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昌平
导师常常被人称为大师、国师,他从来也不谦虚一下。导师名字我就不说了,怕吓着人!
导师有与众不同的本事,就是随便开口忽悠一下,便是“顶层设计”,随随便便忽悠就会成为政策和法律。
16年前,导师就开始忽悠“股田制”。他说:“公司+农户”,公司租地经营,因为租金是固定的,所以农民收入不能逐步增长,所以“公司+农户”也不能把农民搞富;“股田制”就不同了,因为入股后每月按股份分红,那个钱就不比每月拿的租金少,同时股票还在增值,几年以后,股权转让的话,又是大笔的可观收入。所以说从租地经营到“股田制”是一个飞跃的发展,中国农业走这样一条路就可以发展起来,农民收入就可以提高了,农村市场就启动了,整个中国的市场就启动了。
导师80年代鼓吹一包就灵、90年代鼓吹一租就灵、00年代鼓吹一股就灵。
“一股就灵”同样是导师非常随意的忽悠,就像一包就灵和一租就灵一样,根本不值得认真对待的。。然而非常诡异的是:虽然导师就这么随随便便一说,还真的成国策了,最近一些年中央不是在强力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和股田制吗?
10年前,导师转向开始忽悠“林权改革”——把集体林分给家庭——长久不变,让林权和城市地权一样在银行抵押贷款。导师说:林权确权到私人后,就能在银行抵押贷款了,这就会大大激发农民投资热情和消费热情,这就会促进GDP和内需同时增长……。只要林权确定到了个人,好像一切都OK了!
导师对这方面根本没做任何研究和试验的。其实林地中的90%以上的经济效益是非常差的、甚至是负的,倒是林地的生态功能会越来越强,因此集体或国有林地是不宜确权到户的。到了户,一方面是户主不会管林子的,甚至还会毁林开荒;另一方面,林地也因为没有好收益,林权在银行抵押贷款是很难实现的。正因为这样,日本等国家一直是把私人林地收归国有,而不是国有变私有。
导师随便一忽悠,温政府还真的搞了林权改革。林权改革后,林权既没有实现抵押贷款功能,又没有起到调动农民种林护林的积极性。导师忽悠的林改众多好处几乎无一实现。
林改虽然失败,但导师并不关心。
改革不死,忽悠不止!
这几年,导师开始公开忽悠土地私有化了。因为习主席划了守住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底线,导师不便直接鼓吹土地私有化,如是改变了策略,忽悠说:只有土地确权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才能实现;只有土地确权到户了、土地就可以抵押贷款了;只有土地私有化了,土地继承、转让、交易等就实现了,农民就更加爱惜土地了;只有土地确权了,土地股份制——股田制就可以建立了,就可以搞现代农业了、就可以搞民主宪政了……总之。一切都OK了。
这些忽悠实际就是在推动变相的私有化嘛!
农地确权到户了,真的能够在银行抵押贷款吗?银行连小企业都不愿意贷款,怎么会给小农贷款呢。农民少而分散的土地,抵押给银行,如果不还钱,银行拿农民的地有什么用?能够变现吗?能够转包赚钱吗?能够自己经营吗?在东亚,小农的农地从来就没有那个国家真正实现了农地在银行抵押贷款的。日本的农地是在银行抵押贷款的吗?韩国有吗?我国的台湾的农地也不是在银行抵押贷款的。是在农民组织的内置金融中实现抵押贷款的。
越南的农地私有化30多年了,越南实现了导师所说的“好处”吗?农民的农地能够在银行抵押贷款吗?没有呀。菲律宾土地是私有化的,缅甸是的……他们的各方面现代化水平比中国高吗?
……
中国数千年农地都是私有化的,好吗?导师不在意;越南等国推行农地私有化的“不成功”现实,导师更不在意。东亚农地私有化国家的小农农地不能在正规金融机构抵押贷款,这是个常识和现实存在,导师不会不懂,也不会不知道,但导师假设大众跟政府总理一样,也是不懂这些常识和现实存在的一群笨笨,可以随便忽悠的。
导师,你别再忽悠了,再忽悠就会把共产党革命成果全忽悠的没有了。再忽悠下去,共产党就完蛋了,中国就要出大事了!
问题是:导师的忽悠怎么就成了顶层设计?
导师跟孝子贤孙狼狈为奸,赚得盆满钵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