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在经济版图上存在感不强,但在法治领域频频上榜,近期庆阳伤害女童事件尚未厘清,又冒出陇西县#干部撞死环卫工却免于刑罚#的热门案例,再次令公众哗然。
2017年9月4日,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小轿车将正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宋某某碰撞致死。2018年3月2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判决毛志尧犯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处罚。2018年3月27日,毛志尧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12月20日,毛志尧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法院判处免刑的依据是:毛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80万元并取得谅解的悔罪事实。
自首、赔偿、悔罪,确实属于可以减轻量刑的情节,但是对于致人死亡的刑事犯罪,把刑给减没了的,比较罕见,注定要接受公众严格的审视。
根据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自首可以减刑40%以下,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也是减少40%以下,即便都按顶格叠加,最多也不过减80%,因为案件并非轻微犯罪,法律并不支持把刑给减没了的情况。
钱可以减刑,但钱不能买命,这不光是个法律命题,也是个社会命题和伦理命题,这样的判例必然会成为权贵阶层恣意妄为的鼓励。
根据环球时报透露的判决书内容,也有明显偏颇,仅仅提到了从轻的情节,没有提到从重的情节。
醉酒驾驶被单列为危险驾驶罪名,即便没有发生肇事后果,也可以独立成罪判处拘役,这是对主观故意危害公共安全恶劣行为的惩罚。但是有个漏洞,它仅仅包含没有发生严重后果的区间,如果撞死人,就又回到了交通肇事罪的管辖领域,而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两者叠加之后,其主观恶性的部分反而可能消失不见、逃脱惩罚。
即便法律存在漏洞,司法者不能丢掉良心。法院拥有一定的综合裁量权。即便从常识判断,无视公共安全醉酒驾车,同时还超速,然后真的撞死了人,这都是明显的从重、加重情节,说情节恶劣也不为过,量刑时为何不予均衡考虑?
袒护不止有一点证据。党纪严于国法,毛某某即便逃脱刑罚,也是犯罪之身,作为公务员和领导干部,通常都会面临双开后果,而毛某某仅被处以“留党察看”和“政务撤职”,据称目前仍在工商局上班。(环球时报)
不比不知道。当年酒驾入刑,万众欢呼。高晓松作为名人首例祭了铡刀,他是醉驾造成四车追尾,并没有出人命,但即便积极赔偿、悔罪,仍然没躲过半年刑期……两个案例孰轻孰重?没撞死人都要坐牢,而撞死人的却能逍遥法外,公正何在?
近年来,各地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因涉足醉驾而被双开的例子也数不胜数,其中包括内蒙古一名厅官,因醉驾致人死伤,案情与毛某某相似。
无论从党纪还是国法,陇西县毛某某都成了特例,网友更是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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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纸上建筑。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