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年的春节到来了。网媒似乎缺少点“雄鸡一鸣天下白”的喜气,倒是颇有点鸡犬不宁的味道:鸡年春晚照例被吐槽得不成样子;春晚开播的前一刻,哈尔滨警察曲玉权在执勤中牺牲;紧接着,大年初二,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咬人事件,一人一虎死亡。网媒就此撕逼开来,好不热闹。

五百二同志对牺牲的警察充满敬意,绝无说三道四之意;对老虎也充满敬畏,绝不敢翻越三米高的墙去拜访。然而正能量们借此宣称“当一个社会,警察权威荡然无存时,社会秩序也必将荡然无存。”(后沙月光论古今:哈尔滨警察牺牲在除夕夜的警示和教训),“到底是人们向社会秩序靠拢,还是社会秩序向违规者让步?”(后沙月光论古今:老虎有话说),借警察牺牲之事强调佩枪权,借老虎咬人事件强调秩序高于一切。后沙月光先生一向以正能量自居,可以理解,但是我们敬爱的旷新年老师也不能免俗:“有了这些罔顾法律和规矩、将自己的私欲和意志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人,这些敢于以身试虎被老虎咬伤反而控告动物园的人,……我们这个国家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自求多福吧,我们这个奇葩的民族。”(http://jiliuwang.net/archives/48012)旷老师将“改革开放”中的种种奇葩归结于“我们这个奇葩的民族”的“罔顾法律和规矩、将自己的私欲和意志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人”,也颇让人感到疑惑。

五百二同志一向对正能量们心存警惕,尤其厌恶正人君子,因此,难免要写一点让他们生厌的文字了。

警察、老虎,皆为秩序的象征。警察,国家机器的代表,统治秩序的维护者,老虎,弱肉强食秩序的象征。雅戈尔动物园的老虎至死不明白的是,动物世界的王者,在人类面前,甚至在人类的弱者面前,也是个弱者,终究不免一死。老虎如果维护的是弱肉强食的秩序,可谓死得其所,理应无怨无悔。

人类自产生国家以来,军队、警察这样的暴力机器就成了统治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此说尽管简单粗暴,但直指问题的核心。

可是,在有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统治者一般不愿公然承认这样的事实,更愿意强调国家的另外一些职能,比如抢险救灾、维护治安、调解纠纷,等等。可是,这些职能并不是国家所独有的。比如在革命高涨时期,群众会自行维护新的秩序,甚至连小偷也会罢偷。而在国家消亡之后,这些社会职能照样存在。任何社会都需要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需要维护一定的公序良俗。因此,并非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定义太狭隘,而是这些职能根本就不是国家的本质特征,与国家的存在与否并无必然联系。

执行这些职能的军人与警察,履行的并不是一个标准的国家机器的职能,而是一个中性的社会管理职能,正如生产需要工人来调度、交通需要交警来指挥一样。此时的军人和警察,与执行阶级镇压职能的军人和警察,身份也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是统治机器的组成部分(尽管军警的大部出身于底层),后者可视为工人阶级的一份子。

我国的警民关系如此微妙复杂,引来如此多的口水仗,也是由警察这种合二为一的身份引起的:对于警察维护有产者利益,贪脏枉法、欺压百姓,参与强拆、截访、镇压罢工等行为,群众是深恶痛绝的态度;对于警察抓小偷、打黑除恶、帮百姓翻墙开锁等行为,群众是热烈拥护的态度。哈尔滨警察曲玉权在大年三十的执勤中牺牲,广大群众一边倒的是哀悼与惋惜,盖因曲玉权牺牲时执行的是第二种职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点不假。

简而言之,警察维护的是两种秩序:一个是政治上的统治秩序,一个是社会的公秩良俗。

这两种秩序貌似合二为一,但两者经常会产生巨大的张力:当上层顺应民心、政治开明,阶级矛盾尚未激化时,社会便海晏河清,甚至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当上层腐化堕落、昏庸无能,阶级矛盾尖锐时,社会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在有产阶级专政的社会里,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是一种常态。“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诗圣杜甫同时是一个幼稚的政治家,他不懂得尧舜只存在于远古的传说中,“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才是所谓盛世的真实写照,有产者的秩序只能靠暴力的来维持。

现代中国,两种秩序的矛盾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发生着变迁:

当无产阶级专政和公有制得到良好的维护时,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并非只是传说,刑事案件少得可怜,黄赌毒绝迹,拐卖妇女儿童绝迹,一个县十来名民警是常态,武警是多余的,保安、协警、辅警更是闻所未闻。毛老人家豪迈地宣称:我们不要一个警察世界!

当我们要维护的是市场经济的丛林法则时,尘嚣烦躁、物欲横流就成为社会主流,鸡汤大师教导我们出於泥而不染以保持内心的宁静,却阻止不了犯罪率的一路攀升,阻止不了黄赌毒的泛滥,阻止不了警察暴力机器急剧膨胀。

在据说是有史以来最黑暗、最专制、最独裁的文革岁月中,毛老人家却在大肆“砍监放犯”,黑龙江“(文化大革命期间),……开监放犯十余万”,“从1967年至1970年,全省59个单位先后砍掉57个……”,吉林所砍“占全省劳改单位总数的77.87%”,“被放掉57%”,新疆“1970年3月1日至1973年3月10日,除第一监狱外,19个在押犯单位整建制地移交”,湖南“劳改单位只剩下13个”,江西“到1969年4月,省劳改局和全省各劳改、就业单位,全部或分别被撤消或交出”,安徽“保留下来的还有9个单位”,“5236名罪犯未能收押改造”,“38200名在押犯,被清理回原籍”。(袁瘐华:我们不要一个警察世界——文革中的砍监放犯与毛泽东的“群众专政”观浅谈)

而官方与主流学界并不否认市场化进程中犯罪率的激增: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刑事犯罪活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低发案阶段,从建国初期至20世纪70年代末,全国刑事立案每年保持在16万至50多万起;第二个阶段是刑事犯罪快速增长阶段,从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全国刑事立案每年从50多万起快速增长到300多万起;第三个阶段是高发案阶段,从2000年以来,全国刑事立案每年保持在400多万起以上。(吴鹏森:中国刑事犯罪60年:犯罪与社会的互动)

从1983年开始的数次“严打”,并没有遏制住犯罪率增长的势头。改革初期,主流将这种秩序的失调归结于“文革余毒”,历史已经证明这是个笑柄。吴鹏森认为,刑事犯罪历来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它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历程相关,特别是与经济体制的演变具有高度的相关性。无疑,吴鹏森先生是诚实的:只要不改变市场化的大方向,犯罪率难以下降。数次“严打”,打的是小偷小摸,打的是街头混混,打不了的是化公为私,贪腐橫行。

旷新年老师将“改革开放”中的种种奇葩归结于“我们这个奇葩的民族”的“罔顾法律和规矩、将自己的私欲和意志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人”——旷老师完全搞错了因果关系。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是先有君子们的违宪违法的私有化的“德风”,才有小人们图省钱的“德草”。且小人的“德草”,与其理解为对“德风”的顺从,还不如理解为对“德风”的消极抵抗:难道只允许你私企坐地涨价,却不允许我百姓省点钱翻墙入园?而国企改制早期的所谓“大锅饭养懒汉”也属于这种消极抵抗:凭什么你厂长经理闷声发财了,我们工人还要老老实实给你干活?旷老师将两者相提并论,统称为“罔顾法律和规矩”,实属不该。

从某种意义上讲,哈尔滨警察曲玉权,与其说是秩序的维护者,不如说是某种秩序的受害者:当我们要维护市场经济的丛林法则时,同时也是在维护一个充满戾气和暴力的世界。从这个角度讲,杀害城管的崔英杰、夏俊峰是这个法则的受害者,被他们杀害的城管李志强、申凯和张旭东,同样是这个法则的受害者。

我们敬爱的后沙月光先生,一脸正气、大义凛然地宣称“当一个社会,警察权威荡然无存时,社会秩序也必将荡然无存”时,到底想维护的是个什么秩序?后沙先生没有明说,但我们还是可以看出端倪的。

后沙先生念念不忘的是“以英国教训为例,看警察是如何被‘剥夺权威’的”。后沙先生说,“七八十年代,随着经济良好运转和多元化社会加深,英国国内各种矛盾日益增多,矛盾最终都会集中到警察身上。也是从这时开始,媒体越来越热衷于攻击警方,苏格兰场(伦敦警察总部所在地)的威慑性日渐弱化。”

我们没有记错的话,后沙先生说的这段时间,正是撒切尔主义大行其道的时间:从上世纪70年代末和整个80年代,全面推行新自由主义的自由市场经济政策,大力推行私有化,解除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和监管,解除对金融的监管,打击和削弱工会力量,削减社会福利,对大公司和富人减税。这段时间,同样是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起步的阶段,非毛反毛的意识形态甚嚣尘上,刑事犯罪快速增长阶段:从80年代初全国刑事立案每年从50多万起增长至90年代末的300多万起。

后沙先生大谈爱国情怀,大反“西方势力”,维护的却是这个新自由主义的鸟秩序,精神错乱到令人惊愕的程度。

后沙先生避而不谈当年英国国内各种矛盾日益增多的根源,却胡扯什么“媒体越来越热衷于攻击警方”。这套转移矛盾、运动群众的手法,我们屡见不鲜。任何稍有常识的读者都会明白,枪杆子与笔杆子,红脸和白脸,胡萝卜与大棒,暴力与慌言,无非是统治者手中的不同工具,它们之间的异或同,能说明什么问题?总之后沙先生嫌撒切尔当局过于斯文,对屁民们理应更霸气一些。

我们可以善意地理解,后沙月光先生是不小心举错了英国的例子。但我们也不惮以一定的恶意来揣测,后沙先生暴露的正是自己的臀部:盖所谓屁股决定脑袋也。

(作者:五百二。本文为激流网原创首发,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