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接连发生了几件引发舆论关注的热点新闻。
粗看之下,它们的当事受害者都是各种不同境遇下的女性。可是,性别永远不是问题的核心与全部。
1、广西北流公交车事件
从昨夜到今天上午,一段在微信传播的7秒视频引发了网友关注:在一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上,一位赤脚女子哭着试图下车,却被一个男子强力拖拽,拦腰抱起,最后狠狠地摔在了最后一排的座位上。
在几个小时的猜测与谣言后,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事发地为广西北流。@梨视频 的报道采访了北流松花派出所,对方在录音中给出的信息点有:
警方查过了,两个人没有结婚证,但是“事实婚姻”,有一个1岁多的小孩;
女方不到20岁,正在“闹离婚”,不是强奸,男的没有打女的,“是男的不给她下车”,系家庭矛盾。
派出所方面也不清楚两人为何有矛盾,后续处理是“告诫男的不要使用暴力”。
下午,北流公安发布警情通报,证实两人均为20岁的青年,共同生活多年,育有一女。
9月25日下午,两人在北流市汽车总站协商感情问题,过程中女方被男方强行带上去玉林的公交车。当晚女方自行返回北流家中。
26日上午,男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北流市公安局决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
在这份警方通报出来之前,最让网友担心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合法夫妻也好,“事实婚姻”也罢,既然当事女性想要离开,她的安全和自由能不能有保障?
虽然几秒的视频和后续警方的调查中都没有强奸猥亵的证据,但力量极不均等的情况下,一方遭受强制的暴力对待,已经足够令人不舒服。
舆论同情这位当事女性,是因为我们已经看过许多未加阻拦和约束的暴力,最终酿成悲剧。
轰动一时的“王光宇杀妻案”,男方家暴妻子致死,六年刑满释放后又家暴了新妻子
或者是想脱离一段感情未果的人,反而遭到暴力对待、威胁,甚至丢掉性命。这些悲剧还让人心有余悸。
所以舆论发酵中出现的那种和稀泥观念更让人难以接受:好像因为他俩是“两口子”,所以就可以小事化了、息事宁人,觉得两口子打架很正常,云云。
所谓的“家务事”,曾经庇护了多少违法的暴力行为,让施暴之人敢叫嚣“不要多管闲事”,让旁观者不愿或不敢伸手相助,甚至让很多受害人自己都已经自我洗脑,无法为自己伸张正义。
尽管公交车事件的当事人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我国有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反家暴之路还面临种种现实阻碍。第一个要破的就是这陈旧的观念,让那些想要逃脱暴力的受害者能在一个健康的舆论环境中得到支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今天这位当事女性表现出了想要结束这段关系的主观意愿,但连一份能够撤销的法律凭证都不具备。那么她日后将以什么手段脱离这个会对她施暴的男方,自由地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
我们只能希望,那些想要结束一段关系的弱势群体在合理提出自己的诉求时,不要再遭受暴力,也不要再像在这辆公交车上一般孤立无援。
2、“少年强奸案”冰释前嫌事件
前几天,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篇文章让网友哗然:《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
据报道,当地16岁的小赵与17岁的女生小花强行发生性关系,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办案检察官经调查后,在调解委员会帮助下促进双方父母和解,最终小赵父母赔偿了8万元给受害人——此为冰释前嫌。
除此之外,检方还鉴于小赵主观恶性较小、系未成年人等理由,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随后小赵得以返校上学。
这也就有了检察院微博中感激涕零送锦旗的一幕。
网友对此感到十分不解:未成年强奸案,并不是一件小事,也能以“冰释前嫌”这么大团圆的结局收场吗?
有法律界专业人士也提出了质疑。南方都市报采访的前资深检察官邓学平认为:
“刑事和解适用范围:一是指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罪案,涉嫌民法第4、5章提及的犯罪,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民间纠纷、轻罪案与三年以下量刑,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但杀人案、强奸案都是典型的重罪案,不在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罪案件之列,依法不属于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鲁山这个强奸案不适用于此。”
河南省检察院则对媒体表示,取保候审并不等于结案,最后还将依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
至于“冰释前嫌”等让网友不适的词汇,则属于用词不当、宣传失误,接下来将加强教育培训,考虑启动问责程序。(来源:新京报等媒体)
不论最终如何量刑,双方父母是否取得谅解,关键是事件的结果能否真的为受害人伸张正义。
在报道中我们得知,这个女生不仅遭到了性侵犯,还因为这次侵害染上了传染性疾病,急需治疗。公众更想知道,8万元能否为她的身心健康“买”来及时的援助。
我们无法得知受害者的想法,只能为她的不幸遭遇感到惋惜和愤怒,更为她只能成为一场“好事宣传”案例中的一个注脚而感到无奈。
那些在受到伤害后或被动、或主动地陷入沉默的当事人,不止这位未成年少女一人。权利与公正无法得到保证已是二次伤害,更不愿他们的遭遇成为邀功的工具。
这种把负面案件当成对机构的正面宣传、“丧事喜办”的氛围,并非个例。
2016年,安徽宿州灵璧县警方发布一条微博,称河北省一男子报案称智障女儿被拐骗到外地嫁人,要求解救。后民警找到二人,调查得知两人恩爱、生活美满。报案男子见状便同意女儿留下来,并为派出所送来锦旗。
官博最后说:成人之美是我们应该做的。
当时这件事的疑点引来一片质疑,使得官微连夜删博,称两人系网聊相识,是否被拐及智障正在调查,并就此前不当微博道歉。
后来,在网络上并未查询到此事的下文。
3、吴秀波的桃色绯闻
中秋假期最后一天, 娱乐圈天降大瓜:女演员陈昱霖在朋友圈发长文爆料,痛陈自己和吴秀波的7年情侣关系中,还曾两度有其他女性插足。
这份血泪控诉从一开始就很奇怪:当吴秀波海外房产引风波、被指重婚时,曾澄清自己有家室。所谓的原配,另有其人。
如此看来,这位女演员身为伴侣对吴秀波的全心付出、放弃自我,更显出几分可悲。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最主要的当事人吴秀波并无什么动静,被陈昱霖指控的插足女性、演员张芷溪倒是直接站出来回应澄清。
到今天,微博热搜又莫名其妙地飘满了从吴秀波牵扯到的唐艺昕的八卦,字里行间暗示着大家快去关心唐艺昕的各种“锤”。
这种场面我们见得不少——在男权逻辑主导的不平等关系中,反而是弱势一方最容易成为被攻击的焦点,甚至互相撕咬起来。
就像前段时间风口浪尖上的金融圈饭局。
两个面容姣好的女性从业者,都是这个被男性主导的圈子里的少数派。在同一张酒桌上,一个因为与男性的亲密行为被骂,另一个因为偷拍行为被骂。在事中和事后,两人还在微信群隔空唇枪舌剑。
从头到尾,看客都在啧啧称奇、不住叹惋——好一出“卿本佳人”的大戏。可是却很少想想,这种令人不齿但从来如此的文化的始作俑者、主导者、追捧者,总能在舆论风波中全身而退。
那些成为猎奇谈资的两性社会新闻,往往是类似的走向:
在某种秩序中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人,服从、迎合、甚至不惜放弃自尊与自我。到头来成了牺牲品,还要和同为弱势的一方较个“谁更不可怜”的高下,也被大众理所应当地当做谈资。
哪怕有些女性和事件本身并无直接关系。无论当事人做了什么,与他有关的女性总是无法逃离风暴中心,无论是自觉地还是不自觉地。
就像刘强东风波还未过去,中秋节那天章泽天发的朋友圈又引来一阵血雨腥风。
4、每个旁观者
热点新闻一件件地发生,又一件件地过去。我们——置身事外的旁观者们——究竟该以怎样的眼光去看?
除了怜悯、愤怒,或许更需要的是警惕。
那些能够激起情绪的一连串事件,表象的联系总是容易观测到的。但除了愤怒于男人对女人施暴,少年强奸少女,更该追问的是种种事件里面的结构性问题。
当两性关系出现不平等,那些陈旧的观念什么时候才能不再替施暴者/犯罪者和稀泥,不再对受害者进行压迫?
当未成年人犯下的强奸、杀人等重罪越来越引起关注,这些争议是否应该推动我国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
当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的支持,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能否保证他们的自由和安全?他们是否能得到足够的协助去对抗不公?
类似的事件时不时地重复,舆论一次次地把遗留的情绪累积起来,因为根本性的问题一直存在。
每次热点事件暴露出的这些问题一点一滴累积起来,我们才会发现它关乎法制社会的建设,教育的普及,观念的转变。
网友们指点着别人的遭遇,但其实没有人是真正的旁观者。我们需要关切、追问与监督,因为我们都身处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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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小凡。来源: Vista看天下。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