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没忍住,拍了桌子,写了《我们终于把华为惯坏了吗》。

文中说,离职员工“敲诈勒索”一案中,华为和前员工并非平等关系,华为明明知道真实世界是如何,却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支持员工运用法律武器”正式回应,这就是装外宾。

不少人提出不同意见,乃至很大的不同意见:呦呦鹿鸣啊,你竟然用“惯坏了”这种词,你过去的理性冷静都去哪了?听说你还是政法大学毕业的,华为的回应哪一个字违法了?“平等”有什么不对?你连法条都没读过吧,还谈什么法治?你是何居心?

这些都很对,很多年前的某一些深夜,我也这样批评过自己,并为此彻夜难眠。

只是,亲爱的读者朋友,请给我三分钟时间,我来讲一个直接访问得来的、真实的“敲诈勒索”。这样,您也许会了解,为什么我如此敏感,如此难以自抑,以及,当大公司“被敲诈勒索”,我们在警惕的是什么。

故事开始:

2006年10月,因妻子怀孕,在广东当保安的陈曙光回到了湖南老家: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南江村。

此处,距离永州城区40分钟车程。(永州就是我们中学课本里柳宗元《捕蛇者说》提到的:“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

到家不久,父亲就给他看了手机,里面有100多条短信,不少黄色图片,一些是诱惑性的语句,还有一些纯属欺骗。“我都快有手机病了,这些短信搞不清真假。”

中年人会有印象,这就是当年泛滥成灾的“垃圾短信”“欺诈短信”,直到微信崛起人们逐渐放弃短信之后,才渐渐消弭。这些短信来自一个群体——“SP商”(SP是服务提供商service provider的英文缩写,指在移动网内通过提供短信、彩信等运营手机增值服务的机构)。

要命的是,他们显示的号码很短,很多不知内情的人往往把他们等同于中国移动的10086,一旦回复就会被扣钱,往往一次几元,一天甚至有30多条。

陈曙光新办的本地移动卡上,也接到一大堆恶意短信,“一些SP服务是强制绑定的,甚至不回复、不点击也会被扣钱。”

村医欧首连手机里,也有一堆恶意短信,其中一条说:“你的朋友给你留了一条语音留言,点击*****听取。”按提示操作后,根本没有什么留言,但是立即被扣掉五元钱。

同村的老师叶香桃屡屡被骗:

一条01888发来的短信说:“用户13874670***,湖南移动‘转发有奖’提醒您:您三月份话费奖励未领取!回复J即获5元话费,抽万元大奖。”回复后,不仅没有获得所谓的5元话费,反而被SP扣了5.1元。

又来了一条:“你有一条留言需要接收,请发送短信A到0998806收取!”这位老师以为是朋友给自己的留言,按照提示回复后,收到的却是一条垃圾短信,同时被扣了8.1元。

然后,又来了一条:“尊敬的客户,根据上月账单,您已获得15元话费积分,如果您想领取的话,请回复8查看如何领取,并有机会获得更多现金,最高可达3600元。”这位老师心想,账单应该是只有移动才知道的,于是回复了一次,想查看如何领取15元积分。查询后得知,被扣了2.1元。

如此种种,村里人彼此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朋友,您千万别取笑他们这么容易上当。当时的垃圾短信、欺诈短信大都具有在一瞬间穿透人性的魔力。一个手机一个月收十几块,乘以人口基数,产值极为惊人,足以支撑手段不断花样翻新。

陈曙光在广东打工,相对来说见过世面,至少,他善于上网查询信息,并发现:这种情况为原信息产业部及《信息产业法》所明令禁止,是违法的。

SP对手机用户设置了一个又一个陷阱,但他们也有一个致命弱点:害怕移动用户向信产部投诉——信产部接到的投诉数量,会影响各省市移动公司的考核,进而可能会使SP失去经营资格。

“可以投诉他们。”陈曙光告诉大家。但是,大多数人,比如村医先生,并不愿意去做“这样细枝末节又很伤神、还要吵架”的事情:你帮我去投诉好了。(朋友,您千万别对村医的退缩而感到奇怪乃至生气,我们的大多数同胞都是这样的想法,事实上,正是这个想法让村医后来避免了牢狱之灾。)

陈曙光帮村医拨打了移动服务热线10086。很快,当事的SP商客服经理主动打来了电话,承诺双倍返还(即移动广泛宣传的服务承诺)。陈曙光没有答应,怼了回去:“你们一次就骗几万几十万人,投诉的却只有个别人,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被骗了,或者没空来投诉,投诉一次你们双倍赔偿也才几元钱,这不公平。”

对方不断加价,最后加到1500元,条件是:不要再投诉,尤其不要投诉到信产部。

陈曙光答应了。

初战告捷,取到这笔钱后,陈将它转交给了村医先生。然后,他以自己的三张卡投诉,随后,湖南翎讯、北京天盈九州、北京互通无限等三家SP分别向他赔偿了2000元、1800元、1000元。

听说陈曙光投诉成功,村民叶剑加入了投诉队伍,自己的加上亲友的,他一共投诉13次,得到SP商共17088元赔偿。叶剑往往让SP出价,而SP则有一套自己的判断标准,包括时间和投诉者的强硬程度。“3.15之前,或者信息产业部的人来巡查的时候,或者年底的时候,赔偿的价格就要高一些。”

陈曙光开始认真研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民法》等,并自学成才,注重法律程序:如果亲友让他投诉,他一定要让卡主写一个书面授权委托书。其他一些村民也开始投诉,但大多不得要领,也缺乏韧性,往往“双倍返还”了事。

故事的平静总是短暂的。

2007年7月,村里人玩出了一个“大动作”:教师叶香桃正式授权陈曙光作为代理人起诉湖南移动永州分公司,要求移动公司返还此前被扣的15.4元,赔偿15.4元,同时赔偿误工费110元,差旅费10元。

这个起诉激怒了移动公司。金额不大,但是,进入了司法程序,就不是一两百块钱的事了。以往的投诉,移动公司都是通知SP商来解决,这次,移动公司决定亲自出马。

8月下旬,移动公司向警方报案说:叶剑、陈曙光是“一个有9名成员,而且队伍仍在不断扩大的团伙,是一个反黑联盟”,这个“团伙”通过10086投诉,升级至集团公司、信产部的工单已经超过40个,“严重影响了我市通信企业发展环境”。

8月24日,永州移动公司通知叶剑来营业厅,说希望签订一个协议,到了后,永州移动给了他2000元,而他则承诺不再进行投诉。“协议刚签完,就把我抓了。”

随后,陈曙光也被抓捕,但细节成了一个罗生门:

A:我从警方那里得到一份书面《抓获经过》说是:8月25日上午11点,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率队前往南江村,拘留了陈曙光。

B:叶剑却告诉我说:他在被抓获当天深夜12点带警察回村拘留陈曙光。陈曙光也告诉我说,他是深夜在床上被带走的。

C: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却说,拘留陈曙光时间是8月26日。

这个日期很重要。在叶剑和陈曙光看来,同一天抓他们两人,证明了移动公司早有计划。“抓我的人坐的车就是移动公司的猎豹车,那司机我认识。”叶剑说。而陈曙光则说,当夜前往南江村抓他的两辆车中有一辆就是“湘A牌照的移动公司汽车”,里面有大批移动公司的保安。

两人都说,被抓后,被分别关押在人达宾馆里,共有十余名移动公司的保安轮流看守他们,“我觉得是移动的人在审我,而不是公安。”

我通过其他渠道访问还得知一个细节:在拘捕这两人之前,移动公司已经向众多SP发出函件,让他们提供有关陈曙光、叶剑的书面说明,以证明他们俩“敲诈勒索”。我看了一批SP商发给湖南移动的文件,内容结构大都一致,没有提及短信内容,但都说最终被要挟后赔偿了多少钱。

一大堆司法文件显示,9月5日,警方对浙江恒华、湖南纽瑞孚、湖南翎讯、北京互通、湖南天迈通、湖南拓维、北京天盈九州、湖南京泰等SP商进行了调查,9月6日又对长沙中智等SP商的负责人进行了调查。

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些来自各地的SP商,几乎是在同一天,在位于长沙的湖南省移动公司办公室接受永州警察调查。

所以,到了这里,这已经不是永州市公司的事,而是湖南省公司的事。巧了,这些讯问笔录中,警察均没有问这些SP商到底给陈曙光等人发送了什么短信。

朋友,如果您要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分不清方向的,这个时刻就是答案了。

我访问了一个行业人士,他告诉我说,大约七成的SP是和省级移动公司签订利益分成协议,另有两成和集团公司合作,也有极少数,和永州这样的地市一级移动公司合作。

在看守所里,陈曙光和叶剑忙碌于所方安排的包装甩炮和制作灯笼的工作。而他们的亲属则四处走关系“捞人”。可惜,他们都是最底层的农民,总是找不到门路,病急乱投医,往往只要有一点沾边的,就去请客送礼,最后,两家都花了五万元左右,仍没有将两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2008年4月3日,一审法院认定:陈曙光“通过拨打10086投诉或发电子邮件向信息产业部投诉、提起诉讼等方式,分别以自己的手机卡号、经他人授权的手机卡号及自己向他人购买的手机卡号进行投诉,先后与7家SP协商。在协商过程中,陈曙光以如果SP没有诚意,将不断向移动公司及信息产业部投诉的意思表示来向SP施压,7家SP均给予了所扣话费双倍以上的赔偿金,共9900元。”

判决:陈曙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此前的3月19日,一审法院判决叶剑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陈曙光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如果打个电话就勒索成功了,那我也太神通广大了。如果投诉、起诉也是犯罪事实的话,法院和信息产业部也根本不应受理。如果我们是罪犯,那些搜刮了几千万的SP商又是什么?”

他一直很困惑。

回头看村里的教师,代理人陈曙光被捕后,教师叶香桃向法院提出撤销他诉永州移动的案件。法院裁定书说,两家SP各给他支付了600元和500元,使他撤诉。永州移动由此避免了坐上被告席的局面。

而这1100元,也计入了陈曙光“赃款”中。

写到这里,您可能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有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大人物,很少接到这类欺诈短信,而另一些人,如陈曙光所在的村里的村民一天接到几十条呢?

这是一个大秘密。

我找到了一个“深喉”,他告诉我说:当时,在SP公司群体中,流传着一个“活跃号码”单,这些号码都是使用过SP短信服务、投诉率又低的号码,一般由移动公司提供或者SP公司整理。

于是,出现了一个恶性循环现象:越是被短信欺诈者,就会接到越多的欺诈短信,被扣的钱越多。

说的直白一点,这就是一个“韭菜名单”。割起来特别利落。

与此同时呢,运营商还会自己设定一个号码单,这个号码或者是VIP客户,或者是一些重要人物的号段,对垃圾SP自动进行屏蔽。SP商也会主动对短信群发器进行设定,对一些明显重要的号段,就不发这类短信,以避免惹怒具有决策影响力的人士。

这就是最早的“千人千面”,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信息茧房”里。

所以,为什么他们会接到那么多垃圾短信呢?这个问题,让我不禁想起晋惠帝对饥民善良的关怀:“何不食肉糜?”。

其实,欺诈的门类和手段层出不穷,大多数手机用户都或多或少有遭遇欺诈短信的经历,但是大多数人没有精力去和移动公司或者SP商纠缠,更多的人不会查阅详单,甚至没有发现自己被扣了钱。

国家一直在打击,但是,一些公司被执法部门取消经营资格后,同样一批人换一个公司名称,又继续玩短信欺诈的游戏。实际上,很多SP商和移动公司,无论公司还是私人,都有扯不清的关联。暴利之下,无数人纷涌而入,一个行业人士和我说起这些时,语带忏悔:“大部分纯属利益驱动,不讲规则,不讲原则,不讲道德,短期造就大批富豪。”

2008年4月3日,一审宣判后,因为判的是缓刑,陈曙光终于获释,离开看守所,见到了阔别近七个月的儿子。随后,他的手机又接到一条诱惑性的SP短信:“收到李妹妹视频,点击播放。”

两个月后,他接到了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敲诈勒索。“在里面,他们讯我:‘你第一次投诉后,你知道是欺诈短信,为什么第二次还要投诉呢?’我回答说:正如一个女孩第一次被强奸了,她报案。但是随后她又被一次次地强奸,她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报案。我因‘报案’太多被判刑,那些一次又一次‘强奸’我的人怎么一点事都没有?”

二审并未开庭,而叶剑告诉我说,他直接放弃了上诉:“我心里绝对不想承认,可看守所磨去了我的意志力。”

当时,我专程去了陈曙光、叶剑所在的村,并没有发现这个村与其他村有什么不同之处。两年多后,本案终于再审改判:陈曙光无罪。

好了,我的朋友,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如今,微信壮大,移动式微,SP商们渐渐离开了我们的视线,但这些年来,我听到的“敲诈勒索”似乎越来越多了。

刑法上,它的规定很简洁,第二百七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看得越多,我越觉得有必要强调一点:如果一个人,行使的是自己的正当权利,且并未超越普遍认知中应予容忍的程度,那就不成立敲诈勒索罪,不构成任何违法。我也很惊喜地发现,这个想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致:2005年6月8日《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等规定处罚。”

在我访问完陈曙光、叶剑之后,我又听说了“结石宝宝”父亲郭利的遭遇。这位38岁的父亲,发现自己的三岁女儿肾脏功能受损,又发现她吃的奶粉三聚氰胺严重超标,遂向奶粉公司索赔300万元,随后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逮捕、判决,有期徒刑5年。郭利拒不认罪,有司再审,还是维持原判。刑满释放后,广东高院提审此案,2017年4月7日,改判郭利无罪。

昨天,有一些文章(大家可以稍微分析下是不是有组织的)反驳呦呦鹿鸣说:李某人也不是什么好人,为了贪图2N的离职赔偿,采取录音这样的手段,人品低劣,不值信任。亲爱的读者老爷,我与李某素不相识,无法判断他是个什么人,但是,且不说离职赔偿2N是完全合法的、已经协商一致的,也且不说攻击人品是很不符合逻辑的辩护,即便李某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动机”,只要所作所为并非法律所禁止,那就属于“私人自治”的领域,我们不能去否定人家,更不能去用涉嫌敲诈勒索罪把人关起来,一关就是251天。这种离职员工,对社会有什么危害性要关这么久?

深圳司法机关已经承认了错误,而且给予了国家赔偿,这就是正式的、积极的态度。大家可以去查询《刑事赔偿决定书》。

社会在进步,但每一步都是很艰难的,代价很大的。华为在正式回应中大谈法治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支持你也来告我”,这很好,但是,我想,太阳底下无新事,一个真正关心中国法治进程的人,最应该思考的是:为什么陈曙光、叶剑这样的人,会沦落到犯敲诈勒索罪的下场?接受一个真实的世界,并重塑认知,并不轻松,也不岁月静好。但如果多了解一些背景,就可以判断:华为的正式回应是不是在装外宾。

当大公司“被敲诈勒索”,我们在警惕的是什么?我们警惕的,是华为这样我们本来满怀希望的公司走上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那条路;我们警惕的,是陈曙光、叶剑这样的故事不断复制;我们警惕的,是韭菜名单不断更新。我们关心的不是离职员工李某人,而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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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公司“被敲诈勒索”,我们在警惕什么?-激流网(作者:鹿鸣君。来源:呦呦鹿鸣。责任编辑: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