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性侵调查:暴露1起,背后至少还隐藏6起-激流网图:表明乐乐怀孕的彩超报告

近日,河南女童乐乐被老师性侵长达两年以至怀孕的新闻,再次引起了公众对性侵儿童犯罪问题的关注。

回顾既往关于儿童遭受性侵的调查统计史,可以让这一现实问题的严重性得到更直观的呈现——尽管迄今为止并没有完整的全局性统计。

2013~2016,全国审结性侵儿童案件过万

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6个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同时公布:

“2013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10782件。”

在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管应时表示,性侵儿童案件的特点是:

“一是熟人作案比例相对较高,多是利用特殊身份或特殊关系实施犯罪;二是有性犯罪前科者再次实施性犯罪的比率相对较高;三是因犯罪未被及时发现,受害人往往被侵害的次数多,持续时间长。”

此外,各个地方也有相关数据披露。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6月公布:

“2014年以来,市二中院少年庭共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一、二审案件22件。其中,强奸14件、猥亵儿童8件;被害人共26人,其中男童5人、女童21人;从收案趋势看,2015年较2014年增长50%。”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5月公布:

“2012年至2014年间,天津法院共审结性侵儿童犯罪一审案件160件,其中强奸案件101件,猥亵儿童案件59件,共判处被告人173人。强奸案件中被害人年龄多集中在 11岁至13岁,个别案件中被害人年龄只有5岁。”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4年12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

“2012年至2014年,湖北各级法院从严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坚决依法从重处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子,共审结、判决强奸、猥亵儿童犯罪案件360余起,依法惩处犯罪分子360余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分子100余人。”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司法程序的“女童案件”中,涉及性侵者占据了压倒性的比例。统计显示:2008~2011年6月间,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涉及“不满18岁”女童被害人案件共2267件2673人。其中涉及性侵害的案件高达1780件,占受理案件数的75.34%——考虑到女童家长在推动“非性侵伤害”进入司法程序时更少顾忌,其实际比例应该更高。

中国儿童性侵调查:暴露1起,背后至少还隐藏6起-激流网图:“女童保护”《2016年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受侵害的不仅仅是女童

留守女童是最主要的受害者

在这些性侵受害者中,留守儿童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公益组织“女童保护”(“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的《2013-2014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中显示:

“乡村地区是性侵儿童案件爆发的重灾区。过去一年曝光的192起性侵儿童案件中,至少有106起发生在乡镇、农村地区,占总量的55.21%。”

2017年,“女童保护”发布《2016年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指出:

“在公开报道的案件中,受害者为农村(乡镇及以下)儿童的有329起,占比75.98%;受害者为城市(含县城)的为100起,占比23.09%。据'

女童保护'连续4年的统计,这是公开报道的案件中农村地区首次高于城市地区。这说明,农村性侵儿童案件在2016年较以往受到了更多关注。”

一些地区公布的具体数据,也说明留守女童是儿童性侵案件中的主要受害者。

重庆市女检察官协会、重庆妇女理论研究会调研组联合发布的《重庆市农村留守女性遭受性侵犯情况调查》中,指出:

“2005年至2007年9月,12个区县检查机关共办理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等性犯罪案件601件677人,对农村留守女性发生的性犯罪案件388件386人,其中2005年为123件123人,占这类案件的53.9%;2006年为126件121人,占这类案件的65.3%;2007年为139件142人,占这类案件的77.2%。可见,农村留守女性遭受性犯罪的比例逐年上升。”

在受侵害的留守女性中,女童占了大多数:

“在2005年至2007年9月期间遭受性侵犯的农村留守女性中,有228人为未成年人,占总人数的59%,其中女童有169人,占74%。重庆市某县检察院2005年以来所办理的14件农村女性遭受性侵犯的案件,受害人全部为女童,多集中在5至12岁,最小的仅3岁。”

此外,安徽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2014年也曾披露:

“该院近3年共办理猥亵、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共14件17人,而猥亵、性侵对象是农村留守女童的占10件13人,分别占比71.4%和76.5%。在上述10起案件中,已查实的受害女童有9人,其中,年龄最大的13岁,最小的仅3岁,平均年龄7岁,除一名3岁幼儿外,其他均为在校中小学生。”

“因受害女童父母长期外出务工,犯罪分子得以多次作案,且作案时间往往跨度较长,其中有一起从2010年年初持续到2013年案发前,时间长达4年;另一起从2008年开始至2012年案发,持续5年之久。”

中国儿童性侵调查:暴露1起,背后至少还隐藏6起-激流网图:“女童保护”《2016年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对儿童实施性侵的主要为熟人

暴露1起,至少还隐藏6起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统计的性侵案件数量,都是曾经立案或者公开报道过的。

上面提及的《重庆市农村留守女性遭受性侵犯情况调查》中说到:

“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我们感到存在一些隐性案件,没有被发现或已经发现,但因种种原因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女童保护”也在报告中指出:

“学界的共识是,由于诸多因素,性侵儿童案件难以全部被公开报道和统计,被公开的案件仅为实际发生案件的冰山一角。”

2006年,广东妇联等机构在广东三所高校所作的以“回顾16岁前经历”为主要形式的调查问卷显示(共回收1005份有效问卷):

“有17.4%的学生报告曾受到言语性骚扰;118%的学生报告曾有人故意向他们暴露其生殖器;有17.1%的学生报告曾被他人触摸身体的隐私部位;有3.8%的学生报告曾被试图性交;有1.6%的学生报告曾被迫与他人发生性交行为。”

毋庸置疑的是,必然有相当数量的被调查者在填写问卷时选择回避了自己曾遭受的性侵史。

这些未被曝光的“隐性案件”有多少呢?四川警察学院学者汤芙蓉在《性侵留守儿童犯罪高发的社会心理原因及预防对策》中引用过一个数字:

“中国人民大学曾对5800名中小学生作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性侵儿童案件隐案的比例大概是1:7,即暴露出来1起,背后至少还隐藏着6起。”

这是一个很可怕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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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性侵调查:暴露1起,背后至少还隐藏6起-激流网(来源:短史记 。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