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战争时期,为适应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中共中央对保密工作进行重大调整,提出并实行“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保密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并针对抗日民主根据地、国统区、沦陷区面临的不同形势和任务,分别确定了保密工作策略。保密工作方针的两次调整抗战时期,党的保密工作方针策略相继进行了两次调整。第一次是全面抗战爆发前后,根据党的瓦窑堡会议和洛川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提出了“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保密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指导原则,确定了更为灵活的保密工作策略。

实际上,早在1936年前后,刘少奇认真总结中共白区斗争的历史经验,撰写了多篇关于白区斗争的文章,提出一整套策略方针,阐明了白区斗争中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的关系。他指出,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是有区别的,不能混淆。要让公开的更公开,秘密的更秘密。但两者也必须有机地联系起来,配合起来,要做到公开工作不脱离正确指导,而得到党的支持;秘密工作不脱离广大群众,而能够得到群众的掩护。

为什么如此强调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的结合?1937年5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白区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在白区,党和群众的工作要实行彻底的转变。”因为“一方面是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灭亡中国的大陆政策,与我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坚决执行,已经引起了全国政治情况与社会关系的重大变动。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在各种群众工作中还存在着严重的关门主义、高慢的宗派主义与冒险主义的恶劣传统”。所以,“为了争取与组织千百万群众在党的领导之下进入民族革命的战场,我们必须正确建立党和群众的关系,正确组织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的联系”。

会议报告引起一些与会者的不同意见。争论的焦点是对过去白区工作的评价。有些同志不同意会议报告提出的过去白区工作中“存在着错误的恶劣的传统,需要肃清与改变”。毛泽东在这场争论中支持了会议报告。白区工作会议报告和毛泽东肯定会议报告的讲话,冲破了统治白区工作10年之久的“左”的思想禁锢,把长期盛行的关门主义、冒险主义的“革命”面具撕碎,引起党内对“左”倾错误的警觉和反思。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抗战初期党的保密工作方针策略从过去错误地割裂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的关系彻底转向辩证地统一两者关系,并根据不同的环境,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随着日寇对我军及敌后党组织的情报活动进一步加剧,以及国民党相继发动三次反共高潮,中共中央根据对敌斗争的新形势、新特点,相应地对白区保密工作方针策略进行了第二次调整。

1939年8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巩固党的决定》指出:“估计到党的组织的现状与目前环境,党的发展一般的应当停止,而以整理紧缩严密和巩固党的工作,为今后一定时期的中心任务。”“必须加紧党的秘密工作,使秘密工作与公开工作有正确的关系,一方面党的公开机关与秘密组织,必须严格地划分和清楚地分离;公开党员和秘密党员必须明白地分工,而不应由公开党员兼任党的秘密工作。另一方面秘密党员必须有很好的群众联系与合法地位。”

1940年,中共中央相继在一系列文件中指出:“现在的政治环境是向更坏的方向逆转。”“在国民党统治区的方针,则和战争区域、敌后区域不同。在那里,是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反对急性和暴露。”此后,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白区工作十六字方针。

沦陷区:党的组织是秘密的,群众工作是公开的沦陷区(敌占区)是抗日战争时期被日本侵略军占领的地区。在沦陷区,一切革命组织不保密就无法生存,但是一切工作必须以抗日为中心,工作不公开就无法发动、领导群众共同抗日。为了正确处理沦陷区保密与公开的关系,1937年8月1日,《中央关于南方各游击区工作的指示》指出:在日寇占领区域,中国共产党必须放手发动群众、领导群众,但党的组织“必须全部变为秘密”。

中共中央北方局在《关于加强秘密工作通知》中,具体规定了处理秘密工作的办法:一切共产党员必须站在抗日斗争最前头英勇斗争,但不得以党员身份和面目出现;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主主张要公开宣传,但军队中的党组织、抗日民主政权中的“党团”应是秘密的;各级党组织的文件中如有党员人数、组织概况、党的领导人活动等内容,均视为“绝密”文件,应送到抗日民主根据地保存;党内刊物不要注明某省委、特委出版等字样,可用代号或假名伪称;党的组织是绝对秘密的,党员身份是秘密的,但一切共产党员必须成为抗日积极分子,在一切公开组织和群众运动中,共产党员在不暴露身份的情况下要完全公开地、大刀阔斧地工作;等等。根据中共中央精神,各地党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创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在日寇力量相对薄弱的农村及小城市,各地大力发展党的组织,广泛发动群众,积极组织和开展游击战争。例如,“七七事变”后,在刘少奇和中共北方局的领导下,华北地下党很快将工作重点由沦陷区的城市向农村转移,除了必须留下做地下工作的少数干部外,凡是能够参加游击战争的,都派到农村去。农村党的力量的壮大开创了抗日新局面。1938年7月至10月,中共河北省委在冀东地区,领导和发动了一场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抗日民族起义——冀东抗日大暴动。抗日烽火遍及潮白河至山海关的20多个县,攻克了9座县城和几乎所有的重要集镇,摧毁了大部分日伪政权,参加暴动总人数达20余万,组织起10余万人的抗日武装,沉重打击了日伪在冀东的统治,为开创冀热辽抗日根据地奠定了基础。

在与抗日民主根据地接壤或与敌占区交错的游击区,则采取革命的两面政策,一方面秘密地加强对伪军、伪政权组织的工作,引导其在极端保密的情况下在适当范围内为我服务;另一方面,要求抗日团体及政权组织加强保密工作,采取隐蔽方式,保存自己。华北地区还创造性地组织敌后武工队,通过军事斗争与政治斗争相结合、公开斗争与秘密斗争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发展秘密组织,开展锄奸反特,破坏日伪统治秩序,建立了“隐秘根据地”。

在日寇力量强大的中心城市,中共中央明确指示,要按照隐蔽精干的方针,坚决地实行退却,全部转入地下状态。各地认真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方针策略,把北平、天津、济南、保定、石家庄、张家口、太原、南京、杭州、广州、武汉等沦陷区的党组织和干部,秘密撤往农村。

留在中心城市的党组织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在建立党的秘密交通、设立秘密电台、秘密发行抗日宣传品等秘密工作中,采取各种措施,严格保守秘密。例如,在电台保密工作中,电台代号、密码使用、呼叫讯号、联络暗语等是特定的,敌人破译极为困难。

同时,沦陷区的党组织也在不断探索以公开工作掩护秘密工作的方式方法:把党组织隐蔽在公开的抗日救亡群众组织中,秘密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把党组织隐蔽在群众抗日斗争中,既要保护党组织自身安全,又要注意保护群众和群众组织的安全;使用“灰色”的办法,能够“开办一个补习学校,组织一个灰色团体,出版一本灰色杂志,我们都必须去利用”等,取得了很好效果。

国统区:党的工作是秘密的,办事机构是公开的在国统区,党的工作要绝对秘密,设立在国统区的八路军、新四军联络办事机构则要公开,以利于形成、巩固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编入国民革命军序列后,根据国共双方的协议,我党相继在西安、南京、武汉、长沙、桂林、重庆、兰州等各大城市设立了八路军、新四军办事处机构,人们习惯称之为“八办”。这些办事处对外是八路军、新四军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发生工作关系的机构,但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及地方党组织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办事机关,是党和八路军、新四军对外宣传的“窗口”。

红岩村是中共中央南方局和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所在地。1939年初,中共中央南方局和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在重庆成立,周恩来任书记,董必武、叶剑英、秦邦宪、凯丰、吴克坚等为常委。因为国民党不允许中共党组织公开活动,所以南方局的工作是秘密的,设在公开机关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内,同年秋迁往红岩村13号。

南方局的工作人员对外公开身份或是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或是“八办”的工作人员,或是新华日报记者、编辑、总编辑、社长、总经理。可以说,“八办”与南方局是一套班子,是南方局一个公开对外的机构,但又肩负特殊使命,负责南方局的秘密工作,因此,南方局在保密工作方面担负了繁重的任务。

南方局从所处的秘密环境出发,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十六字方针,创造性地提出,在国民党统治区工作的中共党员,要实行“三勤”(勤业、勤学、勤交友)、“三化”(职业化、社会化、合法化)。南方局还针对秘密工作的特殊情况,要求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上层工作和下层工作严格分开;具有公开身份的干部,不要同地下党员发生联系;从事秘密工作的党员,一般也不到“八办”来等。同时,按照周恩来指示,南方局成立了秘密工作委员会,制定了保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若干保密措施,其中就包括夫妻之间不能谈论党的机密。

袁超俊曾具体负责南方局的秘密交通工作,据他回忆,秘密交通人员都是以固定职业做掩护,按照职业要求扮演各种社会角色,而且时间很长,有的几年,乃至十几年,期间不能有一点破绽。这就要求秘密交通人员扮什么像什么,言谈、气质、行为、服饰、发型,甚至一举一动都要与扮演的角色相符合。如,有的同志扮演哥老会的人,首先就要学会哥老会的语言,这样才能与哥老会的人接头会晤。

为保证机密文件的安全,秘密交通人员先是用极小的字写在极薄的纸上,然后将其卷好,用蜡封上,其大小不得超过花生粒。根据国民党搜查的规律,将其藏到他们不太注意的地方,如自来水笔的笔管里、牙膏筒内,或者缝在衣服的边角里。由于隐藏得好,没出过什么事。

严密的保密防范措施是与周恩来的高度重视分不开的,他多次就秘密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出具体要求。1941年,国民党反共气焰愈燃愈烈,周恩来在红岩村召开的南方局留守人员大会上强调:“我们一定要做最坏的准备,要准备反动派可能搞突然袭击。他们袭击我们,主要是要搞我们党的机密:密码、文件、地下党员名单等。因此,必要时我们也要进行适当的抵抗,把机密文件毁完了,就准备坐牢……他们要问你们是不是共产党员,男同志都承认是共产党员,女同志承认是家属,因为我们是公开的共产党机关。问你们党的组织情况,就说我们的中央在延安,主席是毛泽东,这里有支部,书记是周恩来。再问还有哪些负责人,就说有董必武、邓颖超。再要问就说不知道,让他们问支部书记周恩来。我们在牢里,要坚持不泄露党的机密,好好保养身体。”

抗日民主根据地:半公开半秘密的组织形式与群众路线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党的组织机构采取半公开半秘密方式,党员在民主政权中分为公开和秘密两种。特别是实行“三三制”政权的,政府委员或参议会议员中,有1/3是共产党的代表,这些党员代表身份是公开的。公开的党员与政府中的“党团”组织秘密联系。此外,在民主政权的各个工作机构中秘密发展党员,发展工作和发展对象不能公开,特别是不准泄露在民主政权机关中的党组织。秘密党员不能直接与延安各学校、机关及公开的共产党机关通信。无论是公开的或秘密的党员,都有责任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带头执行党的保密工作规定,在军情紧急时对群众和党外人士起保护和掩护作用。

同时,各抗日民主根据地坚持把党的保密工作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对人民群众的保密教育,发动群众做好保密工作。党的保密工作必须依靠群众,是井冈山时期形成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在抗日战争时期,党再次提出保密工作要依靠人民群众,把保密工作要求与人民群众对日寇的憎恨和抗日热情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反击日、伪、顽的渗透和破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查路条、抓特务、探敌情、送情报、保护共产党员、掩护革命战士,根据地形成了良好的保密氛围。在日军对抗日民主根据地“扫荡”期间,日军“扫荡”冀中深县王家铺子,逼迫被抓的20多名群众说出八路军藏在哪里,连续杀了14人,群众仍然没有吐露一个字,用生命保护了党和八路军的秘密。

1941年,刘少奇、陈毅签发的《新四军关于保守军事秘密的规定》总结出一条经验:人民军队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我们必须“进行深入的群众动员和教育,群众也能替军队保守军事秘密”。

而在我党力量占优势的根据地如延安,党的组织与工作都是合法与公开的,但由于外部反对势力的包围,以及内部暗藏敌人的存在,在党的某些工作部门中还需要秘密工作。1939年2月,中共中央成立社会部,负责防奸细反特务工作以及“管理机要部门工作,保障秘密工作的执行”。中央社会部在加强防奸细反特务工作的同时,还以中共中央和中央领导名义连续下发了10余份加强保密工作的文件,这些文件在建立各级工作机构、加强机关保卫保密工作、教育全体党员提高革命警惕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全面加强保密工作,1941年9月,中共中央成立中央书记处办公厅。党的保密工作改由中央书记处办公厅承担,具体工作由秘书长、秘书处和机要处共同负责。秘书长负责对各地方、各部队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对失泄密事件进行严肃处理;秘书处负责秘书系统的保密工作,包括开展保密工作方针政策的研究,代中共中央或办公厅起草保密工作文电等;机要处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自此,我党我军的保密工作体系不断完善,逐步走向成熟,为抗战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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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与火的保密印记:抗日战争时期党的保密工作方针策略的调整-激流网(来源:保密观。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