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罪是一门艺术,脱罪更是一门艺术。

昨日,新浪题为“4名公职人员撞人逃逸后正常上班 有人还获提拔”的转发新闻引发关注,由于华商报的原题不是这个,引发了一部分“爱国群众”质疑其为“标题党”的指责。

然而,详阅正文之后,疑问更多。

事件起源于2015年11月23日晚一起令人唏嘘的车祸:陕西省澄城县一名65岁的老人在108国道上遭遇3车碾压身亡,警方在调取大量监控后,终于锁定了第一部肇事车辆,乘员竟是4名镇政府公职人员,1名司机、3名镇政府干部。

4人在事故后略作观察、商议,决定逃逸,改顺隐蔽小路返回,并且当晚就修复了车辆以毁灭证据……第二天4人若无其事地正常到镇政府上班,直到半个月后被警方查获。

“爱国群众”护主可嘉,然而仅仅看到这里,任何稍有人性的群众,是否还有心情为这些干部叫屈?

被警方查获后,4人还编造了一个查无实证的低劣谎言,称有人告知在撞人之前,老人就已经死了。而不小心揪出了公仆的警方也相当配合,给出了一个撞击时老人处于“非站立”状态的鉴定结果,从而使案件定性受阻……肇事司机很快取保继续上班,另外3名干部更是高枕无忧,一名干部今年还被提拔为副镇长。

我们每天都要见证新名词的诞生——“非站立”是什么鬼?能证明坐着?躺着?还是已经死了?而根据陕西省交警部门一位资深警官分析,在被3车连续撞击、碾压、拖行数十米之后,死者身上伤痕累累,从技术上,根本很难找出第一撞击位,而首撞车辆也已经被毁灭证据,更无从由车损入手分析——在此毫无头绪的条件下,能给出“非站立”姿态令人难以理解!(华商报)

尽管匪夷所思的“非站立”如此经不起拷问,但却足以让案件烂尾,让嫌疑人继续逍遥法外。证据不足就无法起诉,当地检察院也乐得避免为难,管它死者是不是乡里乡亲,一条战壕里的公检法才是真亲。

毫无疑问,在脱罪的技术方面,都是大神,定罪的时候,就成了无能。尽管第一手证据已经被灭失,但是假如通过先进的法医鉴定等手段,也并非没有还原老人真正死因的可能,然而,报道中没有看到警方这方面的努力,他们的“努力”都在哪里一望便知。

据死者家属透露,老人从来滴酒不沾、身体很好、平时还常打乒乓球,因而对“非站立”的鉴定结果难以接受,要求重新鉴定,但交警部门称,当时一些物件和证据已经丢失,所以很难启动再次鉴定。

物件和证据鉴定一次就会“丢失”吗?——这是哪门子刑侦的惯例?

真正撕裂干群和谐的恐怕不是一个标题,何况标题也并没有错,4人合议形成了逃逸的决定,当然应被列为案件共犯,何况3人还是干部,可能比司机更有决定权限,谁主谁次还不一定,而事后没有处分反获提拔也并非造谣——标题虽然刺目,但是反映了实情,而真正详细的内情,只能令人愤慨更甚……究竟谁在用力撕裂官民的信任?

举证的责任被完全倒置。4名公职人员肇事、逃逸、撒谎、毁灭证据等一连串恶劣情节,竟用难于确证的“非站立”借口轻飘化解,撞人不救致使连续碾压致人死地的大概率事件,竟用健康老人暴毙街头的小概率可能悍然掩埋,这是否符合公正司执法的正常归因逻辑?

身上背着命案,见死不救无情,撒谎逃逸无德,这样的干部居然还能提拔重用,这样的镇长如何不令老百姓后背发冷?

希望上级部门及时介入,尽快终结这一县之内官官相护的魔幻大戏。


文章来源:纸上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