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今报消息,洛阳师范学院的刘刚(化名),入学第二年时,学院团总支书记称其“有病”并通知其母,将刘刚从宿舍送至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该中心134天时间内,刘刚经历了被灌药、电击治疗、殴打等。出来后他主动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不是精神病”,刘刚找学校和医院要说法并提起上诉。

10月10日,在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法庭的举证环节,洛阳师范学院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将陈述重点放在了刘刚的“行为异常”上。根据院方的入院记录,除了刘刚“病前性格孤僻”,其他项均显示正常。

根据报道,刘刚在学校觉得新宿舍的家具有气味,多次要求调宿舍;学校也承认,“刘刚多次违反纪律、在微博诋毁学校老师,影响到他人的生活”。那么照此所言,个性比较强烈的“刺头学生”就应该都被送到精神病院?这不仅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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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事件的过程,由于刘刚不满意新宿舍并多次要求换宿舍、违反学校纪律、在微博上诋毁老师(学校提供的说辞)。然后学校配合医院将刘刚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后来刘刚被确诊不是精神病,于是就有了今天的对簿公堂。学校仅仅因为刘刚是个刺头学生就判定其患有精神病,这未免太过于草率,而且学校不是正规的精神病鉴定机构,请问学校的资质从何而来?对于刺头学生,学校不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直接扣个帽子,送到精神病医院,将一个“性格孤僻者”折磨134天,请问学校至高无上的权力又从何而来?这让我觉得这所学校像黑社会一样存在。事件中的医院作为第三方的鉴定与治疗机构,并没有对刘刚进行正常流程的鉴定,而是配合校方将其定为精神病并对其进行灌药、电击治疗、殴打等“治疗手段”。这让我觉得这所医院就像监狱对待犯人一样对待一个刺头学生。法律规定:就算是精神病患者,在无危害行为时,也不能随意被送至精神病院。显然学校和医院的行为已经凌驾于法律之上了,值得肯定的是刘刚并没有对黑暗势力低头,勇敢的将学校和医院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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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激评丨134天后,我明白了什么是“正义”-激流网(作者:东升。本文为激流网原创首发,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