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3日开始,本公众号接连遭到多人密集“投诉”。

投诉的原因直指一篇文章——“谁是龙泉黑社会的保护伞?”——这是我们此前刚刚发出的一封实名举报信。

几个人,同时针对这一篇文章,轮番投诉的理由只有一个——

“内容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

做公众号这么长时间,被删的文章有多少记不清楚。但被人直接投诉“侵权”、甚至遭遇有关方面“跨省”威胁的事儿还是能记起来的。这里面来头比较大、来势比较“凶猛”的曾有两个。

第一个是吴小晖。

吴小晖是谁,估计没几个人不知道。

2016年的这个时候,因为一篇揭露安邦集团及其董事长吴小晖的文章,我们遭到了安邦和吴小晖本人“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的投诉。其理由很具体:

“质疑安邦资金来源,对个人隐私信息收集,有政治误导性,文章内含误导性言论,对安邦及吴小晖产生不利的声誉影响”。

吴小晖判了,陈鸿志抓了,谁将步其后尘?-激流网

但是在被吴小晖投诉一年多后,这位世人皆知的“外孙女婿”终因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8年,万亿资产收归国有。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楼塌了。

谁是谁非,已有定论。

第二个是陈鸿志。

陈鸿志是凌志集团董事长,也是一位积累资金上百亿,称霸一方“享誉全国”的山西黑老大。

此番投诉缘起于2018年5月30日,我们刊发了一篇文章——“《暴裂无声》现实版:煤老板陈鸿志的黑色发家路”。

看标题就知道,这篇文章不是给陈鸿志歌功颂德的,而是揭露其在“白手起家”的“创业”路上,如何以血腥与暴力之手段强拆民居、殴打村民、抢占煤矿、非法拘禁、绑架杀人、隐瞒矿难,以及操纵集体上访、打击地方领导、控制基层政权等等触目惊心、惊悚恐怖的犯罪行为。

文章发出,我们即遭陈鸿志投诉,依然是“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除了直接打电话威胁之外,其公司法务部甚至给乌有之乡、红歌会、激流网等所有转载这篇文章的网站和公众号都发送了扬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律师函”。

但,其势凶猛焉,“其亡也忽焉”。距陈鸿志发起投诉还不足两个月——2018年7月21日,我们就得到了这位“优秀企业家”因涉黑犯罪被抓捕的消息。

吴小晖判了,陈鸿志抓了,谁将步其后尘?-激流网

8月28日,公安部通过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正式向社会通报了陈鸿志黑恶集团的覆灭。这个曾经耗资20多个亿令黄河改道、只为占得“好风水”保佑自己平安的一方豪强不但难保善终,还连累他的姐姐、父亲等70人也都跟着他进了监狱,仅其第一波被查封的资产就多达78.4亿元。

毫无疑问,等待陈鸿志的,是死刑还是无期,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公安部通报中,肯定了陈鸿志犯罪集团的覆灭源于“网络举报”。而现在,竟然又有人急不可耐、甚至组团投诉他们被“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难道这些人果真纯洁的像朵白莲花儿一样、完全没有《谁是龙泉黑社会的保护伞?》中揭露的那些不法行径?

这些投诉者中,首当其冲的是

胡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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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敏原系浙江省龙泉市经贸局的一名科长。2006年因受贿20万等职务犯罪行为曾被当地检察院刑拘,但最终以“病退”逃脱法律制裁。随即出任龙泉最大的民营企业浙江佳和矿业集团龙泉市铜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后转任龙泉市佳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

而在《谁是龙泉黑社会的保护伞?》中,多位受害人实名举报的一系列涉黑诈骗案件,正是源于胡建敏和他掌控的“佳和小额”这个民间融资放贷平台。

胡建敏不但反过来投诉这篇举报他的文章是“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还向后台留言、甚至直接发微信,以强硬姿态要求删帖。

吴小晖判了,陈鸿志抓了,谁将步其后尘?-激流网

与此同时,他和另一名涉案者林建伟甚至专门注册新浪微博发布声明,公开指控红色参考发布“不实文章”,是“利用现阶段我国正在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的背景,借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恶意诬陷他人,以达到自己不正当的目的。”“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彻查事实真相,呼吁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并将查明的真相公知于社会,追究散播不实言论者及幕后策划者等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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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承认,胡建敏不是一个只知赚钱的商人。他不愧是有体制内背景的,竟然判断出举报人是在“利用现阶段我国正在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的背景”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你的政治敏锐性不错啊。

是的,如果没有这个全国范围内扫黑除恶活动深入开展的大背景,如果不是最高层既要扫黑除恶、又要打“伞”断血的决心,像陈鸿志这样一手遮天的黑老大怎可能被连根拔除?龙泉这些年来喊冤无门、求告无路的多名受害人又怎敢公开站出来实名举报?

更值得一说的,是胡建敏“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彻查事实真相,呼吁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并将查明的真相公知于社会”的公开表态。——这正是我们希望达到的目的啊!感谢胡建敏——你是想我们之所想,更替龙泉那些受害人表达了心声!——给你点赞!!

至于他在投诉和“声明”中对红色参考的那些指控,我们在此不做任何质证。因为谁是谁非,不是口水仗能够判定的。到底是受害人公开举报违法犯罪行为,还是“别有用心者”诽谤侵权污人清白,只能有请有关部门尽快对举报的问题本身进行立案调查了。查证核实后,如果举报人确属诬告,那他们是“造谣”我们算“传谣”,该怎么追责就怎么追责,谁也不用含糊。但如果举报属实,也只能目送胡建敏等人去步吴小晖、陈鸿志的后尘了。

但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个能够立案调查的“有关部门”绝非龙泉市公安局。因为举报人直接点名的龙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本来就是龙泉市公安局长林峰、政委季春宝、原经侦大队长现任副局长季明龙和原金融办主任金建满。作为当事人和当事机关,他们自然也属于配合调查的对象,并不具备居中裁判的资格。

何况龙泉市公安局长林峰,也在此次组团投诉“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的队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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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林峰局长倒是真正应该点赞。虽然他认为多位受害人对他“举报不实”,但却没有去动用一位公安局长的手中公权任意删帖了事,而是以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投诉。这样的操作方式,不能不说是林局长个人素质的体现,也自然表明了,当下政治生态对大部分基层官员还是有影响的。

该肯定的要肯定,但林局长在投诉中描述:“这个案件,我们龙泉市公安局已作出不立案决定。而且经他们向丽水市公安局复核过,维持不立案决定。另外涉及当事人均已移送检察起诉。此稿完全失实。”——我们则不能不提出质疑:

一,以龙泉市公安局原来已作出过“不立案决定”为由,证明举报“完全失实”,这是否恰恰反证了,受害人集体举报龙泉市公安局诸位领导是涉黑诈骗团伙的“保护伞”,并非空穴来风?如果龙泉市公安局原来能够接受受害人的控诉,立案查处涉黑诈骗团伙,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他们还会从龙泉告到丽水,从丽水告到杭州,直到今天诉诸网上舆论监督,说你们是保护伞吗?

二,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材料显示,龙泉一派出所所长季卫民受林局长指示,要为上级领导摆平受害人的上访告状,这个“领导”是不是丽水市委副秘书长罗孝林?罗孝林是不是涉黑诈骗团伙核心成员林建伟的妹夫、原松阳县委书记、现浙江省民宗委副主任钟昌明一手提拔起来的老部下和好朋友?

三,在《谁是龙泉黑社会的保护伞?》公开发出后,有一个叫张德伟的龙泉人在文章下面留言,诉说自己被黑社会敲诈500万元公安局却不予立案的遭遇,抱怨龙泉“何以见青天”?结果此人第二天即被龙泉市公安局以诈骗罪名刑拘——张德伟是否真的涉嫌犯罪暂且不说,但他报案遭受500万敲诈可绝对不是小事儿,公安局是否该立案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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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多名举报人提供的材料具体而详实,当然无须在此一一罗列。即便龙泉不管、丽水不管、乃至浙江也不管,但我们相信,最终总会有人关注这些线索。

举报人到底是不是遭遇了黑社会,黑社会的保护伞究竟是不是他们所指的这些人?还请林峰局长和另一位也在反复投诉我们“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的金融办主任金建满,静待上级调查核实。胡建敏、林建伟的呼吁就是我们此刻共同的心声:“将查明的真相公知于社会”!

吴小晖判了,陈鸿志抓了,谁将步其后尘?-激流网

在龙泉市公安局的大门口,赫然立着一块巨石,上刻“忠诚”二字。这块巨石早已成为龙泉市公安局的标志,但可能连很多龙泉人也不知道,它正是涉黑诈骗团伙“佳和小贷”总经理胡建敏所属的龙泉市最大民营企业——佳和集团“赠”予龙泉市公安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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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龙泉市公安局在有舆论监督介入后,已经悄悄磨掉了巨石背面刻写的“佳和集团”的落款,但那磨不干净的痕迹,反而提醒着人们,什么叫作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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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石无言。

但我们想问:

龙泉市公安局的领导们,你们“忠诚”的,到底是党和人民,还是黑社会与不法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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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晖判了,陈鸿志抓了,谁将步其后尘?-激流网(作者:红色参考。来源:造二代。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