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城镇留守儿童已增至2826 万,占留守儿童总体的41.1%。
同时,在1.33亿总量的中国城镇儿童中,城镇留守儿童占比达21.2%,生活在城镇的流动儿童占比21.8%。这意味着每5名城镇儿童中,就有1 名城镇留守儿童和1名流动儿童。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近日发布的出版物《2015年中国儿童人口状况——事实与数据》透露了上述趋势。
这份研究报告主要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段成荣和吕利丹博士承担的“2015 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委托课题”成果编写。数据主要来源为中国国家统计局开展的 2015 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并辅以历年人口普查和 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
2005年和2015年,中国分别在两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中间年份,开展了1%人口抽样调查,被称为“小普查”。
段成荣告诉财新记者,其在上述研究成果中专章介绍“城镇留守儿童”这一群体,是想传递一个核心信息:因为流动人口的结构变化,来自城镇的流动人口,在整个流动人口群体中所占的比例将继续增加,“城镇留守儿童也同样值得关注,数量越来越大”。
上述研究成果采用的“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留在原籍不能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而城镇留守儿童指留守儿童中户籍所在地为城镇的儿童。
根据上述研究结果,到2015年,中国共有儿童(0-17岁)2.71亿人,其中流动儿童3426万人,留守儿童按户籍所在地划分,农村留守儿童达4051万人,城镇留守儿童2826 万人。
段成荣指出,近10到15年间,城镇留守儿童这个新群体规模逐渐壮大。2000年,这一群体数量仅为不为人知的310万。而随着中国城镇化持续推进,未来几年,其在留守儿童群体中的占比可能继续增加。
“这样的流动人口家长外出以后,他们的孩子也跟农村的留守儿童一样,留在老家跟随别的亲属,也有单亲外出流动、单亲留守情况。”段成荣表示。
从儿童抚养状况来看,在因父母流动不能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城镇留守儿童中,31.1%的儿童和母亲居住,25.1%的儿童和父亲居住,12.5%和祖父母一起居住,22.8%和其他成年人一起居住,而单独居住与和其他儿童居住分别占比1.6%、6.9%。
上述研究成果同时披露,在城镇留守儿童中,有744万0-2岁的幼儿,有555万儿童正在接受学前教育,“小学阶段”有757万人,“初中阶段”344万人,“高中阶段”425万人。
目前,中国有近一半的儿童居住在城镇地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儿童占全国儿童的比例从 1982 年的 16.6%增至 2015 年的 49.1%,而农村儿童规模在较为迅速并且持续地下降。
城镇留守儿童的规模近年呈递增趋势,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自2005年起迅速增加至1470万人,到2010年达2042万人。
段成荣等人分析,这一现象是由于近十年来中国城镇人口参与流动者越来越多,也与人口城乡结构变化的趋势一致,反映了近年中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趋势。此外,伴随“就地城镇化”,少量留守儿童原有的“农村”属性不复存在,户籍身份转化为城镇留守儿童。
中国早期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农村,流动儿童常常因此被等同于来自农村的儿童,留守儿童也常常被等同于农村留守儿童。迄今为止,中国有关留守儿童的制度设计均指向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对城镇留守儿童的制度设计。
段成荣认为,应对新的趋势,政府应着手开展针对城镇留守儿童的制度设计,“情况不一样了,城镇留守儿童已经有相当大的规模”。基于同样的理念和视角,也应对城镇留守儿童投以关注,再根据具体的问题采取具体措施,例如在安全问题上,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危险因素是悬崖、水塘等,而城镇留守儿童更多是道路安全。
上述《报告》同时指出,到2015年,中国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均有所减少。流动儿童从2010年的3581万减少到3426万人,而农村留守儿童从2010年的4827万人减少到4051万人,规模缩小776万。
此外,人口流动对农村儿童的影响仍然更大。2015年的数据显示,流动儿童中,户籍地在农村的 2087 万人,占全部流动儿童的 60.9%。 留守儿童中,在农村地区生活的占58.9%。农村留守儿童占全部农村儿童的 29.4%,这意味着每 10 名农村儿童中就有 3 名是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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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丽娜、 陈少远。来源:财新网。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