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吃瓜群众在围观各种舆情事件时,经常有“不知今夕何夕”之感:吃瓜群众毫无疑问生活在21世纪10年代,而某些部门则似乎生活在上个世纪或上上世纪。各种显而易见的荒唐局面与现实中某些部门的颟顸无能,动辄形成鲜明对比,挑动人们的情感与神经。最近发生的江西婺源卫计委追缴2015年二胎罚款事件,也并不例外。

事情很简单:2018年9月13日,江西省婺源县的江永亮(新浪微博用户@彭虹斌)在微博发表“今天江西上饶婺源县人民法院委托卫计委来送行政裁定书?现在还在追缴2015年的二胎罚款,看到计生组织如此不顾国家政策大局,不顾老百姓死活?心都凉了半截”的言论,表达对婺源卫计委征收其社会抚养费的不满。

9月14日,江西婺源卫计委发表“关于江永亮网络反映婺源县卫计委不应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事的回复”。回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江永亮夫妇于2015年12月16日的生育行为属于计划外生育。婺源县赋春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1月27日依法向该夫妇下达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多次上门催缴无果后,该夫妇拒不履行。9月6日,赋春镇政府经县卫计委审核后,依法向婺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婺源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8年9月10日做出行政裁定(裁定书编号:(2018)赣1130行审55号),准予对江永亮、张旺琴夫妇强制执行。

此事件迅速成为热门微博,引来一干吃瓜群众围观。

生还是不生?这是个问题 ——江西追缴二胎罚款背后的三重苦难-激流网

我们记下关于此事件的几个重要时间节点:

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2015年12月16日,江永亮夫妇生育婚后第二孩。

2016年1月1日起,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施行。

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月27日,婺源县赋春镇人民政府向江永亮夫妇下达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

接下来,本文分别从法律层面、经济层面和政治层面分析此事。

首先,法律层面,这是最低层面。严格来讲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层面。

在该事件中,江永亮夫妇于2015年12月生下了婚后二孩(女方系再婚,再婚前曾生育一孩),虽然当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就已决定全面放开二孩,但当时从国家到地方,计生法与计生条例仍未修改,“全面二孩”仍未落地,所以这仍属计划外生育。

但是,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在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按此新规,江永亮夫妇生育婚后二孩的行为是没问题的,只是时间上提前了一些,类似于“抢生”二孩。

从法律角度看,《立法法》第93条规定:法律、法规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这是“有利溯及”原则。我国处理各类法律问题还有个原则是“从旧兼从轻”(不止刑法方面适用)。

“有利溯及”和“从旧兼从轻”原则,也符合国家卫计委此前的表态。新京报去年1月份报道,国家卫计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表示,在解决(抢生二孩)这个问题上应该遵从三个原则:首先是法不溯及既往,其次是“从旧兼从轻”,第三是有利于当事人原则,“在政策调整过程中,既有法律的衔接问题,也要保持工作的稳定,更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也就是说,国家卫计委杨文庄司长的表态是明确的,在“抢生二孩”这个问题上不应纠缠于旧规。然而,在江西省婺源县相关部门眼中,杨文庄司长的表态大概只能算个屁,到了2018年仍然要将2015年的旧事拉出来罚款了事。

为什么杨司长的表态只能算个屁呢?马克思爷爷教导我们,这种事归根结底都是钱闹的。

所以,我们再从经济层面谈谈此事。

我们知道,开放二胎其实是个迫不得已的选择。简单地说,就是经济发展不给力了、养老金不够用了。全面放开二胎前的2014年,我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就达到了1.37亿,占总人口的10%,意味着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的进程。老龄化有什么后果呢?首先,老龄化的人口结构会拖慢经济发展速度,劳动力供给不足,而我国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长期以来靠的就是人口众多带来的廉价劳动力优势,“人口红利”的丧失意味着经济发展减缓;其次,人口老龄化之后,对消费也产生会重大影响,相对于年轻人,老年人本身消费就低,而早在2013年,我国老年抚养比就达到了13.1%,且这一数据每年还在逐步上升,抚养比上升又会挤压年轻人消费,这是雪上加霜;再次,养老金也是个非常现实的问题,2014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25309.7亿元,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却为21754.7,且支出增长比大于了收入增长比,入不敷出是看得见的,这显然不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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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国家层面算的经济账。但是,基层政府的账不是这么算的。有个叫作“社会抚养费”(俗称计生罚款)的东东,长期是基层政府的一块肥肉。尽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同时规定,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这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主要目的就是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减少对社会抚养费的违法使用。但在社会抚养费的实际管理中,收支混乱情况并不是个例。据统计,全国每年征收社会抚养费高达200多亿元,其中大城市基本上缴财政,但基层则分配相当混乱。社会抚养费主要在县级财政流转,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大头”,还有一些地方的社会抚养费去向成谜。部分地方返还乡镇的比例高达90%。对此,乡镇一级政权很难不动心。在经济发展低迷的情况下,社会抚养费更像一块香喷喷的肥肉,谁想动它都难。

就在今年7月5日,河南柘城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启动抚养费征收工作。征收人群主要面向全县三孩及以上家庭,征收标准为夫妻双方上一年度纯收入的三倍。这则新闻也一度打入微博热搜榜,并成为热门话题。归根结底,问题的根源在于基层政府的利益与国家生育政策趋势相悖。

最后,我们从政治层面谈谈此问题。

所有的经济问题毫无疑问也是政治问题,根源于我们现存的社会生产关系。而现存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具体的、可见的,又脱胎于具体的历史条件,各种看似荒唐的情况也因此而产生。

这些具体的历史条件是:一,资本积累的困难加剧,人口老龄化是加剧这个因难的因素之一;二,作为总资本的代表,上层希望用各种办法尽量创造出资本积累的条件;三,然而,在上层建筑领域(特别明显地表现在基层政权中),又有一些特殊利益群体,阻碍了上层的这种努力。

于是,在现实中就出现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谈到的德国人民“苦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又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展。”的情况。而我们今天恐怕要改为“苦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又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展,更苦于资本主义的过度发展。”

马爷爷的这段话很经典,抄录如下: ,

在资本主义生产已经在我们那里完全确立的地方,例如在真正的工厂里,由于没有起抗衡作用的工厂法,情况比英国要坏得多。在其他一切方面,我们也同西欧大陆所有其他国家一样,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除了现代的灾难而外,压迫着我们的还有许多遗留下来的灾难,这些灾难的产生,是由于古老的陈旧的生产方式以及伴随着它们的过时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还在苟延残喘。不仅活人使我们受苦,而且死人也使我们受苦。死人抓住活人!

苦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好理解,市场经济中雇佣奴隶们的遭遇是随时随地可见的。

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展,也好理解。一些基层政府的作为,显然是不识大体、不讲大局的,这个大体与大局就是保障资本积累的正常进行。市场经济的后发国家的常见的自然经济、城乡分离、君主专制、政教合一、法制松弛等情况,都会阻碍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在一定程度上中国也不例外,尽管在后进国家中,中国的“表现”相对而言是很不错的。然而资本家们可以不承担这个代价,他们可以用脚来投票。苦难是留给那些无法用脚来投票的人们的。

苦于资本主义的过度发展,这是个新情况。

我们这个年代是资本关系在全球占据统治地位、市场已经渗透到每一个毛孔的年代。中国的廉价劳动的命运与地球另一面的华尔街的资本运动是高度绑定的。即便要在较低程度上脱离这个绑定,也需要满足一系列苛刻的条件,内需充足的市场、足够的劳动力供给、持续的城市化进程,而这些条件显然在逐渐丧失。也就是说,无论国内外资本,都苦于资本主义的过度发展。而这个苦难是仍然是要雇佣奴隶们来承担的。

生还是不生?无论对于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是个问题。在这问题的背后不是小问题:我们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和苦于资本主义的过度发展,三重苦难的叠加,未来何去何从?这是需要我们思考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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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还是不生?这是个问题 ——江西追缴二胎罚款背后的三重苦难-激流网(作者:五百二。本文为激流网原创首发,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