、资产阶级的反抗和叛乱之外,还有一个更艰巨、更复杂的任务,这就是限制资产阶级法权,逐步铲除滋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土壤,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俄共(布)党纲草案》、《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伟大的创举》、《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论合作制》等许多重要著作中,反复地论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和交换、分配方面的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是产生新资产阶级分子的重要经济基础,是资本主义复辟的肥沃土壤。为了铲除这个资本主义复辟的老根,列宁进行了多方面的斗争。

资产阶级法权承认生产资料是个人的私有财产,维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而社会主义则要求把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无产阶级武装夺取政权后,必须立即着手变革地主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取消这个领域的资产阶级法权。阿芙乐尔号巡洋舰的炮声划破彼得堡的长空,武装工人占领冬宫,推翻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为实行这种变革开辟了道路。为了把马克思“剥夺剥夺者”这个著名的公式,转变为土地、银行、工厂国有化的现实,列宁在紧张领导武装起义的时刻,就起草了著名的土地法令。后来,列宁又亲自写了工人监督条例和银行国有化的法令,签署了关于把一切大工业收归国有的法令,等等,发动了一场“赤卫队攻击资本”的斗争。当时,俄国的银行资本家实行怠工,妄图从经济上扼杀苏维埃政权。列宁吸取了巴黎公社在对待法兰西银行方面的教训,采取了极其果断的措施。列宁说:“我们有武装起来的工人和农民。他们应当在今天早上占领一切私人银行。”事实正是这样。一九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遵照列宁领导的人民委员会指令行动的“拉脱维亚团”的战士,从早上七点出发,到上午十一点以前,就夺取了金融资本家的顽固堡垒,办好了彼得堡全部二十八家银行的国有化的手续。到一九二O年底,实行国有化的企业已达四千五百家左右。当然,银行、铁路、商船、对外贸易、工厂等收归国有,并不就是万事大吉了,在国营企业里仍然存在着激烈的斗争,还有执行什么路线的问题。在那些领导权并没有真正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的企业中,工作搞得很糟糕,“有些工厂在国有化以后仍然是散漫、涣散、肮脏、胡闹、懒惰的典型”。列宁批评苏维埃的报刊没有有力地揭发这些事实上存在的“黑榜”,强调“我们不同这些‘资本主义传统的保持者’作斗争,就是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只要我们默不作声地容忍这样的工厂,我们就不是共产主义者,而是废物。”列宁非常痛恨这种形式上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为一小撮人谋私利的“资本主义传统的保持者”,号召大家来揭发和批判这种典型,与之进行毫不调和的斗争。

在土地国有化之后,地主、皇室、教会的土地一律无报酬地交归农民使用,农民一共领得了一亿五千多万俄亩的土地,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的约五亿金卢布的租金。但是小农经济是十字路口的经济,作为小生产者的农民,半是劳动者,半是私有者。仅有土地国有化,在一个小农经济像汪洋大海般的国家里,是不可能有巩固的社会主义的。列宁非常重视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积极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当时,实践已经创造了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三种形式,即国营农场、农业公社和共耕社(协作社)。列宁把国营农场看成是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和发展农业生产力的基地,在莫斯科附近的马尔采沃—布罗多沃村的“林中旷地”国营农场,就是根据列宁的倡议建立的。列宁努力扶植农业公社的发展,他说:“我们鼓励建立公社,但应把公社办好以取得农民的信任。”在列宁患病卧床不起的情况下,他还写成了《论合作制》这一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纲领性文件。列宁虽然没有看到农业集体化在全国范围内的完成,但已为这一胜利进军规划好了前进道路:党在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必须牢牢地依靠贫农,善于团结中农;组织合作社之后,还要继续努力去实现由小集体向大集体的过渡,再实现由大集体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在实现全民所有制之前,农民不可避免地带有某些小生产者的习性,如果不注意这点,不继续实行积极的引导,“小商品生产者合作社(这里所说的是在小农国家中占优势的、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合作社,而不是工人合作社)必然会产生出小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关系,促进这种关系的发展,把小资本家提到首位,给他们以最大的利益”,农民的小集体经济,不继续前进,就要倒退。在整个过渡时期,必须始终坚持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资本主义是产生于商品生产的。商品交换通行的是等价交换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只要货币还存在,价值规律还起作用,就必然还有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列宁非常注意限制这个领域的资产阶级法权,主张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产格的国家监督,逐步地在全国范围内,用有计划有组织的产品分配来代替自由贸易,充分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列宁说,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计算和监督的问题,“在推翻资产阶级以后的第二天就成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问题”。列宁认为,如果对于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不实行全面的国家计算和监督,让自由贸易泛滥成灾,无产阶级的政权就不能维持卞去,“资本主义压迫制度的复辟,就不可避免。”

为了限制自由贸易,打击投机倒把,国家需要控制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产品,“专由国家经营粮食和其他必需品的贸易。”这方面的斗争是十分尖锐、激烈的。以粮食为例,根据苏俄中央统计局的统计的二十六个省的资料,一九一八年在供应居民的一亿二千一百万普特粮食中,由投机商贩供应的占百分之五十六点三,由粮食人民委员部供应的只占百分之四十三点七。“粮食的黑市价格十倍于国家规定的价格”,甚至更多。一九一八年九月,投机小贩从产粮省份收购并运出了四百五十万普特以上的粮食,大量在市场上销售。一九二O年四月,莫斯科市国家规定的粮价为每普特九卢布七十七戈比,而自由市场的价格则为七百二十四卢布六十二戈比,黑市价格超过了国家价格七十三倍。农村的资产阶级——富农不仅自己亲自出马“破坏固定价格,进行粮食投机,每普特粮食赚一百、二百以至更乡的卢布,破坏粮食垄断和合理分配粮食的办法”,而且挑唆贫农去干这种投机活动。譬如,给某个贫苦农民一普特粮食,不要他付六个卢布,而只要他付三个卢布,让这个被腐蚀的贫农也去“享受”投机利益,也去以一百五十个卢布卖出这一普特粮食“发发小财”,以煽动他们来反对禁止私人买卖粮食的苏维埃政权。而“左派”社会革命党、孟什维克等反革命党派,代表富农利益,东奔西窜,大喊大叫,反对粮食垄断,“抗议”粮食专卖,提议抬高固定价格、允许私人自由贸易。为了粉碎阶级敌人的阴谋,列宁号召:“应当起来组织伟大的‘十字军讨伐’来反对粮食投机者,反对富农、土豪、破坏分子和贪污分子”,“反对在收集、运输和分配粮食与燃料的事情上一切破坏国家严格秩序的人。”当时,取缔和依法惩办粮食投机者成为全俄肃反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对粮食投机者分别处以十年徒刑以上的重刑。根据列宁的建议,数以万计的工人组成征粮队下乡,把贫农组织起来,击破囤积、贩卖粮食的富农和投机商人的反抗,夺取他们的粮食来供应军队和饥饿的工人。苏维埃政权还直接发布法令,取缔自由市场。当时,莫斯科苏哈列夫卡广场上的自由市场,是投机商和粮贩进行黑市活动的一个中心,“苏哈列夫卡”成了投机倒把的代名词。根据列宁反对投机活动指示的精神,莫斯科苏维埃政府在一九二O年下令封闭了这个自由市场。列宁热情地歌颂这一革命行动,并对这方面的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列宁说:“我们已经同‘苏哈列夫卡’作过斗争。……、‘苏哈列夫卡’被封闭了,但可怕的并不是已经被封闭的‘苏哈列夫卡’。被封闭了的是苏哈列夫卡广场上的旧时的‘苏哈列夫卡’,封闭它并不困难。可怕的是活在每个小业主心灵上和行动中的`苏哈列夫卡’。必须封闭这个`苏哈列夫卡’。这个`苏哈列夫卡’是资本主义的基础。只要它存在,资本家就可能回到俄国来,就可能变得比我们更强大。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这应当成为我们工作中的主要推动力和衡量我们的实际成就的条件和尺度。”

只要商品生产还在进行,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必然会存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可以比较快的对剥削阶级的生产资料实行剥夺,但是货币制度却要保留下来。要消灭货币,取消商品生产,这是需要很多年的时间的。当货币交换还存在的时候,平等始终只能是口头上、法律上的,而不可能是事实上的。每个手中掌握大量货币的人,都有运用这个“昨天的剥削的残余”,来进行新的实际剥削的可能性。“居民中的资产阶级分子能够继续利用仍是私有财产的纸市,利用这些使剥削者有权领取社会财富的凭证,来投机、发财和掠夺劳动者。”列宁认为,“单舔银行国有化来同资产阶级掠夺的这种遗毒作斗争是不够的。”无产阶级必须力求尽量迅速地实行最激进的措施,来准备消灭货币,首先是以存折、支票和短期领物证等等来代替货币,以便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和积累经验,考察那些办法对于限制这个领域的资产阶级法权是最有效的。为了阐明无产阶级利用货币是为了消灭货币的思想,列宁特别写了《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这篇论文,指出我们将来在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胜利以后,“会在世界几个最大城市的街道上用金子修一些公共厕所”;目前我们还要爱惜金子,使用货币,不过是“和狼在一起,就要学狼叫”而已,而我们的目的是“要消灭所有的狼,像一个合理的人类社会所应有的那样”。

列宁限制交换领域资产阶级法权的斗争,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而波浪起伏地前进的。一九一八年至一九二O年的国内战争和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严重地破坏了国民经济,阻碍了生产力的恢复。加上一九二O年的歉收,困难更加严重。斗争形势要求党立刻采取迅速的、最坚决的、最紧急的办法,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提高生产力,活跃全国经济。一九二一年春,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提议,改变余粮收集制,实行以粮食税、贸易自由、租让制等为内容的新经济政策。列宁指出,贸易自由会使国内资本主义成分活跃起来,不能不在某种程度上加强资本主义;新经济政策是被迫采取的暂时退却,是一种“特殊的过渡办法”,“新的迂回方法”。实行这种退却,是“以便更有准备地再转人对资本主义的进攻”。列宁满怀信心地预言:“新经济政策的俄国将变成社会主义的俄国。”到一九二二年春党的十一次代表大会时,列宁就明确宣布:“我们退却已经一年了。现在我们应当代表党来说:已经够了!退却所要达到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这个时期就要结束,或者说已经结束。活性科学地结合起来的典范。”可见列宁是把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科学地结合起来的典范。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分配领域的资产阶级法权仍占统治地位。执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无疑是个历史的进步,但是,这种进步是有很大局限性的。由于人们的劳动能力有大小,负担有轻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的结果必然会造成人们富裕程度上的差别。这是一个弊病。十月革命前,列宁就明确指出,工资制度上实行巴黎公社原则,是无产阶级政权的基本标志之一,这个原则也适用于“技术人员、监工、会计以及所有公职人员”。十月革命一胜利,苏维埃政府立即颁布法令,按照公社的原则,把高额薪金降低到中等工人的工资水平。后来,由于利用资产阶级专家的需要,列宁在一九一八年春,提出付给资产阶级专家高薪的政策。但是列宁强调指出,这是给资产阶级专家的“贡款”,这样做的目的正是为了“利用资产阶级专家来重耕土壤,使这土壤上绝对不能再生长出任何资产阶级”。列宁说,这个办法显然是一种妥协,是一个临时措施;而且,这种“高额薪金的腐化作用”必然会“影响到苏维埃政权”、“影响到工人群众”。布哈林之流认为给专家高薪“看不出这里有任何违背原则的地方”,列宁斩钉截铁地指出:这“是离开巴黎公社和任何无产阶级政权的原则的”,“如果对群众隐瞒这一点,那我们就是堕落到了资产阶级政客的水平,那就是欺骗群众。”

十月革命后实行的工资制度差别是比较小的。一九一九年,劳动人民委员向列宁汇报说:我们在平衡工资方面所作的工作,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没有做过而且今后几十年中也不能做到的。的确是这样。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俄国粗工每天的工资一卢布,每月二十五卢布,而专家每月工资是五百卢布,比工人多二十倍,这还不算那些拿几十万卢布的特殊人物。而一九一九年时苏俄的工资幅度是:从大约六百卢布到三千卢布,相差只有五倍。列宁说:“为了把最抵工资和最高工资拉平些,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今后还要继续做下去。”一九二一年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强调要缩小各等级之间的工资差额,尽可能比较平均地分配消费品。一九二二年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指出,要坚决结束各部分共产党员在工资方面的巨大差别,同利用新经济政策在党内培植资产阶级习气的现象进行斗争,制止共产党员领导者个人发财的企图。一九二三年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今后总的工资政策应当是:或多或少地拉平一切工业部门的工资和缩小党内物质不平衡现象,并指出这种物质不平衡现象包含着特别严重的危险性,一分钟也不能忽视党的个别细胞有发生蜕化的危险。

列宁经常告诫全体党员,不能够也不应该为自己要求特权,规定党员负责工作人员没有权利领取个人特殊薪金、奖金及额外的报酬。对于这些,列宁自己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他日夜为革命操劳,在最艰苦的岁月里,吃的是和普通工人一样的黑面包干,他的薪金也同当时技术工人相仿。一次,人民委员会总务处处长出于对领袖的爱戴,为了列宁的身体健康,擅自把列宁的薪金提高了三百卢布,列宁知道后立即严厉地指出,这是公然违法的行为,直接破坏了人民委员会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法令,并宣布给了他严重警告处分。

列宁在分配领域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斗争,是和实现崇高的共产主义任务联系在一起的。要达到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目的,“不仅仅限于剥夺工厂、土地和生产资料,不仅仅限于严格地计算和监督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并且要更进一步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我们虽然不能立即完全做到这一点,但是,共产党人任何时候也不能忘记自己的信仰和最终奋斗目标,决不能被花花世界迷了眼睛,拜倒在什么“物质刺激”、“奖金”之类乌七八糟的原则面前,而应该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积极创造条件,为实现完全的共产主义而战斗。

要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无产阶级必须积极扶植新生事物的幼芽,注意工农群众斗争中的伟大创举。一九一九年五月七日,莫斯科—喀山铁路分局的共产党员和党的积极分子为了支援反对白匪武装叛乱的国内战争,提议在全分局内实行无报酬的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直到完全战胜高尔察克。列宁抓住了这个具有极大意义的共产主义幼芽,认为“这是比推翻资产阶级更困难、更重大、更深刻、更有决定意义的变革的开端”。“这种劳动是个人为社会进行的、规模巨大的、无报酬的、没有任何当局即任何国家规定定额的劳动。”“要说在俄国现在的制度中也有某种共产主义的东西,那就是星期六义务劳动,其他都不过是为反对资本主义和巩固社会主义而进行的斗争。”一九二O年五月一日列宁和工人、职员、军事学校的学生一起,参加了清理克里姆林宫广场的义务劳动。列宁还对公共食堂、托儿所和幼儿园这些共产主义幼芽的标本给予巨大关怀,指出“正是这些平凡的、普通的、毫不华丽、毫不夸张、毫不显眼的设施,在实际上能够解放妇女,减少和消除她们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上同男子的不平等。”共产主义的幼芽是资产阶级法权的对立面。列宁认为,在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支持下,共产主义的幼芽不会夭折,它会茁壮地成长起来,战胜资产阶级法权,发展成为完全的共产主义。

要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必须加强共产主义教育,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核心是等级制度。列宁坚决反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享有任何特权,痛斥那些想“把知识变成保护钱袋特权”的人是资产阶级的奴仆,要求反复不倦地铲除官僚主义的莠草,打击利用职权违法乱纪的行为。一九二一年有个红军战士来莫斯科向列宁报告:顿河省有某些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盗公肥私。列宁立即把反映情况信件的抄本转交中央书记,提议中央指定几个同志组成特别委员会派到顿河省去,把那些证实犯了违法乱纪罪行者就地严肃处理。列宁自己总是处处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一九二O年列宁需要借阅几本哲学方面的图书参考,还特别向鲁缅采夫博物馆图书室写条子说明:如按规则参考书不借出馆外,那末是否可以在图书馆闭门以后,借给我一夜,准予明早送还。在国内战争的困难年代里,农民、红军士兵和省里的同志们关心列宁的健康,给他送来一些食品—白面粉、鸡蛋、水果。列宁把所有这些食品都转送给医院、幼儿园、军医院以及需要这些食品的同志。莫斯科城郊国营农场的一位场长,在列宁被刺卧病的日子里,想赠送他一筐水果,列宁把这个场长严厉地批评了一顿,命令将水果立刻送给儿童疗养院。列宁这些崇高的举动,是对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有力批判。社会主义社会既存在资产阶级法权,又要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这本身就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列宁十月革命后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斗争充满了革命的辩证法。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既有本质区别又有一定联系,资产阶级法权从存在、逐步缩小直至最后取消,正是这种区别和联系相互作用和斗争的必然归宿。我们承认它,正是为了限制它,取消它。

然而,资产阶级法权这个顽固堡垒不是一下子能够攻破的,无产阶级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斗争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仍然存在的那一部分资产阶级法权,是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以及他们在党内的代理人搞资本主义复辟的温床。无产阶级的敌人总是千方百计地强化和扩大资产阶级法权,利用干部和群众中还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来进行复辟资本主义的罪恶活动。苏修叛徒集团上台之后,完全背叛了列宁的事业,在列宁主义的故乡复辟了资本主义,资产阶级法权不仅在交换、分配领域占了绝对统治地位,而且在所有制关系上也卷土重来,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我们一定要遵照毛主席的教导,多读点马列的书,提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持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把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斗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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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是如何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激流网(作者:红宣。本文为激流网整理录入,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责任编辑: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