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是最惹人讨厌的东西,胡适《尝试集》中,《老鸦的题目下写道: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

人家讨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天寒风紧,无枝可栖。

我整日里飞去飞回。整日里又寒叉饥。

我不能带著哨儿,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飞,

也不能叫人家系在竹竿头,赚一把黄小米!

这首诗曾被听涛社转录在《涛声》二周年纪念号上。当时周木斋曾写了篇《反纪念的纪念》,说:“中国的乌鸦太多了,而且这些喜鹊八哥,多半是从乌鸦变来的。它再不愿去做乌鸦,反而痛恶乌鸦了。在这太平盛世,哪里要这不祥之鸟?所以希望消灭它,至少可以钳制它的嘴,使它不能再叫。乌鸦不叫了,就是太平的朕兆了。乌鸦绝迹了,就是太平盛世了。国家的乱,却像由于乌鸦的叫。”现在,虽然许多乌鸦已经变成了喜鹊八哥,许多乌鸦被钳制着嘴,然而鸟鸦却依然很多。这些新生的乌鸦,不但是苦叫,而且用嘴像鹰似地去战斗了。不过,胡适已经不算一只乌鸦,而是一只八哥,或喜鹊。

我们知道,他曾经赞成过李顿爵士的报告书,也曾赞美过某大酒店的设备,最近又是劝学生复课,又是希望什么什么。过去,新文化运动造成了他的地位,作了官,成了学者,现在,他坐在用青年的肉与骨筑成的宝座上,企图指挥新的青年,怕新的青年把他的宝座打翻。然而,时代不同,人亦不同,新时代青年,已与新兴阶层联成一片,他没有力量来指挥了。

他的过去,是曾经对的,对于他本身说。他曾乌鸦似的让封建社会烦恼过,时间不久,又跑到人家的怀里撒起娇来了。学着人语,像某些人一样,作一把传声筒,一面抬高白己博士的地位,一面博得人家的欢喜,不过,他更为聪明,不使人容易看出。是的,老鸦乖了:

我大请早起,

站在金丝笼里嘤嘤地啼,

主人喜欢我,说我:“乖乖的”

我殷殷勤勤地讨主人的欣喜!

天寒风紧,百鸟无处栖,

我整日里叫叫跳跳,整日里不愁寒饥。

我带着帽儿,翁翁央央地替人家飞,

有时系在竹竿头,赚个一千八百万的!

(作者:张春桥。原载于1936年二月上海《知识》第一卷第五期,激流网整理录入,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