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关于爱情的理论
一、爱情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
任何有关爱情的理论,都必须从探讨人的理论和人类生存理论作为前提。这和探讨动物的理论迥然不同。尽管人们也能看到动物的示爱,或者准确地说是异性爱的行为表现,但必须承认的是,动物的爱仅囿于器官的爱,这种爱只能说明动物具有这部分的本能,而人类身上却只能发现存有这种本能的残余。也就是说,人类身上虽然也具有和动物一样的器官需求,但人类生存的真正基础完全超越了动物界,超越了器官本能的适应性,也脱离了自然。尽管人类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完全脱离自然,因而使人类继续成为自然界的一部分成员,但一旦让他从自然中分离出来,就永远也不可能再回到自然中去。要论证这一点,只要回头看一看人类祖先生存的原始状况,就可得知了。
(一)孤独与恐惧的起源
天堂的伊甸园是自然的象征,但当人从伊甸园被赶往人界后,人类就失去了与自然的和谐,即使有人想回到自然去,手执喷着火焰的天使也会挡住他的道。于是人类只能留在凡界开发生产,并不断挖掘自己的智慧,用一种新的人际和谐,去替代原始祖先的那种与自然的和谐。
当一个人降临人间时,或者说当一个种族出现时,就生存在一种不确定或不完全确定的环境里。这种坏境会使人的本能随之也被推到不确定和不开放的状态下。人最大的能耐是对过去的事进行确定,而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一切,却无从所知。即使是死亡,他也只能知道无法逃避,至于死期,却无法确定。
人类的最大天赋无非就是理性。人既能充分意识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同时也了解他人(包括亲友和同伴)的过去的事实和未来发展的走向。人由理性主导的一些认识——包括对自己以单一形式存在的认识,对自己短暂的人生旅途的认识,对或生或死均不由已而发出由衷感叹的认识,对客观世界总是违背自己的主观意愿的认识,对自己孤立无援或与世隔绝时的认识……所有这些,都会让他深深意识到在社会和自然的巨大威力面前自己是多么的渺小,以至他对自己很多的欲念都感到力不从心,生活就是这样像一个无形的圈子把他囚禁于其中——不管他堪不堪忍受。如果他对自己认为的这种监狱式的生活无力解脱,如果他不能通过理性的方式与外部的世界和其他人进行真正的沟通与交往,他就会被憋得直想发疯。
有过孤独经历的人也就经历过焦虑或恐惧。事实上,恐惧本身就是根植于人心理上的孤独感。一个人一旦孤独,就意味着他与外界的联系被割断,使自己的能量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也不能得到他人的帮助。孤独者还意味着他无力把握这个世界以及与这个世界相关的人和事;反过来,当这个人处于孤独状况时,他就随时有可能被这个世界所淹没的危险,而个人的能力是永远不能和整个世界抗衡的。
孤独除了会引发人的恐惧感之外,还会引发个人的羞愧感和负罪感。《圣经》中就有过亚当和夏娃因为吃了辨别善恶之树的果子后,他们就犯下了与耶和华作对的滔天之罪。当他俩违命偷吃了禁果后,就完全脱离了动物界与大自然的原始和谐,于是被耶和华贬人人间,于是他俩不得不“再生”为人。当他俩以人的面目出现后,猛然发现自己赤裸着身体,于是羞愧难当。莫非已经走进19世纪的世人的道德观仍和这种古老的神话传说一脉相承?即使这个故事成立,谁又能证明亚当和夏娃羞愧的原因肯定是他俩都看到了对方的生殖器呢?这样的理解毕竟有些牵强。
如果我们都学着以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精神来解读《圣经》里的故事,我们就很可能又要陷入理解的误区。我们会忽视一个要点,即:当男女双方在彼此以性角色的差异来区分自己和对方后,也就产生了距离感——知道双方因为性别小同而有意地疏远,直至分离,直至陌生。如果说亚当把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全都归咎于夏娃对他的排斥,不如说是夏娃为了防止亚当的攻击而为自己筑了防线。所有这些就都足以证明一个道理:他俩还没有学会怎样去爱对方。男人与女人之间之所以产生心理一的羞愧感、恐惧感和负罪感,原因就在他们从心理距离到物理距离衍化中,没有注重通过用爱情去互相磨合。
可以这么认为:人之悲莫过于孤独。所以对人来说,最迫切的需求就是用什么办法从孤独中得以解脱。如果人的这种最基本的目标得不到应有的实现,人就会因此而疯狂。因为人所有孤独的恐慌和分离的寂寞,都源自于(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引发人恐慌和寂寞的外部世界。如果人能够有效地摆脱消极的外部世界的干扰,那么,他的生活也就与这种外部世界隔绝了。
不管是什么时代,也不管生活在什么样社会文化背景下,凡为人者,都无法回避两个很现实的问题:人究竟应该如何克服如上所说的孤独感和恐惧感?如何超越个人生活的领地,实现人类社会的真正和谐?如上问题无论对生活在原始时代的洞顶山的游牧民族,还是对埃及的农民、腓基尼的商人、古罗马的士兵、中世纪的僧人、日本的武士、现代的职员或雇员来讲,其本质都是相同的。所谓本质上的相同,亦即他们都是来自同一个人类的世界——大自然提供给人的生存条件无异,为什么对问题的答案却各不相同呢?其因就在人的后天因素。诸如人可以通过对动物的崇拜、物品的祭礼、军事的掠夺、奢侈的生活、僧侣的禁欲、狂热的工作、艺术的构想和创造等的劳作,达成对上帝的爱和他人的爱做出自己认为满意的答复。
所谓人各有志,所以,每个人答复的方式也就各异。我也无法对此五花八门的答复方式一一列出“详单”。相对而言,如果我们撇开那些细微的且是非本质区别的因素,便会立即看出,对问题提供答案的,无非就是生活在各不相同的文化背景或社会环境中的人各自所作的有限回答。宗教和哲学的历史,说到底就是由这些既繁杂、数量上又是有限的答案而组成的历史。
人们对如上两个问题的回答从某种意义上说应取决于回答者自身的个性发展程度。比如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说,他的生活上仍处于与母亲同体的阶段,“自我”的意识尚未形成,只要母亲在他身边,他就不会感到孤独。因为他的孤独感已经通过母亲的身躯、乳房和肌肤的接触中得到了缓冲。只有当孩子成长发育到可以和母体分离了,也就是说,母体已经难以消除他对孤独的恐惧时,他就必须考虑以其他的方法方式来消除孤独感了。
和未成年孩子初期相类似,人类在混沌初开时期也几乎感受过和大自然——这个母体“合体”的和谐。土地、动物以及植物一概属于人类的世界。这主要缘于人们把自己看作与动物是同一类族的,这种说法我们可以通过古人热衷戴动物的假面具或相关的神谱图腾崇拜中得以印证。但是,人类理性的东西越趋于成熟,与原始纽带的关系就越疏远,他与自然世界也就越分离,为此,人类就必须寻求一条真正的能够摆脱孤独的途径。
(二)纵欲与群体纵欲
达到这一目的却有不同方法方式。其中一种方式是无理性的纵欲状态。这种方式容易导致让人处于精神恍惚状态,有时也依靠自己引起的借助于毒品之类的药物形式的纵欲。诸如此类,许多原始部落的愚昧仪式就为我们解答这个问题提供了一幅幅活生生的画面。他们的行为导致一切的兴奋都显得如此的短暂,倏忽间与外部世界的分离感也消失了,孰知这种兴奋过后,自然又会陷入被外部世界所隔绝的失落之中。由于这些纯属放荡的行为被世人们广泛地运用着,群体性的纵欲风气也就形成了。参加群体纵欲者所经历的共命运的感受,加剧了人类与自然分离的进程。而与此相关联的最实用的方式往往是性的渲泄。所谓纵欲,几乎也可以说就是性的体验。性欲高潮就是导致人出现恍惚状态的始作俑者,这和人吸毒的效果大同小异。群体的性乱伦流传得无处不及,有些地方甚至成了原始宗教仪式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然而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孤独恐惧,充其量,只能是为驱除孤独感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没完没了地纵欲。
如果纵欲得到一个社会的认同,并导致群体行为,可想而知的结果是没有人为此而产生羞愧感或作恶感。相反,纵欲者还会理直气壮地声称惟有此才够得上正确的行为,抑或称其为好的德行。但凡一种群体的行为,就该群体而言有着自然形成的共享的成分,于是群体的纵欲不仅会得到医师、巫师和牧师们的赞同,甚至他们自己也会名正言顺地加入到纵欲的行列中去,致使所有参加群体纵欲者都不会也没有必要为此而感到羞愧或有负罪感。生活在如今社会上的人们因为对摆脱孤独有了更多的选择,因此他们的方法方式和群体纵欲时代的人大不相同。在这种非群体纵欲的时代,大多数是以个人为单位排遣孤独,而这种排遣方式的主体物质就是酒精和毒品了。
我们完全有理由说现在人与群体纵欲时代的人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现在人普遍认为纵欲理应受到良心上的谴责。他们试图通过酒精和毒品去消除孤独感,但却屡试不果——他们用酒精和毒品麻醉自己,使孤独感得以暂时解脱,麻醉过后却加剧了孤独感,于是他们不得不循环往复地用酒精和毒品纵欲。与酒精和毒品纵欲略有不同的是性纵欲。就人本性而言,性纵欲似乎是克服孤独感的一种既自然也很正常的方式,而且也收到一定的效果。有许多不屑于予用酒精和毒品的人就仍然执着于以性纵欲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孤独感。但这种方式实际上和利用酒精和毒品纵欲并无多大区别。前面讲过,酒精和毒品会加剧人的孤独感,性纵欲何尝不是如此?有些人企图借性纵欲克服自己由于孤独而产生的恐惧感。孰料性欲是有高潮和低潮的。当性欲低潮时,其结果自然是无欲,因无欲则“纵”不起来,当然也逃不脱愈发孤独的感受。这种情况对于那些不把性交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人而言,困惑就更显突出了。
但凡通过纵欲来达到解脱孤独感的人其方式都显出三个特点:一是采用的方式都是带有强硬性的,甚至有此是暴力的;二是对行为者都是全身心投入的,甚至也包括其人格部分;三是短暂性但又是重复性的。其实,与如上相反而又真正能达到有效地克服孤独感的方法方式还是存在的。不论是古人还是今人,当一个部落的人群通过风俗、习惯以及信念等各方面都能保持一致时,我们就能发现这个部落的人群的方法方式对解除人们的孤独感是具有积极性的。当然这一方法从形成到发展成熟,也要经历一定的历史过程。
在以群居为基本单位的原始部落,每一个群体都只有很少的人,而且人与人的关系大都也是由血缘关系相近或者生活在一起的人组成。随着文化的不断进步,群体内的人数得到不断增多,生活质量也不断得到提高,于是部落的人群逐渐形成了本体为主导的政体的城邦,群体也升格为城邦的市民。城邦是市民的骄傲,即使是当年贫穷潦倒的罗马人,也能不无自豪地向外人宣称“我是罗马人”。罗马帝国就是他的家园,就是他的住处,就是他的整个世界。
时过境迁,到今日的西方社会里,我们仍然可以说群居是克服孤独感的一种妙法,人与人以群居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体,在这个集体中,人们往往会为了整个集体的荣誉而不得不将自己与众不同的个性通过节制的办法化整为零,使自己全心地与集体融为一体。假使每个都能觉得自己和身边的人完全一样,他的情感、思想、习俗、穿戴、观点等没有什么与别人不同之处,他就可以与所在的群体取得一致,他也就无需再为自己可怕的孤独劳神了。独裁政体的国家会通过威胁和恐怖的手段来达到这种一致,而民主政体的国家则会通过向子民们倡导的方式力求接近这种一致。独裁政体和民主政体之间的确存在很大的差别。民主政体的国家因为倡导“广众博纳”,所以就会存在不一致的可能性,但这并不说明他们没有一致性;独裁政体的国家里充其量只会有极少数亡命之徒或殉道者才会抵制统治者的意志,其他人都只有选择循规蹈矩。
民主政体就其制度而言是要寻求一个代表民众的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的内核就是让所有的人能对摆脱孤独感的方式有一个比较统一的回答。不过,这种体制未必无懈可击。因为在这种体制里的民众总想通过某种方式实现自己同他人的一致,如果没有别的更好的方式,那就只能以部落为群体的一致方式,如果到不了这种一致,就可能会产生因为不一致而带来的另一种恐惧。大多数人都很害怕自己与众人隔绝,也都知道与众不同或者和已经一致的群体疏远会产生何等的威胁,所以群体一致性应该属于人心所向。人们多半会自发地,而不是被迫地寻求一致的取向——这种情况至少在西方民主政体国家中可以看到。
想必有绝大多数人至今还没有充分意识到他们自己身上潜伏着的这种要求,于是他们只能依自我意志或幻觉去生活。他们奉行的是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一切行为都要遵从于自己个人的意愿,他们按照自己的思维模式形成了独具个性的观点,这种观点如果能和大多数人有吻合之处,那只能属于一种巧合。他们很可能还会自以为是,声言那些巧合正好可以证明他们的观点的正确性。他们最在乎的依然是那些被他们认作“很重要”但实际上是微不足道的东西,他们会为在那些东西中找到自己与别人的略微不同而感到满足。比如在手提包或毛衣上绣上自己名字的缩写;比如在玻璃橱窗上挂上自己的招牌;比如出席一个党派团体或一个教派会议并作秀[1]……诸如此类,无非都是极端个人主义者表现自我与别人之间“差别”的手段。有一则广告创意叫“来点与从不同的”,恰恰证明了生活在一个大众群体社会中的人,个性对于一些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三)平等与和谐的艺术
然而由于工业社会文明的兴起,这种要求消除差别的倾向也日渐明显。这与人们体验了平等制度而后产生的平等观念有一定的关联。所谓平等,在宗教意义上我以乎可以这样理解:我们都是上帝之民,我们虽然都是人,但我们和神一样,都分享着均分的财物,因为上帝教义下的任何事物本质上都是一个体系的,这种说法姑且可信;但我们每个人都是以个体为单位的独立存在的完整宇宙体,这种说法则也可信。比如犹太人读的经书里就肯定了人为个体存在的独立体:“谁拯救了一个人的生命,就等于拯救了整个世界;谁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就等于剥夺了整个世界。”[2]
西方启蒙运动中的哲学思辨者实为平等立意在发展的个性条件上树立了榜样。康德对此就有过很明确的述。他认为每个人都不可能成为实现他人目标的工。人本身就是一个“自我”的目标,每个人都必须平相待,而不是只服务于他人。以此而论,人人都是在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和启蒙运动的思辨相仿,各种流派的会主义思想家把平等的定义理解成是消除剥削,废除人对人的利用和人使用人,不管这种使用是“残酷”的还是“人道”的。
当人们走进资本主义社会时,平等的概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如今人们对平等的理解实质上类同于机器平等,在这种平等理念下,人的个性的东西被弱化抑或是被压抑了,使得“平等”人过去的“一致”性变成了今天人们公众认同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是完全抽象化了的模式,它意味着遵从平等的人应该是做同样的工作,有同样的乐趣,阅读同样的读物,有同样的思想感情和同样的观点。然而我们不得不带着几分的怀疑眼光,对一些已经被人们认定为社会进步标志而加以褒奖的所谓成就作一下分析。比如妇女地位的平等(我有必要先表个态:我并不是妇女争取和男子平等的反对派)——我认为在争取男女平等方面取得的一些成效不能出现以点概面的倾向,更不能染上欺骗的色彩。平等本身是力求消除差别的倾向,而不应该无限扩大。
启蒙运动的哲学主张:人的灵魂是没有性别差异的。当这种论点被广泛使用时,性别的两极也就随之消失了。试想,性别的两极一旦消失,性爱的基础建于何处?我们可以想像得到,性爱没了,那么男子和妇女真可谓以“一种模式”存在,而不是以平等对立的两极存在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正极力为这种没有性别差异的平等思想擂鼓鸣金,因为这个社会需要把人变成“原子”,以便使这些“人原子”相互之间找不到区别之处,一旦汇集成一个群体,“原子人”能毫无阻力充分发挥其作用--他们都必须服从同一个命令,而且还要使每个人都确信自己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这正像现代化的大规模生产所要求的产品标准化一样,社会的发展过程居然也要求人标准化,并美其名日“平等”。
人与人通过“一种模式”而达成的一致的结合,这种结合既不可能是强烈的,也不可能是激烈的过程。而只是按照一个早就被安排好了的刻板公式麻木不仁地“例行公事”。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所以我断言这种结合不足于消除人本身对孤独或分离后的恐惧感。如今西方社会俯拾皆是的酗酒、吸毒、强奸,以及自杀现象总是屡禁不止,从中已可以证明对民众的平等若是仅期待于“一种模式”的“一致”显然是要失败的。再者,这种办法主要强调了人的精神,从而忽略了人的躯体,所以它和纵欲相比较也有其无法回避的弱点。如果实在要指出优点的话,那就是具有不间断的持久性,不会冲动一时。每个人到三四岁时就被引导进入一种格式化的模式生活,并在这种“一致”中建立群体关系,即使是生老病死这样的人生大事,也严格地按这种模式照本宣科。
要改进这种方法,除了将其作为解脱因孤独带给人的焦虑情绪之外,还必须充分考虑另外一个和我们现代人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因素:即由于工作程序化以及为消除疲劳而作的相应休息形成的良性循环。人一旦为生产劳动早上班晚下班也成了一种模式,人就成了官僚管理阶层手中的劳动的工具,一个人不过是一个劳动工号而已。他几乎没有任何的主动性,也没有积极性,他的一切任务均由劳动组织者按组织机构给他派定,有时候连上层人物和下层人物之间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即使上层的管理人员,他们同样也要按部就班地执行由整个组织结构规定的任务,不仅要按规定的时间和速度,同时也要按规定的方式予以完成。他们甚至连情感都早就被规定好了的。比如高兴的程度、胸怀的容量、合作的精神、社交的对象等等,每个人的能力都是预先设定的。如此一来,人们就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喜乐而娱乐,不能阅读自己喜欢读的书,不能看电影院老板没有播放的电影,不能任意出钱做广告。其他的相应的生活或活动方式也都与此相一致:周末驾车旅行、看电视、打牌、社交聚会等等,都有一种“一致”的格式框定在先。如果一个人不论从生到死,还是从周一到周末,或是从早到晚的所有的言行举止都是按预先设定好了的模式循规蹈矩地按部就班,那么请问:这个像被一张无形的网所困住的的人,他该怎样做才能使他不忘记自己是一个人、一个具有独特个性的人、一个只被赋予一次生命机会的人呢?他该怎样才算得上自己在这种“一致”中经历过希望和失望、伤心和恐惧,并在渴望爱情中受到过虚无和孤独威胁呢?
第三种“一致”性和谐的方式在于人的创造性的劳动——艺术家的劳动如此,工匠的劳动也如此。在任何一种创造性的工作中,那些具有创造力天赋的人都把自己与物质结合在一起,以至使自己与周围世界的物质达成一致。无论是木匠做一张桌子、还是银匠打的一件饰物;也无论是农民耕地、还是画家作画——所有从事创造性劳动的劳动者都有必要和他创造的对象融为一体,他的创造过程要和身外的世界连成一体。然而这只适合于那么些自我计划、运作并可以看到成果的生产性劳动。在如今的工作过程中,职员被管理层安排在某流水线上监督现代化工作程序中的某一环节的运作,在这样的劳动中,工人与外部世界继续被隔列着,在技术革新下成了官僚和机器的附庸,他已不再像过去那样可以我行我素地享有绝对的自由,劳动者除了适应社会外,再没有什么可以协调一致的了。
人们在创造性劳动中达到的一致并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真正的一致。前面讲过,纵欲所达到的“一致”只能没有生命力的、稍纵即逝的“一致”;一种部落的一致和另一种部落的一致如若相互适应,这种适应,也只是虚假的适应,同样没有一致性可言。因此说,它们都会生存得不安然无恙而已。对人类生存问题最准确的答案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和每一个人都能与群体融为一体所能体现出来的爱的价值。
(四)共生性结合的爱的形态
人与人之问能够融为一体——这是人们对人际关系的最迫切的,也是最基本的需求。人们往往会为此付出不懈地努力,这是凡人身上都具有的一股把人类、部落、家庭和社会集合在一起的力量。没有实现这一需求就意味着人会疯狂起来,以至不是毁灭自己就是毁灭他人。人类一旦离开了爱,也就没有了人类世界的存在。然而,当我们刻意地将所有的人与人之间的结合都以“爱”进行诠释的话,我们又发现我们会遇到很多想像不到的问题。以此我们可以推论:人与人能融为一体可以通过不同的方法方式去达到,而这些不同的方法方式和各种形式的爱情的共同点一样很重要。那么我们就要问了:是不是应该把所有的方式都称为“爱”呢?还是认为爱情只是一种特殊的结合形式,这种形式在数千年的东方或西方的历史上一切伟大的人道主义宗教和哲学体系中,是不是就看作是最美妙的结合呢?
回答这个问题时,有可能由于语义上的因素,因而答案会不尽相同。但不管怎么说,有一点却十分重要,那就是当我们在涉及到爱这个话题时,就应该认定我们所执的是什么样形式的结合。我们究竟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成熟思考而谈及爱情,还是指爱情的不成熟形式,也就是人们称为共生性的结合呢?下面,我要探讨的爱,立意就是前者,但当我谈前者时,也不得不将后者的思想掺入其中进行讨论。
我们先来讨论一下共生性结合的问题:它有点类似于母体与胎儿的关系——按物理学角度说,他俩足两个不同的个体,但从化学角度说,他俩又是一体。共生性的内涵,就在于他们生活在一起,相互需要——胎儿是母亲的一部分,从母亲身上得到他所需要的一切,母亲因此就是他的整个世界;母亲抚养和保护胎儿,同时她自己的生活状态也因为胎儿的存在而有了更加深刻的意义。在这种共生性的结合体中,物理意义上的两者生理互不依赖,但在化学意义上两者心理却是相互依赖的。
共生性结合主要分为被动形式和主动形式两种。
被动形式的特征表现于屈从——医学上的临床解释叫“受虐癖”。所谓“受虐癖”,就是自觉地把自己摆在任某个人或某个组织摆布的生活形态里。他先把对方作为自己的支配者、管理者、保护者,然后自己心甘情愿地成为对方的附庸,从而使自己摆脱孤独感和被分离感。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方就是他的生命,没有对方他就无法生存。不论对方是人还是神,对他来说都是绝对权威的,他任由对方主宰他的一切,而他自己在对方面前只会显得无足轻重、抑或只是对方的一小部分而已。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从中分享到对方施舍给他的一部分威力和安全。
“受虐癖”者从来就没有自己的主见,也小对任何事作什么冒险所为,他因为自己不感到孤独而不孤独,他在依附于人的同时丧失了做人的尊严,因此可以说他不是一个完整的人。被崇拜的对象在宗教的语言中叫偶像,而“受虐癖”者对其保护者的崇拜程度却远远超过了对偶像的崇拜。举凡“受虐癖”的婚姻,在关系上可以同生理要求和性的渴求相结合,“受虐癖”者的服从决不仅仅是精神上的服从,而且还有整个肉体的服从。
另外,“受虐癖”者甚至还可能屈从于命运的摆布和疾病的折磨,屈服于有节奏感的音乐或者屈服于由吸毒和催眠术等所造成的纵欲状态。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受虐癖”者几乎完全失去了自控,使自己懵懵懂懂地成为别人手中的一种工具。不过,他倒也不需要为自己的生计或寻找自由而发愁。
共生性结合的另一种形式是主动形式——医学上的临床解释与“受虐癖”相对的“施虐癖”。这种人是积极地以支配者的形态出现的。他通过把另一个人变成自己重要的一部分,来摆脱自己的孤独感和恐惧感;他会独断专行地吞并他的崇拜者,扩张自己的权威,从而抬高自己的身价。
就像“受虐癖”者总是要依附于“施虐癖”者一样,“施虐癖”者其实也依附于“受虐癖”者。双方互相牵制,谁要是失去对方谁就会孤独得要死。他们的差别在于:“施虐癖”者负责指挥、控制、剥削、侮辱和欺压“受虐癖”,而“受虐癖”者则负责被“施虐癖”者指挥、控制、剥削、侮辱和欺压,而无怨无悔。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他们二者存在着极大的差别。但若从更深层的情感角度来看,他们的差别就不如他们的共同点更重要。所谓共同点,就是他们的结合都是以失去了人的尊严为代价的结合。他们在结合的过程中都不具有自身应有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如果我们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发现当一个人对不同的对象同时做出“施虐癖”和“受虐癖”的反应时,谁也不会因此感到惊讶。希特勒就是靠“施虐癖”生存的人,但他的命运和历史却在无情的自然“威力”中当了不折不扣的“受虐癖”。希特勒正是这样毁灭于自取其辱的。这种辱,就是对“施虐癖”者与“受虐癖”者相同的梦幻般的结局的缩影。[3]
与共生性结合相对立的是成熟的爱。这种爱是在保留自己应有的人格尊严以及独立的个性条件下的结合。爱情本身是一种主观能动性的东西,它在保持自己个性的条件下拉近了与他人情感上的距离,使彼此合二为一。爱情能产生一种积极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冲破任他的高墙或樊篱,使人与人心心相印;爱情还可以使人克服孤独和分离感,但在结合的同时又保持着对自己尊严的忠诚和自身价值的肯定。真正的爱情是让两个不同的生命结合在一起,却并没有让彼此失去自己本来的个性与面目。
如果说爱情是一项摆脱孤独的积极活动,那么我们就会遇到这种积极活动所蕴含着的双重意义。因为“活动”这个词现在人的解释来看,就是指人们通过身体消耗能量的方式来改变原有状态的行为。所以,我们通常把凡属于那些经商的人、学医的人、在工作岗位埋头苦干的人、刨木锯树的工匠或者在运动场上奔跑的运动员都称做积极活动的人。人们活动的共同特点都是为了实现一个外部的目标,但并不包括产生活动行为的积极动机。我想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一些人在内心极度地不安全感或孤独感的驱使下玩命地工作,还有些人却足为了实现自己对金钱的野心而习惯性地工作。在这些情况下,这个人不是情感的仆人,就是财势的奴隶,不管他的“积极性”有多高,说到底都是被动性的活动、抑或说是消极性的活动。因为他自己本身并没有活动的动机,只是受外力的驱使而已,他是一个被动“行动”的奴役,而不是一个自觉“行动”的主人。此其一。其二,有些喜欢“静态活动”的人常常被人误解成一个“什么也不干”的懒鬼。比如一个人独自坐在椅子上做沉思状,静观或体察自己以及自己身边的人,于是旁人就会说他的活动是持“消极性”的。其实,这正是常人难以学到的一种精神高度集中的禅坐活动,这种活动体现了最高的活动性——他的活动不是在手脚上,而是在灵魂上。(只有那些内心已经达到真正自由和独立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活动”得让人看不见摸不着。)由此而论,“积极活动”的真正内涵包括了两方面:一是指以现代活动观念为宗旨的、为实现外部目标而付出的努力;二是指人具备了独立思考的天赋,这种天赋是用来发挥蕴藏在内部的智慧,不涉及外部的变化。斯宾诺莎曾就第二种含义有过十分精辟的解释:他把人的诸多情绪分成积极性的和消极性的两种,从而列成“行为”的和“冲动”的两种。如果一个人是在积极的情绪支配下而导致的行为,那么他就是自由的,是可以掌握自己情绪的主人;如果他被一种消极的情绪所支配,那么他就要充当受人驱使的角色,原因在于他自己都不了解自己行为的动机以及针对的对象。斯宾诺莎经过分析最终得出结论是:人的德行在于自己对自己行为动机的调控。[4]人之所以会产生羡慕、妒忌、野心和各种形式的贪婪,都是因为人对自己身上的激情难以节制所至。爱情是一种行为,是人的能量的实践,这种能量只有在自由中才能得到发挥,而且永远不会是被外力强迫所导致的结果。
(五)“给予”的艺术
爱情是一种积极的活动,而不是消极的情绪。诚如前面所说,它是双方的,而不是单一的“坠人情网”。如果用最一般的方式来表达爱的积极意义,那么我可以用一句话概而言之:爱情是一种“给予”,而不考虑“拥有”。
什么是“给予”?回答这个问题看起来好像很简单,实际上却既复杂又很含混。一般人理解“给予”时,有“放弃”的意味。他们认为既然给予了,就是让别人从自己手中拿走东西,你为此而舍弃,不是作出牺牲还是什么?如果人格的发展尚未达到合理化时,他们都会把人与人之间的接受、索取、贪婪、掠夺之类的词和“给予”相关联起来,并认为“给予”和买卖本质上是相同的。即使一个商人也会“给予”,但这种“给予”是建立在交换基础上的,如果没有通过交换这种形式,一味地只“给”而没有“得”那就是地地道道的欺骗。[5]对“给予”的理解如此贪乏者,起因就在于自身的人格结构不够完善,因此他们会断然拒绝给予别人任何东西。还有一些人又把“给予”想像成一种自我牺牲的良好德行。他们认为,正因为“给予”是一种痛苦的事情,所以他才应该那么去做,而且也只有那么做,才能体现出他的价值。“给予”的德行就是事先要做好牺牲的准备,“给予”比“接受”好——这一准则似乎在告诉人们这样一条“道理”:人宁可忍受损失也不要去体验快乐。
对于那些有创造性的人来说,他们对“给予”的理解就不会像如上所说的那样“小家子气”。他们会认为“给予”址人的宽广胸怀的最好展示,人正是因为勇于“给予”,才能体验到自己的度量、财富和活力,体验到自己生命的活力,体验由这种活力带来的无限的欢乐。[6]他会感觉到自己展示着勃勃的生机,因而心情自然会十分愉快。因为他已经理解了“给予”的真正内涵——“给予”不仅仅是一种牺牲,更重要的是因为通过“给予”,表现了他自己生命的价值以及活力。
如果我们运用这种原则来分析各种特殊的现象,我题上,我们就到这种原则的合理性所在。仅从两性关系问性行为中,我们就可能从中找到最基本的例子进行论证。在男性的性高峰时刻也就是“给予”的时刻。男性把自己的的性器官交给女性,在达到性高潮的一刹那出现射精,于是他把精液贡献给了对方。只要他是健康的人,他的性行为就必须有这么一个过程;如果他是阳痿,就无法履行对女性“给予”的责任。反过来说女性,其道理也是一样,只不过其过程和表现方式和男子不同罢了。女性的给予比较复杂,她要向对方交出自己的身体,让对方通过一扇大门通向自己的内部中心。她在接受对方“进入”的同时就开始给予。如果她只能接受而没有能力给予,她就会通过性冷淡的方式表现出来。除此之外,表现在女性身上的给予行为还有“身为人母”方面。这和前者不同之处就在于给予的对象的二次发生:她把她体内最精华的营养给予她肚中的胎儿,她给予胎儿乳汁和母亲天性的体贴。如果这种给予的权利被人剥夺走,那么对于女性来说将是极其痛苦的事。
如果从物质方面来解释“给予”的话,那么,这种“给予”则意味着给予财富。并不是拥有财富的人都是裕的人,只有能够把财富给予别人的人才称得上是富裕的人。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一个一心只怕自己受到任何损失而总是生活在焦躁不安当中的吝啬鬼,不管他拥有多少财富,他仍然足一个贫穷和可怜的人。而只有那种具有宽厚的助人精神,并在这种精神主导下自觉地向别人慷慨解囊,他无疑能获得富有的好名声。人的真情往往是在“得到”或“给予”的帮助中体现出来,这种真情就是富有的象征。只有那些连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的人才不能体验帮助别人的乐趣。但是日常生活经验表明,要衡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是否能够得到保障,既取决于他的财富,也取决于他做人的品质。人们听到很多有关穷人比富人更乐于做助人为乐的事,但穷人的这种精神往往也会受到穷困的限制,因此使更多的穷人在“给予”上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恰恰是让穷人们十分懊丧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贫困是一种很卑劣的东西,它不仅让穷人过着苦日子,而且连穷人“给予”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然而,“给予”的最重要意义绝不仅仅只是物质“给予”的意义,而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给予”体现出人所具有的特殊意义。一个人究竟能“给予”另一个人什么,他可以把他自己所拥有的最宝贵也最具活力的东西——诸如生命、时间等都奉献给他人,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一定要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应该把他内在的有生命力的东西作为一种财富给予别人。这份“给予”主要以快乐、兴趣、知识、理解、幽默,以及情感之类的东西为主,把自己身上一切具有生命力和活力的东西具体化。通过他的“给予”,既丰富了他人的生命感,同时也提高他自己本身的生命感。这样的“给予”其初衷当然不是为了换取别人馈赠的利益,但事实是通过“给予”的动作,他情不自禁地会在对方身上获取他本身并不具备的另一种充满智慧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就像他影响他人一样也在影响着自己。也就是说,真正的“给予”,必然能接受到回送的东西。而在这种“互为”中,双方都因为唤醒了内在的某种生命力而感到无比的欣慰,而且都在“给予”的行为中诞生了新的力量。如果把“给予”放到爱情位置上来解释,那就意味着:爱的“给予”可以缔造爱的升华,没有爱的“给予”,则没有爱的创造。
马克思已经十分精辟地阐述过上述的思想。他曾说:“如果我们设定人就是人,而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充满人性的关系为先决条件的话,那么你只能用爱换取爱,用信任换取信任。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么你必须是一个具备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对他人增强你的影响力,你必须是一个能促进和鼓励他人前进的人。你同他人以及自然的每一种关系,都必须是你在现实中个人生活的、符合你的意志对象的特定表现。如果你爱上了别人,但没有唤起他人的爱,或者说,如果你的爱作为一种爱情不能使对方产生爱情,如果作为一个正在爱的人——你不能把自己变成一个被人爱的人,那么你所付出的爱是无力的、是不幸的。”[7]不仅仅在爱情关系中“给予”有“取得”的意味,即使像老师向学生学习、演员受到观众的鼓励、精神分析学家给他通过给病人治病也给自己治病等等,其意味也是如此——前提条件是“给予”者不应该把对方看作仅仅是他帮助的对象,而应该同对方建立起一种真情实感的、具有创造性的紧密关系,那么,“给予”与“取得”的“互为”关系也就志为必然。
总的说,是否具有把爱作为一种“给予”行为的能力,这应该取决于每个人的性格发展,所以就没有必要再对此加以强调了。不过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取得“给予”爱的能力所应具有的前提条件——爱者要有一种占主导地位的创造性倾向。惟有此,他才能克服依赖性和现在自己的身上,才能摈弃剥削别人或只当守求,并能从中找到对自己人性力量的自信心,达到某种目的的勇气。如果缺乏这些应有的品人们就害怕奉献自己,因而也害怕被爱。
(六)构成爱的其他积极要素
除了“给予”的因素之外,爱的积极性还由其他诸多要素构成。也就是说,几乎所有形式的爱都含有一些共同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就是: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
人类的爱都蕴含着关心,这种关心在母爱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如果一个母亲拒绝给自己的婴儿喂食、洗澡,也不关心他的身体是否舒适,那么她就没有任何资格说她对孩子是关心和爱护的。即使她这么说了,也没有人愿意相信她。如果她真诚地关心自己的婴儿,并付诸行动。人们才会相信她的爱。这个道理也可以应用到人对动物和植物的爱,其规律也是一样。如果有一位女性告诉别人说她很爱花,可是别人却发现她忘记浇花,那么她对花的爱就不会让人相信。
爱情说到底就是对所爱对象的生命和成长的积极关心。如果缺乏这种积极的关心,那么这种爱就称不上真正的爱。在《圣经·约拿书》里,对关心这一要素在爱情中起到的作用就有过很精彩的描述。上帝吩咐约拿去尼尼微,向那里的居民发出警告:如果他们不改邪归正,他们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可是约拿没有按上帝的旨意去做,所以他领命后便逃跑了。因为他很担心那里的居民真的会改过自新,从而求得上帝的赦免。约拿一向执法严厉、铁面无私,但却不善于爱人,所以也不关心人。在他逃亡的途中落入一条大鲸鱼的腹中时,才发现自己是因为缺乏仁爱而被送到这条象征着隔离和监禁的大鲸鱼腹中接受惩罚。后来还是上帝拯救了他,并再次派他去到尼尼微,他向那里的居民宣布了上帝的旨意,结果让他事前所担心的事果然发生了——尼尼微的居民全部痛改前非、虔诚忏悔,上帝原谅了他们,答应不毁灭这座城市。约拿为此大失所望,他的本意要对这座城市履行“正义”,而不是施予仁慈的爱,上帝为了让他免除日照之苦,赐他一棵大树,他只好孤苦怜仃地坐在那树阴底下去寻找安宁。但是,上帝并没有让这棵树永远都活着。天长日久,那棵大树慢慢地枯死了,约拿十分懊恼,闷闷不乐,抱怨上帝对他“不公”。上帝回答说:“你只会依偎在大树的阴影下寻找安宁,而并没有为它的生长付出劳作,也没有关心它,为何对那棵树的一夜生、一夜死而惋惜呢?如果你有理由为这棵树的生死而牵挂,那么,我难道就不能饶恕尼尼微城内那12万尚不能分辨善恶的居民以及那里众多的未教化的生灵?”上帝以晓谕的办法开导了固执的约拿:爱的本质是创造和培养,爱情和劳作是分不开的。你为你的爱而付出劳作,你同样也爱你劳作出来的成果。
关心自然会牵动爱情的另一个方面,即责任感。当今人们所理解的责任感通常是指应尽的义务或职责,这是强调人的外部影响力的东西。但从真正的意义上理解,责任感完全是人的一种由心里驾驭的自觉的行为,是“我”对另一个具有生命意义的客体表达出米或尚未表达出来的愿望和反应。评价一个人“有责仟感”,意味着这个人有能力并准备对这些愿望作出相应的反应。上例提到的那个约拿对尼尼微的居民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一种责任感、这种表现在对待该隐时,反应也是一样。他可能还会问别人:“难道我注定就该当我弟弟的保护人吗?”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懂得爱的人会这样回答:“我”兄弟的生命不仅属于我弟弟,而且也属于“我”,所以与他有关的事与我也有关。所谓爱人的责任感,就是建立在对他人的负责就像对自己负责一样的基础上的。这种责任感在母子关系中主要表现在母亲对婴儿身体需求的关怀,在成人之间则包括精神需求方面的关怀。
爱情的第三要素——尊重,同样也十分重要。如果爱情没有尊重,那么,所谓的责任感就很容易蜕化成对对方的支配、占有或奴役。尊重对方并不意味着就是畏惧对方。尊重这个词的实际意义就是指客观地正视对方的全部。并容纳对方独有个性的存在。还会努力地使对方能健康成长和根据自己的意图自行发展。因此尊重绝对没有对对方实行支配、占有或奴役之意。让一个被“我”爱的人能以他自己的方式成长或发展,而不是要求对方服务于“我”。如果“我”爱的是另一个人,“我”同样应该感到和他(她)很一致,而且乐意接受他(她)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她)成为“我”预先设计好了的模型,更不是为了把他(她)当作“我”使用的工具。只有当“我”自己达到真正的独立时——在没有外力支援的情况下自由自在地走着自己的路,既不想去支配别人也不想利用别人——惟有此,尊重他(她)才会成为可能。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会有爱情,诚如法国的一首古老歌曲中唱的那样:“爱是自由之子,永远不会是支配别人的产物”。
要想尊重一个人,首先要了解这个人。通过了解认识对方,认识对方才能尊重对方。为爱情所持的责任感和关心程度如果不以了解为基础,那么,一切都只会是盲目的,抑或是空洞的。了解对方要从多层面的关怀角度出发,离开了关怀,这样的了解则是虚而不实的,是靠不住的。也就是说,“了解”作为爱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过程决不能滞留在表层上,而是要深入到内部的本质之处,而不是满足于浮皮潦草的一知半解。“我”只有用超出自我的关心程度的眼光看待他人,“我”才能达到真正地了解对方的目的。比如:一个人即使没有表露出他在想什么,“我”凭“我”对他(她)的了解就可以知道他(她)是不是在生气。“我”还可以更深入一步地去了解他(她),于是“我”还会知道如果他(她)在生气,心里一定很害怕或很烦躁,他(她)心事重重,因为他(她)感到孤独或感到内疚或正在受到良心的谴责。这样的话,“我”就了解到他(她)之所以生气,是由更深一层的某种原因引起的,这时“我”就不会把他(她)单一地当作一个容易生气的人,而是帮他(她)寻找生气的原因所在。人生气时,在心理上蒙受着苦难的煎熬,以至状态上则陷入茫然不知所措。
了解还有一个与爱情问题相关的最基本问题。即希望同另一个人结合,以便逃避因为分离而带来的苦恼,这种需求完全符合人性的原始欲望。这种欲望与了解“人的秘密”的欲望总是联系在一起。按生物学角度来分析,自然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奇迹或一个秘密,而在人的范畴内,但凡所有的人对自己或对他人来说都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秘密。一个人要了解自己,纵然付出了诸多的努力,最终还是对自己一知半解;一个人要了解周边的其他人,同样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最终还是无法真正地管窥他们。人与人虽然都是人,但却都是不同样的入。我们对我们自己或对我们身边的人越深入了解。我们所要的目标就会离我们越远。纵然如此,我们仍一如既往地做着“人类灵魂探密”式的了解——不到了解核心地带,决不放弃,我们愿我们的这种了解的欲求和我们的生存同在。
有一种了解秘密的办法也许能够适用,那就是拥有掌握对方全部的一切权力。这种权力能够支持我们对他随心所欲地进行发号施令:让他接受“我”的支配;让他按照“我”的意图去执行;让他去根据“我”的感受而感受、去思想……这种办法说起来就是要把对方变成一种单纯的物,这种物,亦即“我”的物,“我”的财产。但凡有“施虐癖”者就是采用这种办法来达到他们的极端目的。“施虐癖”者大都会要求并能够使得一个人受苦难的折磨,他极尽所能地迫使对方泄露自己的隐秘。
“施虐癖”者恣意妄为和冷酷的嘴脸,以及他们窥探别人的秘密形式上的不择手段,恰恰暴露出他们那种害人利己的基本动机。艾萨克·巴贝尔[8]曾经在他的作品中很精确地表达了这种思想。他引用了俄国内战时期一个处死过他的前任长官的军官说的一句话:“对于枪杀,我能说的是,如果用一颗子弹的话,充其量只能除掉这个家伙的生命……但是用枪杀是永远不能杀掉他的灵魂的,谁能知道他作为一个人其灵魂在身体的什么位置?对此我原来毫无顾忌,但现在我又觉得不能宽恕自己——我已经不止一次残暴地杀死敌人,而且每次都多达一个小时。你知道吗——我想知道生命到底意味着什么,我们天天以这样的方式终结的生命到底是什么样的生命?”[9]
在孩子们的身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种完全不遮不掩的认识事物的方式。孩子最习惯随手拿起一样东西就把它糟蹋,他们把东西拆得七零八乱,为的是要让自己深入地认识这件东西。他甚至抓到一个蝴蝶,也会很残忍地把双翼折掉,因为他要认识蝴蝶,要迫使它交出自己的所有秘密。孩子们的这些残暴行为其实由一种深刻的动机所主导,那就是基于对认识事物和生命秘密的迫切渴望。
除上述途径外,还有一条认识秘密的途径就是我们说的爱情。爱情是积极主动地深入对方进行观察的表现。在这种洞察的过程中,“我”希望了解对方秘密的要求是通过情感上的交流而得到满足。情感的感化能让彼此达到一种心灵上的交融。起先“我”认识对方,也认识自己,甚至认识所有的人,但在“深入”这个词上,“我”还是处于“一无所知”的状态。但我知道,对人的生命的了解不只是通过思想传导知识,而是通过人惟一可以使用的情感传导的方式。这种方式就是通过人与人的结合。“施虐癖”者的所采用的那种方式仅是了解了对方的秘密,但真正的东西却一无所得,甚至会毁掉对方的生命。只有付出爱情,才能为真正的认识开启一扇门户,在爱的结合中,“我”所有的提问都得到了回答,在爱情中过程中,“我”奉献自己,但也洞察了对方的言行。于是“我”在重新定位中又找到了自己,又发现了自己,同时也发现了“我们”两个人,发现了人类。
特尔斐在其箴言《认识你自己》中,已经充分表达了我们渴望认识自己和认识我们周边其他人的心理。这种渴望从心理学角度上说,就是一切人类认识事物的基本动机。但人所要认识的是对方的一切东西,认识对方灵魂深处的秘密,所以这种认识的渴望通常情况下不会由思想传导的知识而得到满足。即使我们把对自己的了解比原来的水平高出一千倍,也决不可能把自己彻底推翻。也就是说,我们对自己一直是~个谜,别人对我们来说更是一个谜。正如别人对我们同样也是一个谜。要想达到完全了解人,最好的途径是思想上的认识,语言上的认识,这些认识犹如人与人达到结合体验的~种伟大的尝试。我们可以通过爱的行为反映在心理学认识上的感知,从而认定它是我们充分了解对方的必要条件。为了能让我们清醒地去认识我们身边的任何~个人,抑或说,为了消除我们不应有的幻觉,为了消除我们不应有的偏颇之见,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客观地去认识对方和我们自己‘我们只有客观地认识自己乃至他人,我们才能把爱付诸行动,真正地了解他人身上本质的东西。[10]
认识人的问题与认识上帝乃至宗教问题实质上是相同的道理。在我们接触的西方传统神学中,我们会发现,人们试图用人的思维去认识上帝,从而做出对上帝言行的理想化臆测,并企图通过杜撰上帝的箴言来自欺欺人。在单边主义的极端产物——神秘主义泛起时,(下面我将会就此问题作专题解释)人们似乎已经放弃从思维上认识上帝的企图,但却纷纷去体验着与上帝结合的感受。在这种结合的体验中,上帝已经不复存在,因此人们也就没有必要去了解关于上帝的知识了。
不论是体验同人的结合,还是以宗教语言的形式来表达同上帝结合,都不能认定为非理性的。诚如阿尔贝特·施微策尔[11]曾经强调的那样,它是理性主义最勇敢和最激进的推论。这一推论的基础是建立在我们对相关的基本理论而不是非理性的认识之上的。毕竟人脑获取知识能力有限度的,而且这种限度并不是出于一种偶然,它证明了人们永远不可能靠自身的智慧来了解人类和宇宙的所有秘密,但却可以通过爱的行为去接近它、把握它。心理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也有其局限性,正如由神学揭示的逻辑结论是神秘主义,而心理学所要追寻的结论则是爱。
关怀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在爱的意义上永远是相互依存的。只有在阅历深、思想成熟的人身上才能找到这4个方面既集中而又互相交叉的形态。但凡思想成熟的人就是指能够创造性地发挥自己能力的人。思想成熟的人只想拥有他自己的劳动果实,在理性推导下,他放弃了先前那种无所不能的目标幻想,并能以一种谦恭的态度面对现实。这种态度始于他内心潜在的力量,仅仅凭这股力量,他就能从事真正的有意义的创造。
(七)两极结合的艺术
写到这里,关于爱情作为结束人们对孤独感的恐惧和实现人与人的结合就算有个比较明晰的脉络了。但我认为,除了这个带有普遍意义的、关系到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外,我们还应该关注一个环节,那就是人们都无法回避的生物性要求——阴性和阳性的结合。这种纯两性结合的期待心理在神话的描述中就已经毫不吝笔:“起先男人和女人本是一体,但这种一体被割成两个部分。从那以后,世间的所有男人就四处寻找丢掉了的女人那部分,为的是让这两个部分重新结合成一体。”这种近乎于荒唐的神话,却深刻地揭示了两性在分开时的生存状况。《圣经》故事也同样向人类传达了两性最初的结合思想:夏娃是亚当身上的一根肋骨所造。这种思想十分明显地向人们灌输了父系社会的思想体系,即:女人是从属于男人的。上述神话的本义也因此一目了然。男女性别上的两极化导致人们为寻找一种特殊形式的一体化不得不费尽心机,阴性和阳性这截然相反的两极就是以这样的形式反映在每个男性和每个女性身上。从生理上来看,男性和女性都有异性的荷尔蒙,但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他们却具备了两性兼有的机能。比如他们都具有接纳对方和洞察对方的天性,比如他们都有肉体交合和精神依托的本性,等等。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有在阴阳两极结合中才能彼此找到人格中内在的一致。于是,阴阳两极是一切创造力的源泉。
阴阳两极同时还是男女本身生殖创造力的基础。从生物学角度来看,表现在精子和卵子的结合后产生的就是生儿育女——这一点就清楚地印证了两性结合的基础动因。从纯心理角度来看,其道理万变不离其宗:两性在男欢女爱中,灵魂都获得了升华。(同性恋由于心理变异,所以达不到两极结合的创造灵感,因此同性恋者永远不会脱离孤独的折磨和分离的煎熬,充其量,只能与两样没有能力施爱的“同志”分担着这份痛苦的煎熬。
自然界中,同样也存在阴阳两极的生存状态。这种状态不仅反映在动植物之中,同时也反映在于两种基本作用对立之中。自然界中一切物体基本作用和接受作用的彼此相向,其过程也是一样的道理。比如大地和雨水的相向性,比如河流和大海的相向性,比如黑夜与白昼的相向性,比如黑暗和光明的相向性,比如物质和精神的相向性……伟大的穆斯林诗人和神秘主义学者吕·米[12]曾十分美妙地表达了这种观点。我们一起来欣赏他的一段诗:
追求爱情的人等待的是被爱的人的爱。
如果爱情闪光能照穿这颗心。
它也必然会照穿另一颗心。
如果上帝能让你萌发爱,
那么上帝也会对你投下爱的闪光。
一只手拍不响,
神明就是命令,
是天意决定让我们相爱。
是天意的造福,
让世界的每一部分都与另一部分结下良
在圣人的眼中,
天空是男儿,
大地是女子,
大地接受天空从天空赐下之物。
如果大地缺少热量的温暖,
有天空给予:
如果大地失去雨露的滋润,
有天空给予。
天空的匆匆行踪,
犹如丈夫为保证妻子的安宁生活在巡防;
大地的繁忙景象,
犹如妻子在生儿育女,操持家务。
大地和天空都是富有智慧的生命,
它们与智慧一样都在辛苦地劳作。
如果它们彼此没有从对方得到欢乐,
它们怎么能亲如一对恋人呢?
如果没有大地的养育,
万木花丛怎能茁壮生长?
如果没有天空的水和温暖,
又何来万物和海洋?
上帝赋予男子和女子传宗接代的欲望,
所以世界因此而永存。
上帝在生命的此一端,
都输入了对彼一端的结合愿望。
昼与夜表面看是两端的仇敌,
但它们却都在共享着对方的资源。
所有相爱的人们,
都在为这样的共享孜孜以求。
没有黑夜,
人类将一无所得,
因此白昼的阳光也失去亮泽。
当阴阳两极被提出来后,人们对与此相关的爱和性问题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弗洛伊德所犯的一个错误:他认为爱情只是性本能的表现或升华,却没有意识到性要求是人对爱情的渴望以及与人结合的一种表现。但是弗洛伊德的错误远不止这一点。他根据他的心理学上的“唯物主义”观点,把人的性本能硬生生地套到人的体内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的一种紧张压力的结果。性的目的就在于减轻这种紧张的压力,性的满足则意味解除行为获得成功。就像人口干舌燥就迫不及待地想喝水一样,性饥渴同样让人难以忍受。从这个意义上讲,性要求是一种使人引起迫不及待的渴望,而性满足就是对这种渴望的解除。姑且说这种性理论有其一定的合理性,那么最理想最直接的性满足就莫过于手淫了。因为单纯的性渴望是可以通过自我满足而得到解除的。这么一来,矛盾出现了:弗洛伊德忽视了性心理中生物性的一面,亦即,没有看到阴阳两极性以及要求通过结合消除这两极性对立的渴望。
弗洛伊德为什么会犯如此奇怪的错误呢?我看这和他一贯推行的极端父权主义思想有关。由于这种思想在他脑子里根深蒂固,从而导致了他得出性本身是阳性的结论。这种结论更使他看不到性行为中的阴性成分。弗洛伊德的这种思想在他的《性学十三论》中已经有过很详细的阐述。在他看来,所谓性欲,说到底就是具有“阳性的性质”的期待——不论是男性的性欲还是女性的性欲。他还以更古怪的形式来充实他的理论:一个孩子能感受到的女性就像一个被阉割了生殖器的男性,女性能做的只是通过各种方式企图找回她丢失的男性生殖器的代偿品。事实是:女性并不是被弗洛伊德所说的一个被阉割生殖器的男性,凶其性别而异,女性的性欲是阴性的性质,而决非阳性的性质。
就消除人的紧张情绪而言,并非只有两性的结合为惟一的动因,两性之间的性吸引力是结合欲的期待。在两性的结合中,只有一部分可解释为生理压力或紧张情绪为动因的,但更多的动因是两性都有与异性相结合的要求。性爱的吸引力决不仅仅表现在两性的吸引力上。性欲的性质以及性作用都是阳性与阴性肉体的交融。男子作为阳性其特点主要表现在指导性、渗透性、控他性、积极性、严守纪律和勇于冒险诸方面;而作为女子的阴性其特点则表现在接纳性、保护性、务实性、忍耐性、温柔体贴和母性的关怀诸方面(需要提醒的是:每一个人身上都会不同程度地出现这两种性质的融合,只是侧重点不一而已。阳性特点占多时“他”的特点突出,阴性特点占多时“她”的特点突出)。
如果一个成年男子在生活习性上仍然保持一个孩子的水平,那么他的男子汉性格就会受到削弱,他可能会想方设法通过在性生活的能力方面来弥补这一缺陷,比如唐·璜。他总是极尽所能地在性方面证明他具有男子汉的力量。其原因就是他知道自己缺乏普通男人应具有的男子汉气概而感到不安。如果这种男性的性格衰竭变成极端,就会堕落成一个施暴成性的“施虐癖”者;如果女性一旦性格减弱或者变态,就会变成一个没个性的“受虐癖”者。
弗洛伊德是因为过分强调性的作用而不断受到人们的口诛笔伐,如果批判是中肯的倒也罢了,问题是,他们中大部分人是由于自己因循守旧而对弗洛伊德学说系持非难或敌视的态度。弗洛伊德十分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于是他不遗余力地反对每一种企图改造他的性理论的作法。不得不承认,弗洛伊德的理论在当时社会确实具有强烈的挑衅性和革命性。但是任何一种领域的革命邯是不可能达到永恒的。在1900年还是革命的,也许50年后就成了“古董”了。事实也是如此:性风俗就在这50年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今人们再拿起弗洛伊德的理论探究一番,即使在中产阶层中也不会因此而惊奇。如果正统的精神分析学家至今还因其维护弗洛伊德的理论而把自己视为是勇敢而激进的卫士的话。那么这种激进就有一种虚构激进之嫌了。其实,精神分析在这些人身上透射着一种愚顽的教条,而并非试图去提出心理学的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他们也害怕因此受不到社会的接纳。
我对弗洛伊德理论提出的批评,决不是因为他过分强调性的作用,而是因为他对性的阐述缺乏深刻的现实性作用。他在发现男女之间情感的重要作用走出了重要的一步。遗憾的是,他是从哲学观出发,只把性解释成纯生理性的。所以我认为把弗洛伊德的伟大发现从生理学领域扩展到生物学和生存学领域去,在深化他的思想的同时也纠正他的不足,这是很有必要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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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弗洛姆[美],萨茹菲[译]。来源:《爱的艺术》西苑出版社,2003年,激流网整理录入,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责编:毕非)
注释:
[1]原文“The EIKS”和“The Shriners”指“麋社”和“对坛社”。——译者
[2]引自《犹太教法典》。
[3]参见E.弗洛姆《逃避自由》中对“施虐癖”和“受虐癖”的研究,I哈特公司,1941年。
[4]参见斯宾诺莎的《伦理学》第五章·定义。
[5]参阅E.弗洛姆《道德思理的探索》第三章。
[6]参见斯宾诺莎对欢乐的定义。
[7]参见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8]艾萨克·巴贝尔(1894~ 1941),原苏联作家。——译者[9]艾萨克·巴贝尔《短篇小说选》,标准丛书,纽约,1955年。
[10]如上观点的论述,对心理学在当代西方文明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心理学在西方广泛普及,已经充分表明了人们对认识他人的需求,但却也不可回避地暴露出了当今人们爱的馈乏。因此,心理学无疑成了人们恋爱知识的一种补充,但却不能说是向爱的深度迈进的一种阶梯。
[11]贝特·施微策尔(1875·1965)。德国神学家、医生和哲学家,长期在非洲行医。致力于和平事业,提倡人道主义;1952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在西方学界享事有很高的声望。——译者[12]吕·米,波斯神秘主义诗人和伊斯兰教苏菲派的创始人之一。——译者[13]引自R.A.尼古尔逊:《吕·米》P122-123页,伦敦,1950年版。
[14]洛伊德后期在生命本能与死亡体能的概念中,已经朝着这个方向迈出了一步。他把生命本能的思想(爱欲)看作综合统一的原则,这和他原本倡导的的性本能观念出现了相悖,尽管他的生命和死亡本能理论被正统的精神分析学家所采纳,但就此而引发的学术研究上,至今还无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